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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4-26 17:03
单位名称 泾阳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军休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军休人员住房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军队退休士官、退休无军籍职工人员移交管理工作。
住所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南环路192号
法定代表人 吕兵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划拨
举办单位 泾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万元 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一年以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在组织领导方面,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服务站体系建设,主要领导亲自抓,坚持把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为第一要务,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在场所文化建设方面,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办公场所落实到位,办公地点设在南环路192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建筑面积530㎡,占地920.46㎡;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集合本县特点设立服务大厅,配备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和饮水机医疗急救箱、报刊架等便民服务设施。同时设立来访接待室、老兵谈心室、法律援助中心、会议室等。在工作运行保障方面,县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所编制3人,目前配备上岗3人,确保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所日常工作开展。在思想政治引领方面,一是利用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清明节、烈士纪念日,大力弘扬英烈精神,激发干部群众的爱国热情。与有关部门协商,县内各旅游景区(点)对老红军、军休干部、革命残疾军人、现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实行门票免费。二、社会效益情况: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指导下,通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勤奋工作,为全县广大退役军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得到了广大退役军人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存在问题;中心广大干部职工存在学习不够的问题。2、整改措施;利用《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的契机,安排中心干部职工开展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做好服务保障规范化建设、县信息中心、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常态化联系服务、帮扶解困、弘扬红色基因等工作,用心用情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优质服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2021年12月13日至2026年12月13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