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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滨区财政预算评审中心
宝鸡市渭滨区财政预算评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4-24 17:31
单位名称
宝鸡市渭滨区财政预算评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区级项目预算评审,对项目预算的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评估,提出具体评审意见;区级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全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培训。
住所
宝鸡市新建路中段80号
法定代表人
庞红刚
开办资金
505.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渭滨区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07.5万元
503.4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根据《条例》有关规定,于2021年6月16日,单位名称由宝鸡市渭滨区有偿资金管理所更名为宝鸡市渭滨区财政预算评审中心;单位法定代表人由吕宁宁变更为庞红刚。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1年,我单位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1、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提高预算执行力度,确保评审工作开展。按照区评审工作要求,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管理,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向评审业务开展过程倾斜,合理安排投入,确保评审业务费与项目相匹配。2021,年财政安排评审业务费100万元,将于2022实现资金投入。立足长远搭平台,夯实工作基础。物质基础是评审工作发展的首要前提。我们着力开展平台建设,逐步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充实业务力量,采用单位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模式开展工作,采用全市统一招投标方式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合同,开展评审业务。3、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出台了《渭滨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渭滨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渭滨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渭滨区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渭滨区财政局局属单位及内设科室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责暂行规定》、《渭滨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评审和绩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文件,转发了《省财政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了业务操作规范和职责分工,为日常业务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4、扎实开展绩效评价。2021年开展项目运行监控工作26项,通过对“乡村振兴战略”等国家中大战略项目的实施进行事中监控,委有关部门决策参考进一步改善相关政策提供了支持。5、我中心在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中明确了绩效监控时间节点和方式。10月份,组织所有预算单位对今年以来下达的项目支出预算,逐指标、逐项目进行监控分析,重点剖析支付进度慢、绩效指标完成度不高的原因,提出第四季度改进措施,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参与评审的项目实现了事前预算绩效监督、事中运行监督、事后绩效评价的目标,评审工作的开展,推进了项目实施的规范化、合理化和专业化。保证了项目运行及时有效。提升了评审业务专业性和科学性,团队进一步扩大。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1、评审范围相对狭窄,参与广度与深度不够。2、评审团队人数不足,专业人员少。改进措施:1、建立良好的评审成果开发利用机制,实现财政评审的终极目标只有将评审结论通过分析、整理、论证转化为有内容、有见地、有价值的调研成果,并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2、不断提高评审人员的业务技能、思想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素质。并结合工作需要不断充实和壮大专业队伍,确保财政评审机构内部风险的最低化。四、2022年工作计划加强思想理论和业务技能学习,在日常工作中,注重理论学习和技能提高,通过自学和专业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自身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进一步探索提高绩效评审工作开展的方法和途径。继续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加强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与沟通,为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供有力保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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