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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核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2-04-27 16:25
单位名称 汉中市核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加强核与辐射环境污染监督管理,维护辐射环境安全。业务范围:放射源安全监管;辐射防护和辐射环境执法检查;辐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调查处理违反辐射防护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
住所 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62号
法定代表人 卢毅
开办资金 10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环境保护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1.76万元 19.47万元
网上名称 汉中市核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全面完成“一法一条列”执法检查配合工作。今年全国和省、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开展对市政府贯彻实施《固废法》和《固废条例》执法检查,我们充分准备,全面完成各项配合工作。2.严厉查处环境违法案件。通过开展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环境污染专项执法检查,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加大了对非法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和辐射类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危废和辐射环境违法行为。截止10月底,查处危废和辐射环境违法案件11起,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共18份,行政处罚148万元,营造了严厉打击危废和辐射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3.按期完成固废申报登记。截止3月底,完成了全市366家单位集中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达到全覆盖,为打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攻坚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4.坚持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制度。从严审批危险废物转移,严防严控危废环境安全。截至10月底,全市执行电子转移联单6570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约22万吨。5.加强辐射安全行政许可管理。截止10月底,新办理安全许可证7家,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手续8家,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手续22家,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重新申领9家,注销辐射安全许可证1家,我市在册登记的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100%。6.顺利完成了全年国控和省控辐射监测点位(1个核预警点、1个城市空气γ吸收剂量自动站、8个国控点和5个省控点)土壤、水、沉降灰及生物采样送样、热释光片投放和陆地γ辐射环境剂量监测、电场磁场强度测量、宇宙射线测量等工作。7.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今年是人代会和政协会召开后,市政府督察办交办给我站2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和1件政协委员提案,我们认真办理、及时回复办理情况,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同时积极妥善接待处理通讯基站3起电磁辐射投诉,办结率、满意率达100%,及时化解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8.加强全市危险废物和核与辐射源安全管控,全年未发生危险废物和核与辐射污染环境事件。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在全市危废和辐射环境监管过程中,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危险废物和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维护了辖区生态环境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我们虽然在固废和辐射监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辐射站人员编制太少。目前辐射站只有5名编制人员,负责全市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执法监管频次不够,检查力度需继续加大;二是县区没有设置危险废物和核与辐射监督管理机构,业务对接不畅通,面对日益繁重的监督管理工作,难以实现精细化管理;三是执法监督检查装备缺少,达不到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监管;四是部分县(区)环保部门和企业缺乏认识,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监管重视不够。2、改进措施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自身执法监管水平。按照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明责、践诺、结果”主题作风建设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继续多方多渠道争取人员编制、工作资金和执法监管装备;加大县区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执法监管水平,积极维护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四、下一步工作打算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和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一)严格学习贯彻固废法和固废条例,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导有害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收运处置、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体系建设。(二)持续对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无害化处置。(三)严格风险管控,着力解决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突出问题。通过加大危险废物的现场监督检查频次,加强危险废物精细化、全过程监控,严防严控危废环境安全;加快推进相关产业工艺技术升级,促进危险废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提高综合利用率。(四)加强部门协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有效合作,联勤联动、群防群治,保持查处环境违法案件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危废和辐射环境违法行为。(五)巩固核安全文化宣贯成果,建立核安全文化宣贯长效机制;开展核技术利用单位标准化建设,推进核与辐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放射源安全管理,全面开展放射源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持续提升核与辐射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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