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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陈仓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09 16:50
单位名称 宝鸡市陈仓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城乡居民低保审批及资金发放,特困供养人员审批及资金发放,临时救助审批及资金发放。
住所 宝鸡市陈仓区南环路11号市民中心五楼
法定代表人 王刚
开办资金 5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陈仓区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8万元 2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中心在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在市低保处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认真落实城乡低保政策。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工作的通知》《关于持续开展城乡低保覆盖率提升行动的通知》《陈仓区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全面落实刚性支出扣减、家庭财产豁免、渐退帮扶等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二)不断优化特困人员救助服务。印发《陈仓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的通知》和《省民政厅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指南》,进一步健全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定期探访、社会监督、评价考核、信息管理等制度,完善“一证一卡一协议”,强化对照料服务人的监督管理,夯实照料服务责任,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料、生病有人看护”。(三)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全面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政策,不断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工作方式方法,因地制宜、因事施策、因人救助,切实增强救助时效性,着力解决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问题。印制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受灾情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督促各镇(街)用活用足镇街临时救助备用金,对因灾疫情造成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进一步简化优化社会救助审核确认程序,提高救助时效。(四)全面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全面向镇街下放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权限,印发《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认定标准,明确方法步骤,全面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为医疗、住建等相关部门实施专项社会救助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使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共享小康社会发展成果。(五)扎实推进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审批权限下放镇街工作。按照省市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9月1日起,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全面下放各镇街。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业务审核确认流程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业务基本程序,并持续开展跟踪检查指导,确保了镇街审核确认责任“接得住”、业务“管得好”、对象“保得准”。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把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为全局中心任务,持续开展“兜底保障织网暖心行动”,先后印发《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4次召开全区社会救助重点工作会,对巩固兜底保障成果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开展监测预警,先后与区乡村振兴局开展数据比对12批次。坚持每月组织人员集中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开展筛查监测,对无劳动能力的困难家庭或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陷入困境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实施临时救助,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利用虚假申请资料申请低保问题。2、城乡低保民主评议不规范问题。3、低保审批资料不规范问题。(二)改进措施1、一是加大信息核查工作力度。组织各镇(街)对全区4月底在册城乡低保户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查。二是加大入户核查工作力度。复核符合城乡低保政策的,按程序纳入低保,不符合政策的,书面告知申请人。三是建立黑名单制度。要求在册城乡低保户对其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如在信息核对、入户调查中发现其申请资料与承诺不一致,一律取消其城乡低保资格,并建立征信黑名单,一年内申请各类社会救助不再受理。2、一是规范评议小组人员构成。严格执行宝陈民发〔2020〕80号文件精神,指导村(居)委会成立民主评议小组。二是规范民主评议会流程。指导村(居)委会严格按照宣讲政策、介绍情况、现场评议、作出结论、签字确认的程序,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三是规范民主评议会记录。指导规范记录城乡低保民主评议结果,集中解“投票定低保”“村干部定低保问题”。3、一是规范审批资料。各镇街在城乡低保审批、入户调查、收入核算时必须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表册,不得私自篡改表册内容。二是规范填写审批资料。区民政局指导各镇街规范填写各类审批资料,不得出现错项、漏项。三是规范审批资料报送程序。规定从5月起,各镇街新增、变动、取消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申请临时救助必须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正式文件上报区民政局,无申请报告的暂缓审批。四、2022年工作计划(一)继续服从乡村振兴大局,积极主动做好巩固提升兜底保障成果工作,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二)针对上半年市监察委员会向区政府下发的《关于严格执行低保相关政策的监察建议》指出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在全区集中开展整治活动,扎实进行了整改,进一步规范了社会救助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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