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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5-06 08:43
单位名称 洛南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老年法》,开展各种老年服务,建立各种老年机构、办理老年优待证、发放高龄补贴。
住所 洛南县城关镇柳林村
法定代表人 齐抗娃
开办资金 3.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洛南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62万元 5.5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老龄工作在市卫健委、老龄办的关怀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卫健局及各镇(办)政府的通力协作下,切实履行职责,推进养老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和老龄工作体系建设,维护老年人生活、医疗等基本权益,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一、主要开展的工作(一)高龄补贴工作1.信息采集审核。新采集核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信息2588条,完善了建档内容。2.高龄补贴发放。全年共发放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29820人2209.625万元。3.核查增减人员信息。经核查,全县目前健在老年人29159人,注销停发死亡老年人1285人,审核新增2336人。4.复审认证。完成24804名年满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复审认证。(二)敬老优待证办理。为全县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办理敬老待证1288人。(三)项目建设。洛南县石门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及医养结合与失能老人评估项目累计投入87120元,完成服务426次,已通过省市验收。(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3家医疗机构创建为陕西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古城镇卫生院、景村镇卫生院2家医疗机构创建商洛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五)第五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经过3个月的工作,完成12个镇办20个样本村(居)400户目标人群的调查,得到省计生协会的表扬。(六)友好型社区创建。城关街道办刘涧社区被省老龄办、省卫健委命名为首批陕西省友好型社区。(七)“敬老文明号”创建。古城镇敬老院被国家老龄办授予“敬老文明号”称号。(八)“敬老月”活动开展。“敬老月”期间,全县共走访慰问敬老院9个,光荣院1个,慰问老年人150余名,发放慰问金5万多元,慰问物资3.5万元。(九)其他工作。配合完成“一卡通治理”及其它相关工作。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通过所做的工作,全县老年人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特别是高龄补贴的发放和敬老月活动的开展,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和全社会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深受全社会的一致好评。三、存在问题及改正措施1、存在问题:(1)人手不够,各镇办也没有专职老龄人员,工作人员经常换,工作开展难度大。(2)是老年维权工作有一定难度,宣传贯彻老年法还需加强。(3)工作经费保障不足,致使以一些活动难以开展。2、改正措施。(1)加大老龄政策宣传,提高全体公民尊老爱老意识。(2)加大老年法宣传,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3)加大高龄补贴核查检查力度,做到信息准确,发放及时。四、2022年的工作计划2022年,我们计划做好以下5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老年法律法规及优惠政策宣传,做好惠老政策的贯彻落实;二是认真做好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核查及资金管理工作,确保高龄补贴工作规范运行;三是深入开展敬老月活动,营造为老服务、敬老爱老助老良好氛围;四是扎实开展老年人维权工作,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