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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乡村发展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09 09:12
单位名称 商洛市乡村发展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服务保障。开展乡村振兴调研、理论研究、政策咨询和技术培训,制定实施乡村发展规划,发展乡村产业。
住所 商洛市商州区商中路24号
法定代表人 董自庭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商洛市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万元 66.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根据业务范围开展的工作情况1.制定出台单位章程。为加强组织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决策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完善单位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制定印发了《商洛市乡村发展服务中心章程》,经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同意实施。2.成立中心支部委员会。单位现有职工11名,正式党员8名,预备党员1名,具备成立党支部的条件,中心递交了申请报告,经局党委研究同意设立商洛市乡村发展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支部书记和委员。3.拟定岗位设置方案。拟定了《商洛市乡村发展服务中心岗位设置方案》,拟设置岗位总量16个,管理岗位3个(双肩挑),专业技术岗位12个,工勤岗1个。4.设立5个业务组室。按照单位职责和工作实际,设立综合办公室、乡村发展事业服务组、乡村发展规划组、乡村发展法治信息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组等5个内部组室,明确了各组室工作职责,为全面推进乡村发展服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5.选举成立工会组织。为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切实保障干部职工合法权益,经市总工会批复同意,成立了商洛市乡村发展服务中心工会,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第一届工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工会主席、经费审查员、女职工委员。6.单位实现高效运转。积极主动协调沟通,先后办理了单位法人证书、职工工资、养老、医保、住房公积金等,向市财政局申请工作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单位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二、取得的经济或社会效益1.开展乡村振兴调研。结合单位职能,开展乡村振兴调研工作。共调研4个镇、10个村,召开座谈会7次,调研组还深入产业基地、移民搬迁点、社区工厂、群众家中,与300余名村民亲切座谈交流,发放调查问卷333份,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经济收入来源、惠农政策享受以及对乡村振兴的诉求和建议等情况。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1篇,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2..配合做好考核工作。抽调专人参加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后评估工作,整理档案19盒,撰写工作汇报、整改报告4份,顺利通过后评估考核。承担全市乡村振兴考核产业振兴、生活富裕、机制保障等部分牵头考核工作,督促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并撰写《2021年乡村振兴工作自查报告》。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单位工作中长期谋划不够,部分业务工作推进较慢,还需进一步做实做细,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同时,也存在单位管理制度不完善,计划、规划还需健全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整改如下:一是制定了单位2022年工作计划,细化了九方面具体工作。二是制定了单位管理制度,包括考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租车管理制度、学习制度、科技创新及学术成果奖励办法、人员聘用管理办法等,通过规章制度推进工作,管理干部职工。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参与制定相关乡村振兴工作规划。二是开展乡村振兴特别是产业振兴工作调研,拟定全市乡村产业振兴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指导、督促落实。三是承担全市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工作。发展特色产业,指导农村农民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农耕文明传承与乡村文化建设;加强乡村生态保护,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改进乡村治理,协调建立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服务乡村振兴。四是指导建立鼓励激励科技人员服务乡村振兴机制。五是承担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干部队伍的培训。六是做好乡村振兴典型案例的收集、提炼、宣传。七是配合实施省级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八是完成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