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榆林市横山区继续教育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校外培训机构的信息采集、资料收集和日常工作的指导服务。 | |
住所 | 榆林市横山区政务大厅19楼 | |
法定代表人 | 张生东 | |
开办资金 | 3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榆林市横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04万元 | 11.1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榆林市横山区继续教育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概况我区现有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110家,其艺术类培训机构93家,体育类10家,托管7家。截至目前为止,关停、取缔学科类培训机构35家、转型15家,已将培训机构进行分类归口管理并积极开展常态化、规范化治理工作。二、工作开展概况1、安全落实方面(1)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安全工作,深刻吸取广西北流市新丰镇健乐幼儿园事故教训,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发生,于2021年5月6日印发了《关于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横继教发﹝2021﹞5号)文件,对全区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工作。(2)吸取“6.25”火灾事故经验教训,由区教体局牵头、我中心实施,于2021年6月29日组织召开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会上宣读了《榆林市横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公布横山区第五批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的通告》(横政教体发〔2021〕199号),并依照《榆林市横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榆林市横山区继续教育中心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横政教体发〔2021〕200号)安排我中心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排查整治,推动了我区校外培训机构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2、疫情防控方面(1)深入贯彻各级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区教体局“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重要部署,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保障我区校外培训机构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中心于2021年7月29日印发了《榆林市横山区继续教育中心关于印发校外培训机构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横继教发﹝2021﹞19号),要求所有校外培训(托管)机构认真做好病毒监测,预检分诊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及时防范和应对我区可能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最大程度的减少疫情对校外培训机构师生的危害。(2)为有效防控新冠疫情,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我中心在接到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暂停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的通知》(榆联防办函〔2021〕49号)、《榆林市横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转发榆林市联防办<关于暂停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后,立即下达了《榆林市横山区继续教育中心关于校外培训机构停止线下培训活动的紧急通知》(横继教发﹝2021﹞22号)的通知,并要求各培训机构在微信群内每日上报机构自身的疫情防控情况。3、机构治理方面(1)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化解校外培训合同纠纷,我中心依据《榆林市横山区教育和体育局榆林市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横山区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横政教体发〔2021〕73号)文件精神,通知各培训机构前往我中心领取文件及《横山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要求所有培训机构使用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按要求签订合同,不得有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的行为。我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对各校外培训机构留存归档合同进行实地逐一评审,从而引导、规范培训机构签约履约行为,提升工作效能。(2)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榆林市横山区继续教育中心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硬件设施标准及软件档案管理的意见》(横继教发﹝2021﹞20号),就培训机构的硬件标准(场所条件、消防安全、安全通道、视频监控、分区管理)、软件档案(机构基本情况、场地权属、教师基本信息、上墙规章制度、安全消防管理档案、学生信息档案、日常教学管理档案、上级来文、来人登记等其他档案)给予培训机构规范性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并通过机构自查、整改,继教中心督查、检查,确保了此次专项治理取得实际成效。4、干部作风整顿方面我中心对照中共榆林市横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中共榆林市横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关于印发<横山区教体系统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中心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工作的实际,制定了《榆林市横山区继续教育中心关于成立横山区继续教育中心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横继教发﹝2021﹞8号)、《榆林市横山区继续教育中心关于印发<继续教育中心2021年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横继教发﹝2021﹞9号),全面激发横山区继续教育中心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务实的工作热情,解决我中心党员干部不知责、不履责、不尽责、不担责、任性用权问题。5、“双减”政策落实情况(1)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保障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依照有关中央、省、市、区文件要求,组织横山区培训机构负责人签认《榆林市横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停止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学科类培训的通告》,并安排工作人员分4组在培训机构办学场所醒目位置张贴《通告》,要求培训机构负责人严格遵照文件要求执行,同时大力查处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的、线上培训每课时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结束时间晚于21:00的培训机构。(2)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来陕来榆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根据《陕西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中共榆林市横山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横山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横教秘〔2021〕1号),旨在实现多部门齐抓共管、联合发力,确保“双减”政策落到实处。(3)依据《陕西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陕教组秘〔2021〕7号)要求,先后召开了横山区校外培训机构示范机构建设推进会、横山区城区校外培训机构现场观摩会、横山区西南新区校外培训机构现场观摩会,向横山区各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传达各级规范化治理文件精神,并依托观摩示范机构、规范文件将解读、现场答疑、先验收后开办等方式方法推进横山区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化建设进程。通过督查检查各培训机构教师资质、身份证明,核查备案资料,确保各任课教师均有相关资质证书,从而杜绝我区校外培训机构使用违规教材、聘用外籍教师、无相应资质教师的可能性。三、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措施1、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实行安全“一把手”负责制,我中心制定“一把手”负总则,成立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搞好安全工作,狠抓培训机构防火、防爆、防盗等工作,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培训机构不安定因素,专门召开安全工作会,不定时到各培训机构检查。全年未发生事故,确保了培训机构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2、高度重视综治维稳工作,不断加强工作措施,实施“一把手”负总则,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相关知识,促进单位领导干部的综治工作的认识。全年来,通过领导干部的共同努力,未发生一起事件,未全区综治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3、制定“创卫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严格执行责任区和单位内部卫生,做到卫生干净,文明的环境。全年来,对清除异物、积水、乱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进行宣传,与客户签订了“四包”责任书,使创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广大市民对创卫工作的认可率、支持率、参与率均有提高,形成人人参与创卫的良好态势,全面推动我区创建国家、省级卫生城的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区城市民的良好环境。4、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明确了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中央八项规定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要从严治政、立足教育,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加强机关建设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规范,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建设工作。四、存在不足1、由于我单位无执法权力,对无牌无证培训机构监管难度较大,导致培训机构市场监管缺失;2、自“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校外培训出现了家庭作坊和黑作坊补课的现象,隐蔽性强,查处难度极大;3、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我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归口管理,虽然已全面开展划转工作,但因为涉及的单位、部门较多,后续工作仍需加大协调配合力度。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