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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子洲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10 10:13
单位名称
子洲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全县城乡居民低保的有关政策、低保的审批及低保金的发放和受理相关投诉等工作
住所
子洲县旧中医院二楼
法定代表人
董万来
开办资金
17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子洲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3.74万元
143.47万元
网上名称
子洲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以来我中心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县民政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认真落实局机关安排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一年度的工作任务,有效保障了全县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一、2021年度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年初以来,结合全县党史教育学习的活动,全体党员干部掀起一股学习党史热潮,同志们都能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其中党员每天至少抽出一个小时进行“每日一读”学习。以及后半年全县干部作风整顿工作,认真对待,严格要求自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抓好党支部学习,修订完善了《子洲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2021年党支部学习活动安排》,推进党支部学习制度化、经常化。通过加强党员干部的党史学习教育,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和改进作风,党员干部起表率作用。在全县开展的干部作风整顿中,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开展自查,强化整改,即整即改。、扎实开展“巩衔”干部帮扶工作。我中心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按照局机关安排,经常组织干部学习“巩衔”知识,讨论“巩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组织干部下乡入户,访贫问苦,切实为联系对象解决实际困难,积极配合乡镇府和驻村干部做好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安排专人驻村工作。我中心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县民政局安排,在“巩衔”阶段,认真做好民政兜底工作,加强与乡村振兴局的对接,按月将脱贫户和“三类户”与低保户进行比对,建好台账,及时报送局机关。(三)业务工作完成情况。1、2021年3月份我中心对所有的城市居民低保户进行了年度审核,经过近一个月的审核,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将所有的城市低保户家庭信息全部录入核对平台进行家庭经济信息核对。核对后方可进行批复。同时将不符合各项政策的低保户及时予以告知并停发,完全实现了网络化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我中心于2021年7月开始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经局务会决定,按月足额发放低保金,低保户能够及时领取到低保金,更好地保障了城乡困难居民的生活所需,有效解决了最低生活保障的“最后一公里”。2021年9月,我中心开展了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的文件起草,在下放的过程中我中心相关业务人员与各乡镇紧密联系,面对繁杂的工作量,单位一班人加班加点认真核对,完全做到了不漏一人一户。经过各工作人员近半个月连轴工作、平稳安全下放没有群众因下放工作而产生不满等上访的事件发生。2021年11月省市县各级纪委、民政局布置安排财政“一卡通”专项整治工作,从2020年1至2021年9月份进入财政“一卡通”资金滞留情况,我中心负责的城乡低保金滞留在金融机构的资金共计116户、15.0462万元,经过相关业务人员夜以继日、周末加班加点持续工作,截至11月底全部清零。5、2021年共发放低保金9228.6474万元。其中城市居民低保金5691.1172万元;发放农村居民低保金3537.5302万元。城市临时救助资金131.34万元,累计救助166人(户)次,发放农村临时救助资金461.604万元,累计救助2959人(户)次,有效地缓解了部分特困居民的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发放城市居民取暖费1897户、资金227.64万元;发放农村居民取暖费6831户、资金341.55万元。截止12月底,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897户3939人,共有农村低保对象6887户10076人。其中新增城市低保84户159人,停发144户186人;新增农村低保1503户2323人,停发579户722人。6、今年流浪乞讨救助站并入我中心后,将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场所进行了装修,开始正常业务运行,截至11月底救助站共计接收其他救助站遣返人员6人,遣返至绥德1人,榆阳区救助站1人。救助过路流浪人员125人次。下年度工作计划及部署(一)一如既往地做好本单位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支部高度重视党建工作。通过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继续加强和改进作风,党员干部起表率作用,使我中心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我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二)做好城乡低保的监管和资金发放工作从2022年开始继续执行低保金按月发放,保障城乡低保户的生活所需,然后每月对各乡镇低保新增情况和低保金发放公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乡镇新增低保都符合政策,各乡镇末端公示能做到长期公示,以及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等,增强低保的透明度。(三)加强低保户家庭经济信息核对工作。通过家庭经济信息方面的核对,了解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发现不符合低保条件与政策的对象,反馈乡镇让各乡镇进行复核,确系不符合条件予以停止发放低保金,符合条件的进行情况说明继续享受。更好地体现了低保“有进有退”“渐进渐退”动态管理。开展流浪乞讨救助工作2021年我单位和流浪乞讨救助站进行合并,并将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场所进行了装修,现流浪乞讨救助站已经可以进行正常的运行,在后面的工作中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巡查,发现之后立即处理,争取不会出现有流浪乞讨人员无住所、无饭吃的现象。(五)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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