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柞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柞水县环境保护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环境保护提供优质监察保障。环境保护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实施现场执法检查;环境保护应急;环境污染事故调查;排污费的核定、征收。 | |
住所 | 商洛市柞水县城北关 | |
法定代表人 | 毛加森 | |
开办资金 | 6.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商洛市环境保护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0万元 | 30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根据业务范围开展的工作情况(一)持续加强业务学习。紧紧围绕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结合现场执法的特点,大队内部积极开展比学赶帮、以老带新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提士气、强担当、建机制、促发展”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活动”,深入学习党的相关纪律条例,按照工作高效率、服务高质量、自律高标准的“三高”要求,全面落实“环境监察人员工作守则”和环保“六项禁令”。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每季度定期向市支队公开环境监察执法和违法企业曝光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严格纪律约束,服从领导,顾全大局,坚守工作岗位,严格作风纪律,坚持依法办事,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确保监察队伍清正、高效、文明,不断提升新常态下的监察执法形象。(三)持续强化环境监管。一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全年共抽取26批次,抽查企业129家次,规范环境执法巡查记录,全面启用移动执法设备。做到工作有记录、检查有记载、监察有痕迹;二是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不断加大对国控重点污染源及铁矿采选、畜禽养殖、石料加工、制药等重点行业环境监管力度,全面开展了双节、“两会”、“中高考”期间的环境安全巡查和建筑施工噪声专项整治工作;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按照省市部署,扎实开展土壤、挥发性有机物、加油站、工业炉窑、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危险废物、入河排污口等各项专项执法工作,有效的防范化解各类突出环境问题。四是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检查,聚焦水源地标识标志、警示牌、宣传牌、围网设置对全县万人千吨县级以下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排查整治;开展土壤、挥发性有机物、加油站、工业炉窑、排污许可证证后执法、危险废物、入河排污口等各项专项执法工作;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及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污染排放、生态破坏和环境风险隐患等问题,集中整治了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点难点突出问题,有效防范重大环境风险。五是加强尾矿库的环境监管。定期对尾矿库进行检查并上报尾矿库环境监管信息,对停运尾矿库进行随机抽查并建立台账,及时有效应对处理了刘家沟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强化环境应急监管,指导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提升应急处置能力,2021年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11家,针对未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措施立案2起,罚款8万元。(四)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一是全力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一轮中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我县整改的4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交办的30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第一批中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实现清零。制定印发了《柞水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认领问题13个,10个已整改到位,3个正在有序推进。交办的20件信访件,18件全部整改到位,2件整改完成待销号。全力配合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33件信访件已全部核查上报;二是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重点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非法排污、乱堆乱倒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全年累计环境行政执法704人次,检查企业317家次,立案处罚32家,公开曝光环境违法问题7起,查封扣押1起,限制生产1起,生态损害赔偿1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治安处理1人,移交纪检监察问责线索1条,处罚金额首次突破百万大关;三是加强联合执法聚合力。扎实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化行动”,多部门联合执法,定期和对建筑工地及道路运输扬尘专项治理、汽修行业及加油站vocs治理、餐饮油烟治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进行全面督查,责令各施工工地冲洗和覆盖运输车辆、道路洒水保潮、料场棚化或覆盖等措施,使扬尘污染得到有效管控;(五)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制定并印发了年度大练兵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单位,在执法大练兵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按时填报行政处罚处罚案件信息,确保填报率答100%。(六)持续加强环境网格化监管。持续完善健全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系统,全年累计上报巡查信息28131件、网格员在线45168人次,网格员实际在线率、网格巡查频次完成率均达100%,2021年度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位居全市第一。(七)全力做好环境信访投诉查处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进一步创新环境信访工作方式方法,提高了环境信访工作水平,积极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畅通12369热线、12369微信、12345热线等投诉渠道,开展领导坐班接访及带案下访活动,累计受理受理信访投诉57起,全部办结上报。(八)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制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巩固提升工作方案》《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工作要求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二是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开展法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依靠重点节日,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二、社会和经济效益1.环境执法力度空前加强。一是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与2020年相比,处罚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共出动执法人员704人次,检查企业317家次,立案处罚32家,处罚金额首次突破百万大关。二是公开曝光环境违法问题7起,查封扣押1起,限制生产1起,生态损害赔偿1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治安处理1人,移交纪检监察问责线索1条;三是多措并举,确保违法行为查处到位。在案件查处中,灵活运用四个配套办法,坚持独立适用与并列适用并行,真正将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落到实处。2.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效果明显。第一轮中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我县整改的4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交办的30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第一批中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实现清零。制定印发了《柞水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认领问题13个,10个已整改到位,3个正在有序推进。交办的20件信访件,18件全部整改到位,2件整改完成待销号。全力配合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33件信访件已全部核查上报并完成整改。3.环境信访调处工作成效显著。狠抓环境信访工作不放松,做到热情接待、据实登记、快速回复一站式服务,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制定了信访办理工作制度。12369环保热线实行24小时畅通,明确专人负责环境信访,认真把握分类登记、交办调处、反馈备案三个环节,通过强化管理、夯实责任、优化服务,累计受理办结环境信访投诉57件。全部办结并及时回复,查处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全年无集体访事件发生,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一是落实新环保法及配套办法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环境执法水平和案卷规范制作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生态损害赔偿启动机制不够成熟,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四是信息宣传较少,多数重要活动未进行宣传报道;五是队伍建设较弱,整体战斗力还不强。整改措施:一是灵活运用四个配套办法,坚持独立适用与并列适用并行,真正将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落到实处;二是严格依法行政,提升案卷制作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开展法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借鉴生态损害赔偿典型案例,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四是强化激励考核,发动全员写作;五是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全员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充分发挥老带新传帮带作用,加强执法队伍管理,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切实提升工作积极性、战斗力。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学习提升队伍素质。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加强执法队伍学法建设,做到原原本本学、系统深入学、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挤出时间学,切实提升执法队伍整体水平。加强执法队伍管理,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切实提升工作积极性、战斗力。二是加强环保督察整改。对第二轮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交办信访件扎实开展整改,对于整改到位的进行举一反三再梳理再巩固,对于整改未到位的进行督促,加快整改,全力整改。三是深化网格化监管。持续加大三级环境网格化建设及管理工作,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及业务指导工作,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属地管理”责任。四是加强执法大练兵。加强双随机监管制度,持续开展证后执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活动,提升整体执法监管水平。五是严格环境执法。运用环保法律法规及配套办法的有力武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认真办理环境信访投诉,积极探索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六是开展执法帮扶。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环保大会精神,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决杜绝一罚了之的现象,切实帮助企业加强、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