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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汉中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汉中市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4-26 17:30
单位名称 汉中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汉中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汉中市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规范管理社保基金,保障参保人员权益。业务范围:经办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各项业务,指导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开展;指导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开展;经办市本级失业、工伤保险业务,指导县区失业、工伤保险业务开展。
住所 汉台区人民路76号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二楼
法定代表人 欧亚辉
开办资金 6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3.09万元 61.4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1次:2月23日办理法定代表人、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登记,法人代表由原“郭晓泉”变更为“欧亚辉”。单位名称由原汉中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汉中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变更为汉中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汉中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汉中市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审核、基金征收、监督和关系转移,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核定和支付,管理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职业年金。指导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开展”变更为“宗旨:规范管理社保基金,保障参保人员权益。业务范围:经办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各项业务,指导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开展;指导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开展;经办市本级失业、工伤保险业务,指导县区失业、工伤保险业务开展。”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1.参保缴费工作。全市共有参保单位3289个,参保15.27万人(在职10.05万人,退休5.22万人),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16.72亿元、职业年金4.28亿元;市本级参保单位275个,参保2.03万人(在职1.27万人,退休0.76万人),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2.22亿元、职业年金0.62亿元。2.待遇发放工作。全市共有5.22万人领取待遇,支出养老金33.41亿元。其中市本级0.76万人领取待遇,支出养老金4.72亿元。审核退休死亡人员丧葬费抚恤金157人次,办理领取待遇人员社保卡信息变更682人次。核定、发放退休人员2021年度取暖费7546人、1856.63万元。3.待遇调整工作。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6连调,本年人均月增长178元,惠及全市5.02万人,补发资金5122.62万元,已全部调整补发到位。(二)扎实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1.参保扩面工作。针对流动人口、困难群体参保、续保难点问题,多措并举提高参保率。今年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6.53万人,领取待遇人员63.68万人,参保率99.93%,全面完成参保率98%以上任务。累计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13.86亿元,发放养老金10.9亿元。2.调整待遇工作。在原每人每月115.5元的基础上增加9.5元,达到每人每月125元。自7月1日起再提高4元,达到每人每月129元。以上两次待遇调整惠及全市63.68万名领取养老金的城乡居民。督促指导各县区开展“八大员”调待工作,全市累计为14类人员,进行150多次调整维护,相关待遇已经全部调整到位,并足额补发到位。3.业务培训工作。统筹开展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业务轮训活动,安排专家团成员赴镇巴、洋县、城固3个县区开展培训,轮训的同时建立了覆盖乡镇经办干部的工作群,为后期便捷高效开展线上答疑解惑和政策业务辅导奠定基础。(三)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工作衔接有序。1.机改衔接工作。今年3月,按照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相关要求,失业和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正式划转。2.失业保险工作。全市累计参保23.78万人,新增4444人,其中市本级累计参保11.29万人,新增443人。累计征收失业保险金1.2亿元,其中市本级0.21亿元。支付各项失业保险待遇共计5038.45万元,全面完成了全市失业金标准调整工作。3.工伤保险工作。全市累计参保31.87万人,新增1914人,其中市本级累计参保11.73万人,新增151人。累计征收工伤保险金1.02亿元,其中市本级0.29亿元。共为3825人次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10066.59万元,其中市本级814人次,支付待遇2512.34万元。完成35家单位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1.推进“人社快办”、“打包办”工作。进一步加快推进“一网通办”。依托陕西养老APP、秦云就业小程序等办理养老保险参保、转移、生存认证、信息查询等业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纳米”。2.全面取消集中认证。退休人员通过陕西养老APP生存认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通过APP缴费,极大的方便了办事群众。目前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待遇人员已认证98.74%。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取消纸质凭证。市本级采取每日对归集户网银数据和银海系统数据比对的形式,集中进行财务登账和实收分配,让经办人员“不跑路”,全年共计处理网银数据3631条,涉及金额4.01亿元。4.失业保险待遇网上申请“一次不用跑”。积极推进职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网上申请工作,经办线下数据比对审核工作。实现市本级受理的技能提升补贴“不见面”办理,相关待遇全部通过社保卡发放。5.工伤保险待遇实现“只跑一趟”。简化工伤保险申报流程,安排专人入驻汉中市行政服务中心经办大厅,办理工伤保险经办工作,实现经办服务“只跑一趟”的目标。目前工伤保险经办系统已上线运行,实现了征收全程网办。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一是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配套政策及系统滞后,导致工作推进缓慢。二是职业年金利息未能及时上解,造成下步不能及时发放。三是参保单位经办人员更换频繁,业务培训力度有待加强。2.改进措施。下一步,要加强基金征缴管理,提高经办服务能力;加强待遇审核管理,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基金运行风险。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方面。主动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衔接,继续深入开展跨统筹范围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继续工作,进一步做好职业年金“虚账做实”工作,落实好职业年金发放政策,待遇审核和发放做到规范、安全。(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扎实开展好每年生存认证工作,鼓励群众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巩固社保扶贫成果,确保搬迁群众城乡居保服务全覆盖。(三)失业保险方面。积极推动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全面落实,,推进失业保险全流程网上经办,继续加强失业保险扩围政策宣传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工作力度。(四)工伤保险方面。健全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推进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待遇申报全流程网上经办,规范工伤保险经办,做好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资格复核认证。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