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中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保护宣传教育;野生动植物调查与监测;野生动植物物种鉴定;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日常管理。 | |
住所 | 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43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耘 | |
开办资金 | 40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林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67.05万元 | 302.72万元 | |
网上名称 | 汉中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公益 | 从业人数 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1)不断强化宣传教育,扎实开展野生动植物、爱鸟周、湿地保护等宣传活动。一是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2月2日“世界湿地日”,在“汉中野生动植物保护”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湿地与水同生命互相依》,发送宣传短信10万条;3月3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活动期间,在汉中音乐喷泉广场开展了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宣传活动,并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汉中市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修订)》,向社会大众发送手机彩信26000多条,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一张图读懂<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重大变化》《常见的有毒植物》等科普知识;4月11-17日“爱鸟周”活动期间,成功举办“朱鹮40年保护成就暨鸟类等野生动物生态摄影大赛”,征集作品1086幅,评选114幅优秀作品在天汉湿地公园展出6天;9月,在桥南广场举办了2期“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月”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万余份,布设宣传展板100余面,悬挂宣传横幅100余幅,发放宣传短信10万余条,受教育群众达十万余人。二是利用微信公众号野生动植物法律法规、科普知识文章100余篇,积极倡导广大市民自觉增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推动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2)持续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联合市公安局等7部门,开展了代号为“清风行动”的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制定印发了《汉中市林业局等8部门关于开展汉中市“清风行动”的通知》(汉林发〔2021〕30号),成立联合督导组,分赴县区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清风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力量13484人,出动车辆2556台,共监督检查各类场所6061处,其中检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48家,农家乐、集贸市场等各类经营场所4770家,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200处,共侦办野生动物案件18起,其中刑事立案17起(涉长江禁渔7起,涉其他陆生野生动物9起,涉其他水生野生动物1起),打击处理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人员21人,收缴野生动物590只/头/条(其中国家二级动物11头/只,分别为:凤头鹰1只、和尚鹦鹉1只、绿颊锥鹦鹉1只,画眉鸟7只,野生大鲵1只),收缴野生动物制品203件108.9公斤,查扣非法猎具渔具162件。(3)坚持做好野生动植物日常管理。一是持续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布设巡护样线(点)170条(个),坚持疫源疫病防控“周报”“快报”等制度。2月,快速处置洋县发生的鸟类不明原因死亡情况,印发《汉中市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巡查监测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县区认真开展巡查监测,经农业农村部门确诊排除疫病风险。二是积极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抢救工作。截止目前,全年共救治各种野生动物30余头(只)。三是审核上报野生动物人工养殖、种源调运、产品销售行政许可事项35起。四是开展了“双随机”检查工作,全面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活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年度审验换证。五是联合市财政局向省林业局和省财政厅上报全市2020-2021年度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情况。六是形成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农林作物损害调研报告,在我市略阳县、勉县、宁强组织开展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野猪种群调控工作有序推进,累计猎捕野猪175头。七是组织开展了全市野生动植物、湿地保护管理培训班。(4)持续强化湿地和汉江湿地保护区监督管理。印发《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巡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放牧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汉中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陕西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放牧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县区开展湿地、汉江湿地保护区日常巡查监测,完成汉江湿地保护区禁牧宣传治理工作、绿盾2021遥感点位实地核查工作。(5)项目建设收效明显。一是秦岭石蝴蝶人工繁育野外回归试验有序开展。与陕理工大学合作在城固县小河镇、双溪镇开展秦岭石蝴蝶野外回归试验,分批次栽植秦岭石蝴蝶人工繁育苗2000株,目前长势良好,正在定期进行试验数据观测记录。二是汉江湿地保护区勘界立标项目外业测绘及内业工作已全部完成,正在进行数据核对和文本编制;三是退化湿地植被恢复项目已全部完成,按照方案要求,等待一个完整生长季结束后组织验收;四是汉江湿地保护区远程可视化监测体系已全面建成。(6)扎实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全年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050万元,占计划任务的136%。完成转签约项目1个,资金5000万元。完成策划包装重点建设项目1个,资金9235.10万元。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一是公众自觉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组织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月”主题宣传,成功举办“朱鹮40年保护成就暨鸟类等野生动物生态摄影大赛”,累计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布设宣传展板100余面,悬挂宣传横幅100余幅,发放宣传短信1万余条。通过宣传,受教育群众达十万余人,群众参与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几年来抢救收容的受困野生动物600多头/只,信息大部分来源于群众电话报告。二是极小种群野植物保护成绩斐然。秦岭石蝴蝶,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全国仅汉中1个野外分布点,野生资源仅600多株。2017年以来,我们在加强秦岭石蝴蝶就地保护的同时,积极实施迁地保护,探索掌握人工繁育技术,形成10000株规模以上的人工培植种群实施,2020年至2021年,在汉台区、城固县开展回归试验,野外再引入人工繁育苗3000株,实现野生资源保有增殖的工作目标,目前全市秦岭石蝴蝶野生分布地从原来2处增加到4处,资源量增加到4000余株以上。三是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活动规范有序。印发了汉中市林业局《关于规范管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加工活动的通知》,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督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加工单位建立健全利用台账,实现野生动物资源开发全程可追溯。截至目前,全市有林麝人工繁育企业20户,存栏量4211头,位居全省第二。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一是自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成立以来,保护区管理工作一直由野保站兼职开展,近年来随着对生态环境要求越来越严,在无专管机构下的保护区难以承担繁重的工作任务。二是湿地管理及保护恢复工作经费不足。2、改进措施(1)积极向上级请示争取相应的机构人员编制。我站以市林业局名义向市政府提交了增加机构人员编制的请示,目前通过多方争取为加强汉江湿地保护区管理市编办落实5名人员编制,但专管机构尚未落实。(2)多方争取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向中省积极争取湿地恢复项目,争取将我市湿地恢复项目列入市级财政预算。(3)规范和加强野生动物人工驯养工作。继续落实和完善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经营利用、及流通领域监督管理措施。完善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经营利用、管理档案。对养殖经营户按照“双随机”原则开展1次专项检查,并结合工作调研和检查,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和技术服务。按时开展年度审验换证。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和干部作风建设工人作。积极组织开展“作风能力建设年”活动,按时组织开展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和督导检查。(二)持续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一是强化野生动植物、湿地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着力调高社会公众自觉参与意识。二是不断规范野生动植物人工繁育(培植)和经营利用行为。组织开展许可证年审和“双随机”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和湿地资源的违法活动,确保我市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活动正常有序。(三)继续开展我市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在试点县开展常规防控措施试验工作,探索有效廉价便于推广的防控措施,督导试点县继续开展野猪种群调控工作。(四)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督导县区开展湿地、汉江湿地保护区日常巡查监测,认真开展绿盾遥感点位实地核查工作。(五)全力抓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坚持开展巡逻监测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周(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网络直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六)完成好市林业局和中省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2021年9月被汉中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授予“年度汉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2021年12月被陕西省林学会授予“陕西林业优秀科技成果一等奖”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