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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10 09:05
单位名称 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供服务。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承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审批及发放等具体经办业务,开展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的相关业务工作。
住所 眉县首善镇平阳街西段市民中心
法定代表人 许海岗
开办资金 8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4.4万元 8.31万元
网上名称 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6月9日办理了“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由“为劳动就业提供服务管理。失业保险基金征缴登记,失业职工审定及生活费的发放,再就业服务;失业下岗职工、失业青年、农村剩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在职职工强化培训;劳动力输出、职业介绍、失业人员登记及管理。”变更为“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供服务。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承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审批及发放等具体经办业务,开展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的相关业务工作。”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围绕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1年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处、县人社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眉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始终坚持不断深化“互联网+城乡居保”的“新宝鸡模式”,全面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进一步扩大参保缴费范围,紧盯特殊人群保费代缴工作,加强基金风险防控,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狠抓手机APP推广应用、信息化年检,消除服务空白点,提升服务薄弱点,努力做到服务群众“一次不用跑”。(一)稳固推进参保扩面,提升人群覆盖质量。按照市上整体工作要求,2021年我县将正常缴费人群的最低缴费档次提升为500元。及时安排部署,召开了2021年度眉县城乡居保年度工作会,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居保政策宣传活动,围绕“学党史为民办实事”主题,组织干部开展政策宣传下基层活动5次,发放居保政策宣传单、手机APP应用二维码彩页等9000余份。通过下基层开展各类活动宣传、制作短视频、组织培训会、微信公众号、各村广播及政府网站等各种形式的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居保政策的知晓率,真正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政策讲清、实惠讲明、道理讲懂,重点动员35岁以下中青年群体及断保人员参保缴费,大力提升人群全覆盖质量水平。2021年市上下达我县参保任务143200人,县增加到149000人,截止年末,完成参保150307人,占市上任务104.96%,县上任务100.88%,全部超额完成;其中缴费94022人、待遇领取56285人,人均享受待遇水平153.5元,待遇享受率保持在100%;新参保2136人,35岁以下中青年人群缴费12615人,占缴费人数12.87%,1000元以上档次缴费4674人,占缴费人数4.8%,平均缴费水平达528.8元。(二)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按照部省推动人社系统“全业务用卡”相关要求,我们及时深入开展社保卡应用宣传,积极与合作金融机构进行协调,通过移动设备进村为群众办理社保卡激活,对特殊人群灵活掌握情况,由村助理员上门入户办理社保卡相关业务,杜绝政策“一刀切”现象,逐步实现待遇社保卡应用的全覆盖。截至目前,我县待遇领取56285人,使用社保卡发放53531人,使用率从年初20%左右提高到95.1%。(三)加强数据排查,强化基金监管。严格按规定对各级下发和审计反馈疑点信息或暂停人员进行核实、清理,将疑似数据下发到村,由村对信息进行进一步核实,并组织专人进村入户、逐人逐户进行全面摸查、现场询问,及时汇总各村上报的情况及原因,并分批次建立台账。定期主动和不同部门之间开展数据共享,协调法院、公安、卫生等部门不定期调取本辖区待遇人员死亡信息和服刑人员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分析。发现疑似违规领取待遇行为,及时处理。(四)规范开展各项被征地社保工作。2021年,我中心在被征地社会保障工作上对上报流程和上报资料内容进一步进行规范,简化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好被征地社保费的征缴工作,保障失地农村的基本生活。完成了对2013年以前未参保人员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费二次补录工作,共涉及8个镇5736人次,7304576.61元,对2021年以前各镇(街)被征地社保费未发放的遗留项目进行了清理、指导督促和发放,除汤峪镇完成部分任有遗留外,其余镇(街)全部完成上报工作。二、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一)巩固完善“五个不出村”和“一次不用跑”服务模式。积极顺应互联网的大趋势,大力推行网上经办,广泛动员应用手机App,全力开展应用培训,并定期对村级劳动保障助理员和金融便民服务网点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评比,提升网点经办服务质量,真正做到群众办事不出户,服务群众“零距离”。(二)巩固社保扶贫成果,稳步推进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以来,为了加快完成特殊人群参保缴费工作任务,扎实做好后评估各项准备工作,一是积极联系县民政局、县残联,精准掌握我县特殊人群底数,及时完善基础信息,建立特殊人群应参、应享人员工作台账。二是为了加快实现特殊人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今年为特殊人群保留400元(含400元)以下缴费档次的政策维持不变。三是将困难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代缴工作任务落实分解到各镇(街),将保费代缴工作内容作为重点考核指标,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四是由中心领导带队到各镇(街)和两个易地搬迁安置点,通过入户走访,实地检查督导特殊人群参保缴费情况,指导帮助困难群体完成参保缴费,做到政策宣传和经办服务到户到人。截止目前,特殊人群社保政策覆盖率达到100%。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存在问题:(一)集体经济组织参与保费补助工作没有突破。(二)35岁以下中青年人群缴费和1000元以上高档次缴费占比不高。(三)违规领取现象仍然不能堵绝。改进措施:(一)持续提升参保人群全覆盖工作。加大宣传动员力度,把中青年缴费和高档次缴费工作作为重点,提高参保缴费工作质量。全面贯彻落实社保扶贫政策规定,持续做好特殊人群参保缴费工作,实现社会保障政策覆盖到位。(二)加快推进集体补助经济步伐,研究试点工作方案,摸清集体经济组织底数,待条件成熟,适时对个人缴费进行集体补助试点。(三)加强基金管理,防范化解运行风险。一是积极开展常态化风险警示和风险排查工作,严格执行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加强异常数据的核查分析。二是加强风险警示教育,落实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岗位责任、个人责任,确保基金安全。三是严格执行死亡报告制度,落实各级主体责任,减少冒领多领情况发生。四是加强内控稽核工作,分层分类进行正常业务稽核;业务、财务衔接稽核;重点业务稽核;专项工作稽核,杜绝错误失误,绝对保证基金安全。四、下一年工作计划。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县人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着力推进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大力提升人群全覆盖质量水平,认真落实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加强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大力推广应用“互联网+城乡居保”,深入开展经办管理服务方式改革创新,力促经办管理便民服务由“不出村”向“不出户”转变,积极打造“一次不用跑”的服务模式,让广大参保人员享受更规范、更便捷、更经济的服务,提升其获得感、满意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