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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泾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4-26 17:05
单位名称
泾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政策宣传,落实政策;档案资料接转;信息平台维护数据更新;送喜报、挂光荣牌。
住所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南环路192号
法定代表人
吕兵
开办资金
2.1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划拨
举办单位
泾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万元
2.1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一年以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我县特点,设立服务大厅、来访接待室、老兵谈心室、法律援助中心、会议室等。服务大厅配备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和饮水机、医疗急救箱、报刊架等便民服务设施,提供规范化、亲情化综合服务。同时,积极申请专项资金打造3A档案室,配备专用标准档案柜对退役军人的资料进行集中规整和保存。2、落实优抚对象的各类优抚待遇,组织广大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健康体检。3、为符合条件破产企业退役军人办理社保接续工作。4、建立县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2019年募捐关爱基金15万元,2020年募集关爱基金45万元,募集金额排名全市第一、全省第十,截止目前,泾阳县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总额突破110万元。2020年3月16日,泾阳县率先在全市启动第一批县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援助活动,为20户在疫情防控期间家庭困难的退役军人发放援助金4万元。2021年发放省市县级关爱基金61人次21.9万元;完成了2021年99公益日募捐活动,共募捐20余万元。二、社会效益情况: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指导下,通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勤奋工作,为全县广大退役军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得到了广大退役军人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存在问题;中心广大干部职工存在学习不够的问题。2、整改措施;利用《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的契机,安排中心干部职工开展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做好服务保障规范化建设、县信息中心、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常态化联系服务、帮扶解困、弘扬红色基因等工作,用心用情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优质服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2021年12月13日至2026年12月13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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