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中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宗旨: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业务范围:全市农村综合改革业务及政策调研、宣传和人员培训;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镇级财政干部队伍建设、素质培训。 | |
住所 | 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文庙巷7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书明 | |
开办资金 | 5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财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8.38万元 | 26.38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1次:6月30日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由原徐东变更为刘书明。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持续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工作。2021年,在170个行政村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187个,中省财政补助资金4536万元,不断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二)受财政局党组委托,协助预算科管理基层财政所日常工作。2021年,我们先后深入11个县区的74个财政所进行检查指导,对照市委编办、市财政局批复的县区实施方案和省财政厅财政支农综合评价方案财政所建设考核指标,督促财政所所长和人员落实到位、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和省级财政所建设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落实使用等工作,不断提高基层财政管理水平。联合市财政干部培训中心举办财政所所长培训班,对全市100名财政所所长进行培训,提高基层财政所就近就地监管、更好服务于基层群众的能力。(三)持续推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在洋县、勉县、西乡县、略阳县、佛坪县5个县扶持145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工作,按照每村50万标准,下达财政补助资金7250万元。按照县区申报推荐,市级集中评审、省级备案的工作程序,对10个县区的15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1个共同经营抱团发展项目进行省级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财政奖补,下达省级财政奖补资金850万元。(四)扎实做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评估认定准备工作。积极指导汉台区河东店镇按照中央和省厅有关要求做好7500万元中央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资金国家级评估认定工作,按期报送了评估认定自评报告。(五)开展了农村综合改革重点工作检查。对2020年度11个县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等重点工作进行了抽查检查。(六)开展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资产清理工作。对全市2018-2020三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进行了清理清查,建立了村级资产台账,进一步规范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的资产管理。(七)完成了省级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工作。配合省财政厅对我市11个县区2018、2019年度12个美丽乡村示范试点村进行了绩效评价,我市总体得分90.08分,获得优秀等次,位列全省第二名。(八)较好完成了财政支农综合评价工作。按照省财政厅财政支农综合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完成了市、县区财政支农综合评价中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和财政所建设综合评价工作任务,按时报送了评价报告及印证资料,在省财政厅对我市财政支农综合评价中,抽查的勉县、洋县财政所建设综合评价工作均得到97分。(九)配合完成省财政厅来汉专题调研。按照调研通知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完成了省财厅财政科学政策研究所对我市城固、镇巴两县有关农村公共文化、农村卫生服务和财政管理的专题调研工作。(十)开展了规范化财政示范所创建工作。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在全市开展了规范化财政示范所创建申报,我市10个县区的10个财政所被认定为“省级规范化财政示范所”。(十一)扎实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全力做好西乡县子午镇王家坝村年度定点帮扶工作,投入10万元用于人饮工程;对驻村工作队提供工作经费1万元;为该村发展蚕桑提供产业帮扶资金2500元;并慰问了特困群众和老党员;通过832平台购买消费扶贫物资3766元;向爱心超市赠送物资1000元;并协助相关单位完成了省级后评估抽查我市洋县、宁强、佛坪有关工作。(十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促进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助推业务工作再获新成绩。积极参与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结合“六对标六讨论”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同“明责、践诺、结果”主题作风整训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认真参与“烟头不落地汉中更美丽”和“进、知、解”活动,促进了业务和党风廉政工作同步推进。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一是2021年积极争取中省资金4536万元,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在170个行政村实施农村公益事业项目187个,不断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提高广大农民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农村社会稳定提供保障;二是全市财政所管理体制得到进一步理顺,人员编制配备得到落实,财政资金监管“最后一公里”进一步筑牢。三是通过对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试点7250万元资金的监管和省级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财政奖补下达资金850万元,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力,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提高村集体自我造血能力,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四是开展近三年全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形成资产清理登记工作,督促建成项目及时向村级移交产权,规范建立资产台账和项目台账,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夯实了村级组织的项目管护主体责任,形成县(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督屏障。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一是财政所建设与管理工作还有薄弱环节;二是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和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管理使用的指导和检查仍需加强。2、改进措施:一是不断加强财政所建设与管理。督促县区加快步伐,切实发挥基层财政监管职能。二是加强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及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坚守底线,不越红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扎实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助推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任务完成,积极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大资金争取力度,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三)不断加强财政所建设与管理。继续督促县区加快财政所所长、人员到位步伐,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落实办公场所设施,切实发挥基层财政监管职能。(四)继续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工作。完成省级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关工作,配合组织、农业农村部门做好扶持村集体经济相关工作。(五)加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指导和资金监管。规范实施和使用项目资金,严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效益。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