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文化和旅游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工作开展情况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责任。结合靖陵文物保护工作的实际,对我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全面的检查,全年组织检查22次,出动人员140余人,确保文物安全第一宗旨。2、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市民意识。通过“5.18”国际博物馆日,我所设立了《文物法》宣传点,印发宣传资料,向广大群众宣传《文物法》基本知识,制作宣传版面8块,散发文物宣传资料3000余份,并组织宣传车在县域内进行宣传,增强市民文物保护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对弘扬优秀历史文化、促进文化发展繁荣,提升了群众的保护意识,让大家树立起“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观念。3、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守主责任。同有关镇办签订《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不断健全和优化以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内部安全防范管理工作责任制,并进行严格考核,把文物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责任、措施层层分解,逐项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和每个工作人员。坚持重大节假日定期检查和日常工作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多次开展全县历史文化遗产安全大排查,坚决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4、加强文保人员培训。对靖陵2名文保员进行培训,全年培训4次,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工作责任心,同时对文保员工资较低问题,积极联系有关部门予以支持,一次性发放了两年工资,促进他们干事、谋事、创事的积极性,有力推进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了确保文物安全,我所积极争取资金8万元,对靖陵进行监控设施的安装,有力保证对文保单位的日常巡查和监控工作,同时提升文物保护的监管力度,增强安全防范能力,文物安全得到有效保护。6、争取项目资金。目前国家文物局已下拨靖陵安技防工程建设资金231万元,等完成项目有关手续以后,尽快启动靖陵安技防工程建设工作。二、社会经济效益一年来,在全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文管所各项工作开展有了较快发展。9月13日,内蒙古宁城县政协就靖陵田野文物保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充分肯定了靖陵文管所的文物保护工作。10月份投资8万余元的文物监控设备安装到位,顺利通过市文物局安全督查科和县局的验收。文管所安全管理工作在全市文物保护单位现场观摩会上被充分肯定。三、存在问题1、对文物价值认识不足。宣传方面还有待提升,一直以来,社会上就有从眼前的经济利益出发来衡量文物价值的现象,不能充分认识到文物不仅是我们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资源可直接或间接地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是现代化建设中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2、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不足。虽然省级文物安全补助经费不断增加,但是仍然远不能满足我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文物保护工作的实际需求。另外,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规模较小,缺乏稳定性。业余文物保护员薪酬待遇低,人员流动大,使得田野文物保护工作面临诸多实际困难。四、改进措施1、继续加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力度。利用好重要节假日和每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契机,广泛深入地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同时,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历史文化遗产领域联合执法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2、积极争取历史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经费补助。不断加大文物保护的投入,在保障人员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的同时,切实保证文物抢救、维修、保护、管理所需的经费,不断改善文保单位软硬件设施水平,积极争取将文物保护纳入财政预算。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加强文物保护硬件设施建设。按照文物储藏、保护有关规定,逐步加快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文物保护安技防水平,为文物的收藏、研究和展示搭建平台,充分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提高文物保护研究、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争取建设一座高标准化的文物库房。2、加快靖陵项目建设。鉴于靖陵文管所目前人员没有完全到位,租赁办公用房,人防、物防、技防力量薄弱的实际,尽快完成办公用房土地审批手续,加快靖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工作。总之,我们将继续做好我县靖陵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加大管理力度,确定目标任务,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为我县文物安全和文化历史遗产安全,推动全面高质量发展再创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