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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10 09:19
单位名称 西安市雁塔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人防工程从申报至竣备全过程质量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受监督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统计分析、上报及评优推荐;处理辖区内工程质量方面的举报投诉。
住所 西安市雁塔区翠华南路146号
法定代表人 金璐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雁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万元 10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和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和市质量监督站的领导下,我中心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坚持以“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程序体系监管、服务监管”为理念,合理布局、统筹安排,有效发挥建设工程政府监管职能,增强服务意识,圆满完成了2021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开展业务工作情况:1.加强建设工程日常监管。严格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开展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检查和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安全抽查工作。对出现施工质量缺陷的工程部位均要求进行返工处理,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书面整改回复,及时消除质量隐患,确保了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截止目前本辖区在监项目114个标段,面积1150万平方米,主要类别为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人防工程。2021年雁塔区建筑工程开展检查680余次(包含专项检查),检查工程项目114个,下发整改通知单14份。2、做好质量监督通知书核发。严格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条例》要求,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做好新增建设工程的首次法律法规宣贯和监督交底,提出对于本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计划、监督要求,明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遵守和贯彻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严格落实各自质量安全责任。全年共核发质量监督通知书22个。3.规范分项及竣工验收流程。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按要求提交竣工验收前的相关资料,资料审核无误后进行竣工验收监督,及时出具质量监督报告。人防工程竣工在接到消防办的联合竣工核查通知后,对项目进行联合竣工验收核查,出具质量监督报告。统一验收资料清单和格式,编制了涉及各个分部验收的资料清单及现场要求的统一方案,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在验收前提交验收申请表、质量验收方案、质量自评报告、质量评估报告,初审要件资料齐全后参与建设方组织的验收会议并做好监督服务工作,完成6个项目32个单体的竣工验收资料审核并出具监督报告,办理竣工验收备案73个。4.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以法律、法规、规范为依据,坚持“标本兼治、整顿与规范并举”的原则,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管理效能。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显著增强,有力保证了辖区建设事业的平稳健康持续发展。全年共办理建设工程行政处罚案件4起。5.扎实开展既有房屋结构安全排查及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市住建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国有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准确掌握全区既有房屋的安全状况,完成全区临街及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外墙饰面砖、幕墙安全排查治理,配合市住建局做好辖区内国有土地三层以上外墙饰面砖普查工作,进一步夯实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消除房屋使用安全隐患。同时做好疫情隔离场所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辖区内37家隔离酒店进行初步排查,采集酒店基本信息,进行安全排查,根据排查结果,确定建筑物安全状态,并分类采取相应措施。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我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忠的农村房屋,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全年共完成对21个小区及4645户农村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协调解决资金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青龙小区F楼”进行了加固治理。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要求,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通过普查摸清全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为全区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局积极行动、快速落实,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加快推进,目前已完成外业调查图斑20383个,完成辖区总量的75.3%,位居全市前列。6.“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依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明确随机抽查的检查方式、检查要点、检查程序,制定“随机抽查事项计划清单”,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作为规范建筑领域市场行为监管工作创新和执法检查行为的重要举措,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全年共完成4家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7.关注民生,做好老旧小区质量抽查。根据住建中心提供的2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名单,我科室积极与基投、城投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接,确定检查配合人员并编制质量抽查计划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责任主体质量管理工作抽查表》。完成2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质量抽查工作,并将检查资料进行汇总,形成工作汇报材料上报相关科室及局领导。8.做好投诉处理工作。工程质量投诉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民生及社会稳定。工作过程中高度重视并妥善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工作,对责任范围内的质量投诉及时处理,达到用户满意,无用户反复投诉及集体上访等恶劣事件发生。2021年度共处理线上投诉300余件,其中质量类投诉回复处理280余件,房屋安全类投诉约30余件,包含12345热线、信访、市长留言板、街办上报等类别。二、取得的社会效应:(一)强化源头监督,保障工程质量。常态化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产品质量检查行动,按照“行为与实体并重”的原则,既抓质量行为,又抓生产质量,采用随机抽查及专项巡查等方式实施质量监督管理,从源头上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同时实施“两场联动”(工地施工现场和预拌混凝土生产现场)机制,倒逼企业提高质量意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完成整改,对违反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采取行政处罚、记入不良记录等惩戒方式,督促企业加强自身质量管控,保证预拌混凝土质量,有效促进我区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稳步提升。(二)依法依规,民生优先。坚持“面对现实、执政为民、综合施策”理念,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在确保法律红线和安全底线的前提下,按照证缴分离原则,将群众办证问题与追缴开发建设单位相关税费相分离,加快处遗工作进程,目前已完成17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房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工作并出具了鉴定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办证难”问题,进而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三)树牢宗旨、做优服务。为确保全区公共服务类重点建设项目按期建成投用,参照《西安市“三中心”项目审批改革试点方案》(市政办发〔2018〕91号)及《雁塔区公共服务类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做好对审批改革实行的建设项目为政府投资的公共服务类项目和“三改一通一落地”、教育、卫生、文化、城市更新等特定项目的监管服务,编制“一会四函”项目的监督方案,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机制,完善质量监督管理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需求导向、树牢宗旨、做优服务,确保我区公共服务类重点建设项目按期建成、投用,为西安开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新局面、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奠定了坚实基础。三、存在的问题及措施:存在的问题:自事权下放以来,我中心承接了房屋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人防工程、市政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等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以及既有房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等多项业务,随着全区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设项目数量也日趋增加,主要存在的问题有:监督人员不足;监督人员的专业知识掌握不全面,存在“偏科”现象。主要措施:一是积极与市局相关业务部门对接沟通,虚心请教,学习掌握相关法规政策,进一步规范监管工作流程。二是加强与先进单位的交流沟通,选派业务骨干到兄弟区县开展系统性的业务交流及政策指导,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优化完善住建领域审批、监管工作流程。三是有针对性的定期组织科室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监管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的学习交流,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提高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科室每个人都能成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全能人才。四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四、下一步打算:(一)强本固基,提升质量监管效率。强化法规和业务研讨学习,加强对质量监督管理人才的培养,对其进行专门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质监人员对相关理论知识的了解与掌握水平,使其具有现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质检的各种仪器设备,及时、准确的发现建设工程中的质量问题,保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效果。同时,简化优化质量监督流程与资料清单,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二)主动担当,提升监管水平。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质量监督相关文件精神,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以担当有为的工作精神确保质量专项整治落实到位。切实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全力打造让人民满意的放心工程。(三)有的放矢,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定《雁塔区既有房屋结构安全及新冠疫情隔离场所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在全区范围内扎实开展国有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准确掌握全区既有房屋的安全状况,进一步夯实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消除房屋使用安全隐患。二是进一步做好质量监管工作。特别是要把提前介入类项目和市政工程作为监管重点,在月度检查、专项检测等工作中细化举措、严格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监管标准核查每一个建设工序和环节,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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