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中市汉台区法律援助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并做好相关的审查、指派、承办工作;承办司法机关委托办理的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案件;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的接听、解答及接待群众来访咨询和法律援助案件工作的统计报表、档案管理、资金使用等。 | |
住所 | 汉台区东新街社区服务中心一楼 | |
法定代表人 | 林春花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汉台区司法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2.98万元 | 0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司法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包含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维护贫弱者的合法权益。2021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45件,其中民事案件80件,刑事案件229件,非诉案件4件,为困难群众代书32件。接待群众来访2800余人次,通过12348专线电话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800余人次。案件数量及咨询量有较大提升。(二)加大宣传提升服务,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一系列法律援助宣传。通过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通过网络微信宣传等形式,对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公示,为弱势群体维权指明方向和途径,提升了法律援助制度知晓率。另外,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协调配合,对群众投诉的重大疑难纠纷,援助中心商议协调后,由法律援助中心无偿提供服务,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增强了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三)法律援助提质增效,拓宽法律援助对象范围,实现“应援优援”。以法律援助中心为核心,以镇办公共法律服务站为重心,以区看守所、妇联、残联等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为辐射点,完善“城区半小时、镇办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进一步构建区镇纵深推动、部门横向联动协调推进工作格局。从援助对象是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五类人群”,扩大到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下岗职工、军人军属“七类人群”,有效实现了援助群体的范围拓宽。今年以来,根据区委区政府建立的“无欠薪城市”相关要求,法律援助中心设立“欠薪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群众代写法律文书3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四)强化提升办案质量,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调整思路,创新作法。在受理指派环节,变以前“以人定案,轮流承办”的传统做法,调整“以案派人,确保质量”。根据案件难易程度、法律关系等因素,指派合适的承办人员,办案质量明显提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对受援人进行回访,重点了解承办律师办理案件过程情况、承办人是否收取费用或索要财物,让受援人对法律服务的满意度进行评分,并征求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或建议。从而达到规范程序,严守制度,促使案件办理质量有所提高,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案件胜诉率稳步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促进了法律援助事业在我区健康有序深入开展。(五)规范律师值班制度,提高法律援助咨询质量。为推进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专业、便捷的法律服务,安排部署了律师(法律工作者)值班,设置律师值班排期表,对律师值班工作进行规范和完善,实现律师值班制度化、规范化。确定了一名专职“12348”热线窗口值班员,通过接待群众来电、视频、微信等形式的法律咨询,开启律师线上、线下值班全天候服务模式。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享受到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值班律师除了负责解答线上、线下法律咨询,还引导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等,同时做好咨询登记台账,确保群众获得及时、专业的法律服务。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年来,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法律援助中心各项工作取得了进一步发展。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56件,接待来访群众3000余人次,通过法律援助热线解答咨询4000余人次,为受援群众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提供法律咨询及案件办理数量以年均21%的幅度增加,为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赢得了群众的广泛好评。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一是关于信息化建设方面还存在了一些不足,如:利用网络开展工作的覆盖面不够,利用网络进行宣传的力度不强,有些信息不能达到公开上网。二是宣传工作做得不够,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有待提高。2、改进措施:一是中心将进一步发挥网络的便捷作用,充分利用网络来进行法律援助宣传,方便服务群众。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宗旨。二是中心将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宣传。更加积极的参与到“3.15”“12.4”“科技之春”“送法下乡”等法律援助宣传的活动中去,为群众现场解答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发放宣传资料,让更多的人知晓法律援助,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群众提供帮助。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宣传,方便群众依法维权。结合区情,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拓宽法律援助范围。要扩大法律援助宣传,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等领域的法律问题,着力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覆盖率。构建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各镇(办)公共法律服务站为补充的法律援助网络服务体系,通过上下联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为弱势群体减少诉讼成本,方便困难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真正实现法律援助服务“零距离”、“零等待”。(二)进一步优化便民措施,加强案件质量管控。一是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作用。提升法律援助宣传和接转功能,简化手续、优化便民服务措施,方便群众及时、快捷、就近获得法律援助;二是严把案件质量关。建立案件办理质量监控制。通过“三三五”模式加大对援助案件的流程管理。即落实“三项制度”: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加强“三个环节监控,对援助前、援助中、援助后等三个环节加强办案质量管理,强化办案监督;在“五性”上见成效,即从“服务能力的可靠性、服务行为的规范性、及时性、有效性和受援人的满意性”等五个方面下功夫,着力解决法律援助办案质量问题,确保办案实效。(三)进一步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加大律师辩护权利保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力促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落地见效。一是加强与法院、律师事务所的协调与衔接,通过逐步提高刑事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引导社会律师积极主动参与刑事案件辩护;二是配合司法局对专职援助律师的培训,充实完善承办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库,为每一名律师有侧重的确定一个方向,指派案件时,充分考虑律师的业务专长、执业水平及履行义务量,将法律援助义务与自愿相结合,做到合理分配,有的放矢;三是建立刑事法援调配机制,争取“点援制”实施;四是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和案件回访制度,力促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顺利展开。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