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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川县劳动监察局

发布时间: 2022-05-10 16:19
单位名称 延川县劳动监察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检查用人单位的执行情况,受理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等。
住所 延川县大禹街道河东北街26号
法定代表人 高占胜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延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07万元 1.03万元
网上名称 延川县劳动监察局.政务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案件查处办理情况我县劳动监察机构共接到来人咨询及举报投诉77起,网上欠薪线索平台反映案件75起,人民网留言9起,市支队批办14起,12345案件20起,共计接到案件195起。协调处理案件169起,立案18起,结案16起,时效内结案率94.8%,为1954名农民工协调和追讨工资4873.51万元。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1件,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1件,有效的震慑了欠薪违法企业行为。网上欠薪线索平台反映案件共75起,办结72起,办结率96%,为453名农民工协调和追讨工资828.23万元。2、专项检查开展情况我局始终坚持日常巡查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主动预防矛盾隐患发生。一是4月开展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专项治理检查;二是5月份开展劳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三是9月开展2021年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四是开展欠薪隐患排查工作检查;五是近期的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检查。在这些专项检查中,共检查工程建设项目12个,到现场检查用人单位23户,审查用人单位用工资料和制度83户,发现欠薪及存在欠薪隐患的单位7家,存在欠薪隐患的工程建设项目8家,在专项检查中,下达询问通知书67份,下达整改指令85份,补签劳动合同258份,现场处理工程项目欠薪案件4起,涉及农民工188人,追发工资62万元。3、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为了加强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履行诚信守法义务,根据《关于企业申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我局在陕西省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系统中对6721企业进行了2020年的诚信等级评定,共评定A级1602家,B级5108家,C级10级。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2021年度,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在人流较为密集的路遥广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以发放宣传资料、挂横幅、现场讲解等方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共印发宣传资料2000份,横幅12条,现场为农民讲解《条例》68件,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我爱延川等网络平台进行《条例》的宣传。2、检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我局在8月至9月中旬期间,对我县5个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存在很大问题:1、涉及拖欠工资问题的项目1家,涉及33人15.8万元。随即由劳动监察部门下达了整改指令决定书,现该项目施工企业已整改到位,拖欠工资已全部发放;2、有3家建设项目农民工维权告示牌不规范,由我局监察员现场指导,现已按规定改正到位;3、未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未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的问题,由我局协调陕西信合延川分公司派专人随监察组一起帮助施工企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及给农民工办理工资卡,保障了工程项目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的实行;4、检查的5个工程项目均实行了实名制管理,但在实行中还存在很多问题,我局监察员都一一进行了指导解决。5、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方面,由于承建方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致使5个建设项目不能够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全年我局共检查用工企业35户,其中建筑企业24户,超市2户、银行3户,、煤矿2户,其他4户。涉及985人,补签劳动合同152份,纠正不合法规定35条。3、受理用工企业的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情况2021年1至12月份,共计受理欠薪案件203起2647人5091.44万元;其中:接待投诉案件150起,涉及1378人1018.39万元;12345智慧政务服务热线反映案件22起,涉及65人152.53万元;省市批办案件18起,涉及1100人3619.62万元;欠薪线索13起,涉及104人300.9万元。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虽然今年劳动监察工作在工作成效、规范管理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出现很多问题。1、部分疑难案件办理难度较大,进展缓慢。这个问题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往往夹杂着经济纠纷、分包转包、工程款与工资互相纠缠,政府相关部门工程款拨付不及时等情况,为清欠工作带来诸多困难。2、在煤矿企业出现“劳务碰瓷”现象。这类案件一般是网罗少数民族、汉族无业人员,以建筑工地、煤矿为目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意应聘用工,故意隐瞒少数民族身份,采取消极怠工、滋生事端,故意让用工企业辞退或借故离开,然后自定标准向用工企业索要“工资”、“误工费”、“车费”,采取纠缠、哄闹、滞留工地、恶意上访等手段向企业、政府施压,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目前,在我县新泰煤矿已发生2起类似事件。3、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到位。虽然对于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已尽可能的加大加深,但是劳动监察部门资金紧张,宣传手段单一,宣传力度欠缺。4、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范围太小。由于目前劳动监察机构无执法专用车辆且部门资金紧缺,造成只能对城区内的工程项目,城内的用工企业进行多次检查,对于比较偏僻,较远,在农村的工程项目,检查就相对城区内就少的多。四、下一年工作打算: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会继续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工作。着重在以下方面加强工作。1、强化宣传,保障农民工权益一是加大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行宣传,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强化监管手段、细化工作措施、规范工资支付行为。2、加强协调、联合惩戒加强与公检法联动执法工作,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协调机制,确保从严从快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积极配合对已移送案件的调查核实,协助公安机关侦办欠薪案件。3、规范管理,确保制度落实加大对工程建设项目中劳动用工的监督,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加大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帮助企业落实八项制度,确保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专户制度、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制度、保障金制度等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的落实。4、加强培训、提升素质,加强对本单位劳动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