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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 2022-04-24 20:39
单位名称 汉中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全市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业务范围:查处跨区域、管辖权不明确、有争议区域的违法案件;执法人员培训;履行市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的兽医兽药、种子、农药、农业机械、渔业渔政等领域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
住所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将坛西路460号
法定代表人 王志刚
开办资金 5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预算
举办单位 汉中市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4.5万元 25.3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岗位练兵。开展全市首次农业综合执法案卷评查,市县两级共征集参评案卷21个,评选出优秀案卷6个;选送参加省级评查的案卷4个,全部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2021年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二)履行主业主责。一是强化农业综合执法办案协调指导。跟踪指导西乡县查处了泰州市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请求协查的西乡县义博农资经营部假农药案;督促指导勉县查处了市场监管部门移送的勉县瑞丽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蔬菜重金属超标案。二是抓好上级交办同级转办的案件查处。在接到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核查陕西华盛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玉米种子案件的函》(陕农函〔2021〕51号)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启动案件查处工作,依法作出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假种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5000元,责令改正未按规定建立、保存生产经营档案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在接到市农业农村局批办、市食安办移送生猪屠宰的问题线索后,迅速安排执法人员启动调查处理程序,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停业整顿,处以当事人罚款5000元,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一年来,市支队直接查办违法案件9件,结案率达到100%,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三是加大渔政执法案件办理力度。市县两级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88次,出动执法人员9014人次、执法车辆和船艇2299车(艘)次,收缴违法捕捞渔网、渔具430套(副),查办涉渔行政案件32起、刑事案件8起。(三)推进十年禁渔。一是制定印发了《2021年汉中市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方案》《2021年度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拟定了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订的2021年度禁捕工作目标责任书,推动将禁捕工作纳入河湖长制考核和市对县目标责任考核负面清单,全面压紧压实禁捕工作责任。二是巩固“四清四无”成效。督促指导县区对涉渔的500只“三无”船舶全部回收拆解补偿到位。6月以市禁捕办名义抽调成员部门人员成立4个督查组,赴11个县区对“四清四无”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专项督查。三是提升渔政执法监管能力。将涉渔举报电话,统一纳入12345市政府服务热线,由专人负责接听受理,及时跟进查处。出台了非法捕捞举报奖励制度,选聘护渔员1248名,与水利部门建立了河道巡查信息共享和应急处置机制。四是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与相邻的四川省青川县、朝天区,甘肃省徽县、康县、成县和安康市石泉县联系,建立协同合作、联防联管、信息共享、有效对接、共赢互利的禁捕执法长效机制,签订了市际间、县际间禁捕联防协议。开展了与甘肃、四川和省内安康的跨省跨市联合执法行动,召开了“2021年川陕甘跨省交界水域禁捕联合执法行动联席会议”,推动了跨省市禁捕执法合作,织密筑牢了监管网络。(四)严格规范管理。一是规范内部管理。制定了《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支队队务会议制度》《周工作记实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形成室外楼道有公示,室内墙上有制度,人人心中有守则。二是规范执法办案。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三是规范执法检查。对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春秋农资打假和动物诊疗机构、种子生产经营、农药、饲料及添加剂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专项检查整治,统一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实施,基本做到了“凡查必抽”。四是规范执法人员行为。成立了党支部和工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管理,树立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一是全年市县办案总数102个,创农业农村部门执法办案数量新高。其中:查处种子10起、农药4起、兽药5起、动物诊疗机构3起、渔政34起、肥料1起、宅基地1起、农产品质量安全1起、生猪调运屠宰12起,挽回损失84.5万元。查处普通程序90起,简易程序12起,罚款29.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9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货值1.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5起,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在查办违法捕捞案件过程中,同步落实生态损害补偿,涉案当事人共投放鱼苗30万余尾。采取白天巡河、夜间蹲守等形式,整治违规群居性钓点4个,清除非法捕捞易发点3处,为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执法保障。三是强化政策宣传。在全市开展禁捕宣传进社区、进村组、进市场、进校园“四进”活动,举办“十年禁渔”知识竞赛线上答题活动,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禁捕法律法规和政策。共编发禁捕工作简报25期,累计发放宣传资料72415份,媒体宣传382次,线上禁捕知识竞赛答题有效答卷5320份,处置市政府热线12345平台涉渔投诉举报25起、其他渠道投诉举报30余起,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氛围基本形成。四是切实加强垂钓管理。代市政府起草了《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禁捕范围和规范禁捕水域垂钓行为的通告》,已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定,按程序审签后,以市政府名义发布。大力宣传“一人一竿一钩”的垂钓管理规定,对使用违规钓具钓法和在禁钓区违规垂钓屡教不改的依法依规查处,查扣违规钓具683件。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县区大队一线执法人手不足,执法办案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案卷不够规范等问题。2、改进措施加强县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宣传教育,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案卷书写、归档整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大练兵,以统一着装为契机,组织开展军事化训练。在系统培训《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基础法律法规的同时,强化对《种子法》《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市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二是强化执法办案主业主责。主动配合相关承担行业日常监管任务和从事检验检疫、检测监测的机构,合力开展春秋两季农资市场整治专项行动、渔政执法亮剑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兽医兽药、畜禽屠宰、种子、肥料、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业机械、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渔政等领域,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三是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全面贯彻《陕西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规范处理流程,规范行政处罚,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组织开展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树立优秀典型案卷示范样板,推动执法办案工作规范化开展。四是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加强禁捕宣传,及时处置涉渔举报线索;强化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体系,积极探索网格长(河湖长)+渔政执法人员、警长、护鱼员、河湖保洁员等监管模式;做好对非法捕捞、违规垂钓、高发水域视频监控发现问题的联动查处、快速处置工作。加强禁捕联合执法,不断完善禁捕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明察暗访,加大对重点水域巡查力度。组织实施“2022渔政执法亮剑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行为。按照联防联控协议,组织开展跨界水域联合执法行动。五是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充分运用大数据系统和现代技术手段,将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的主要方向,规范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依法予以查处。六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推动完善“市县联动”“县县互动”执法协作体系。综合运用督查、调度、通报、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推动县区执法职能落实到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业执法监管网络。推动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提升联合打击违法行为的效能。七是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作风能力建设年”活动,树牢“靠作风吃饭、凭实绩说话”的鲜明导向,解决“庸懒散慢虚粗”问题,锤炼“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激发全体农业综合执法人员勇于担当、奋发有为,推动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1年1月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评为“陕西省行政执法先进单位”。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