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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汉中市南郑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5-07 15:44
单位名称
汉中市南郑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群众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审查保障对象资格,对信息系统进行管理等相关业务
住所
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建设巷18号
法定代表人
高晓林
开办资金
6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南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4.55万元
17.49万元
网上名称
汉中市南郑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2021年度,我单位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二、开展业务情况1、通过各部门的协查、核查2021年累计发放租赁型保障房租赁补贴保障户数333户35.87万元。2、加强公租房的分配管理,做好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生、进城务工、公交车驾驶员、医务工作人员、教职员工、新市民等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工作,全面提高房屋使用效能,至年底,历年来我区完成中、省下达计划及自筹公租房累计75个项目4512套。区本级以外的3346套由各建设单位运营管理已全部分配入住;区本级管理的1166套已全部分配。3、积极在全区推广公租房“一网通办”网上申请受理事项,先后制定印发《关于规范租赁型保障房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2021年度租赁型保障房保障对象扩面工作的通知》,重点将环卫工人、公交车驾驶员、医务工作人员、教职员工、新市民等重点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通过设计印制宣传彩页并到人社、卫健、教体及各相关镇(社区)、环卫站对接宣讲扩面政策以及在“南郑融媒”等网络平台上宣传推广,让群众及时深入了解政策。目前依托“陕西省公租房管理平台”我区已经实现公租房申请线上受理,已有68人通过网上申报,经大数据初审符合保障条件13人。4、按照省市要求,历年来建设的公租房项目必须按照投资比例进行确权登记。截至目前,已完成35个项目的确权登记。5、做好区本级三个保障房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的巩固提升工作。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我区2021年通过各部门协查和核查后符合条件的333户租赁型保障房租赁补贴保障户已全部落实保障。2、历年来实施建设公租房已全部分配,分配入住信息已录入信息系统中,占任务的100%。3、公租房“一网通办”的上线运行提高了保障户及中心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四、存在的问题1、公租房的确权和管理问题。2、区本级三个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的建设和后续管理问题。3、公租房“一网通办”运行后续宣传和推广的问题。五、改进措施1、按照《南郑县租赁型保障房资产核定及确权办法》,加大对未审计项目单位的督促力度的同时加快项目土地成本的核算,按照“成熟一批、核定一批”的原则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公租房资产确权。2、按照省住建厅“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验收组提出的建议,结合省市创建标准,组织筹划各功能区的运营及工作人员的落实,确保小区后期规范化运营。3、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加大对公租房“一网通办”后续的宣传及推广应用。六、下一步工作思路2022年我们将继续围绕市区下达的工作目标,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切实加快公共租赁住房确权登记工作。加大公租房未审计项目单位的督促,按照“成熟一批、核定一批”的原则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公租房资产核定,统筹协调我区公租房资产核定和确权登记工作,确保明年全面完成确权任务。二是完善陕西省住房保障平台(贯标版)数据。及时与上级业务部门和建行系统做好沟通联系,指导各公租房资产管理单位做好基础信息报备工作,全面完成年度项目入住信息的更新上传任务。三是持续做好公租房资格审查扩面工作。继续加强公租房扩面保障及“一网通办”宣传,统筹做好“一网通办”网办受理和纸质窗口申请受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准入条件,动态调整收入等申请标准,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保尽保”。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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