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安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投诉指导县区劳动保障工作 | |
住所 | 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 |
法定代表人 | 殷贵军 | |
开办资金 | 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8万元 | 8万元 | |
网上名称 | 安康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公益 | 从业人数 1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精心组织实施,全力确保双节期间工资支付。为确保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回家过年,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成立工作专班、24小时值守等措施,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坚持防风险、守底线思维,加强隐患排查,加强舆情监测,稳妥处置了49批次市政府信访大厅上访,协调化解处理19起重点群体性讨薪事件。未发生一起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极端事件。未发生一起因未履行法定职责导致重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未发生一起赴省进京农民工工资群访事件。(二)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法律意识。为确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贯彻到位,切实营造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舆论氛围,增强用人单位知法守法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逐级组织对所有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劳资专管员全员培训,第一时间将劳动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送到生产一线、送到工厂、送到劳动者手中,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2021年累计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单15000余份,宣传手册4000余份,户外广告牌25处,展板24块,宣传海报300张,标语1620条,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2300余次,组织专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学习培训1200余人次。(三)加强监察执法,打击欠薪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企业劳动用工年检、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和冬季行动专项检查、日常严管严查等各类专项检查,全面清查工程建设领域、矿山、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外卖快递等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欠薪隐患及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整治化解欠薪问题。三季度组建工作专班,对十四运场馆建设项目欠薪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妥善处理欠薪矛盾隐患,有力保证了国家级竞技体育赛事在我市顺利举办。2021年累计检查企业1473家,立案61件,结案61件,结案率100%。为2866名劳动者追发工资9110万元。(四)加强信用监管,实施联合惩戒。全面落实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按照法定程序列入,确保应列尽列。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定期公布重大欠薪违法案件。对列入黑名单企业、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企业、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及时上传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供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惩治格局。2021年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法案件3件,列入“黑名单”企业4家,向公安机关移交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6件,立案15件。对欠薪企业形成震慑。(五)强力推进制度有效落实。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八项制度落实问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员定向包联项目制度,按月巡查,确保问题及时发现,矛盾及时化解。对在建工程项目开展拉网式暗访排查,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8份,责令逐一限期整改到位。依托“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对建设项目八项制度落实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时动态监管,全市123个建设工程项目纳入监控预警平台,对1.15万农民工实现动态监测。(六)创新举措,推动劳动关系建设和谐发展。通过联合总工会、工商联、劳动监察等部门共同开展指导创建工作,推动企业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标,建立长效机制和广泛宣传与和谐企业评比等活动,促进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学法、懂法、守法、护法,进一步提高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依法经营的社会环境。引导劳资双方主动参与,发挥企业创建主体的作用,营造创建氛围,扩大创建影响,推广创建成果,推动全市创建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2021年,通过单位申报,县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初审,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实地核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8月初向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推荐1个劳动关系先进工作单位和6户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确保全市根治欠薪工作同频共振,创新“十指弹琴”工作法,分类施策,充分调动各方资源。针对全市各治欠工作成员单位,采取年初列单、年中调度、年末交账方式夯实责任;针对县(市、区)及部门,采取月考、季查、年赋分的方式细化任务,推进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隐患研判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现场交办解决问题;针对市域影响较大、矛盾突出、化解难度大的欠薪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评估销号,不办结不评估,不达标不销号;建立日常工作报告制,成员部门及责任单位每半年报告工作进展。通过“十指弹琴”工作法督导考核、整改问责各项举措融为一体,压力层层传导,合力不断放大,形成了政府主导、人社主抓、部门参与、全民共享的根治欠薪工作新格局。我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连续多年评为A级等次,并于2021年12月24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暨农民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表彰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授予“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近年来,由于新业态平台强大的聚合功能,活动主体多元化,主体间的关系更加复杂化,由此导致关于各活动主体间的权责关系尚无明确的界定,责权利不清晰,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难以保障。2.由于受疫情影响,经济下滑,劳资双方利益矛盾突出,举报投诉和上访量增多、政策法规咨询量大和协调处理量大,因拖欠工资而引发矛盾时有发生。(二)改进措施。1.引导平台在收入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方面承担必要责任;引导其维护和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为从业人员提供基本的安全保障措施;在制定收入计算和分配规则时符合行业标准;对低于基本劳动标准的从业人员采取保护措施。2.一是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举报投诉和劳动纠纷前期协调处置力量。二是继续利用各类媒介做好对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政策宣传引导。四、下一步工作思路。1.高度重视中、省督办案件办理工作。认真做好举报投诉的日常接待、受理、协调及政策咨询回复工作,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共同创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通过联合总工会、工商联、劳动监察等部门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作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总载体、总抓手,以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标,引导企业和劳动者主动参与,发挥企业创建主体的作用,进一步营造创建氛围,扩大创建影响,推广创建成果,推动全市创建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3.建立挂牌领办制度。对涉及人数多,金额大的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包案和销号制度,专人负责、一抓到底、不结案不销号。4.针对房地产项目欠薪易发高发问题,按照《安康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文件精神,联合住建部门研究制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拨付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办法》,将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监管资金的一定比例直接划转至总包农民工工资专户,由银行按月代发农民工工资。5.积极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常规业务、劳动监察各项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并及时参与协调处理群体性讨薪事件,切实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避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6.加强业务宣传,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用工单位法人、管理层以及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扩大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引导企业和劳动者知法、懂法、用法。深入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7.按时完成领导或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被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