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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2-04-24 14:45
单位名称 宝鸡市金台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住所 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66号
法定代表人 刘玮
开办资金 4.6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共青团宝鸡市金台区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63万元 4.6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1年,我单位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一)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一是以青年发展规划省级试点和省级社区青春行动社区为契机,扎实推进青年发展工作。今年金台区被确定为《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省级实施试点区,全市仅此一家。团区委牵头联合30家单位制定了《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青年工作发展方向,将青年发展规划工作申请列入了我区“十四五”规划,出台了《金台区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试点工作方案》,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团委协调、齐抓共管的试点工作长效机制。在今年7月份市上召开的第二次联席会议上进行了交流发言,在11月份省上召开的培训会上座谈交流,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被团省委分管领导口头表扬,开展活动多次被省市媒体宣传报道。东岭社区今年被确定为省级社区青春行动社区,通过多元化开展青少年服务项目,社区青年工作成效显著,在团省委9月份召开的“社区青春行动”推进会上交流发言,被团省委副书记贾琳多次口头表扬。我区被确定为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省级实施试点区以来,青年工作得到了各个部门的重视,各个领域都有了抓手,也取得了一些成绩,涌现出了国家青少年维权岗、国家婚俗改革试点区、省级青少年教育基地、省市级红领巾法学院、青春驿站、市级团校等一些特色品牌。二是广泛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宝鸡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禁毒法》作为工作重点,组织各级团组织通过板报、手抄报、广播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巩固开展红领巾法学院建设工作。积极与联创单位协调沟通,通过模拟法庭、法治讲座、法院开放日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发放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手册、宣传展板等法治产品。编写模拟法庭案例脚本,“红领巾法学院”活动课创新案例,拍摄法治情景剧,将法律知识融入生动的典型案例中,以孩子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未成年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在12月2日召开的全市“红领巾法学院”创建工作推进会上,我区小村小学的“红领巾法学院”创建视频,东仁堡小学的法治情景剧《沉默不是金》作为创建活动视频播放,多项工作被列入《宝鸡市红领巾法学院案例脚本》。蟠龙镇小村小学、东仁堡小学被授予省级“红领巾法学院”荣誉称号,西街小学、石油小学、铁路小学被授予市级“红领巾法学院”荣誉称号。(二)坚持常态化志愿服务,贡献青春力量。围绕区上中心工作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联合镇街、企业和学校团员青年,先后组织13次600余名青年志愿者在10个镇街开展“青春志愿行文明靓金台”青春助力创文整改提升志愿行动,在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背街小巷、建筑工地等部位进行重点整治。创文检查期间,组织中北学院优秀团员青年300余人,在6个镇街的重点迎检区域开展志愿服务,展示金台青年优秀形象。组织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在蟠龙花海开展“把绿色种在春天把美丽留在金台”植树活动。十四运和残特奥会期间,组织99名志愿者在比赛场馆开展宣传引导等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防控期间,联合多家爱心企业及社会组织开展“慰问战疫一线青年志愿者活动”。组织各镇街团工委和学校团队组织、青年志愿者600余人在宝鸡市汽车北站开展为期40天的“青春志愿行 温暖回家路”青年志愿活动。开展“春节团相伴他乡即故乡”关爱异地留宝青年过年活动,被中、省、市团属媒体宣传报道。(三)着力提升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全区各级团队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团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团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组织召开全区共青团系统“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动员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示范会议,并邀请市级和区级“青年讲师团”成员开展了9次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宣讲。号召全区团员青年参加“青年大学习”活动31期,累计参与团员青年14.65万余人次;号召全区少先队员参加“红领巾爱学习”22期,累计参与少先队员23万余人次。引导全区各级团队组织开展党史、团史、少年先锋队队史教育50余次。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别荣获了团省委、省少工委颁发的2021年度发挥队刊作用开展“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主题教育活动工作模范单位;团省委、省少工委颁发的2021年度加强《当代青年》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陕西省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实践基地等荣誉。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仍需继续加强。2、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保护格局有待进一步形成。(二)改进措施:1.要加强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的有机衔接,密切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工作。2.依法调整充实成员单位,厘清工作职责和保护边界,制定完善阶段性工作计划,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有序有效开展。四、2022年工作计划推进法制化权益进程,健全组织化维权机制。积极宣传“两法”“两办法”,推动青少年法制宣传产品化,开展“红领巾法学院进课堂”。深入推进“女童保护”项目,推动青少年司法保护和法律援助。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推动所提建议、议案、提案等得到有效办理。(二)构建社会化维权体系,提升服务青年专业化水平。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实施项目等形式,深入家庭、学校、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服务。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实施好中高考减压和青春自护类项目。深化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思想引导和教育帮扶,不断拓展青春驿站服务职能,加强青少年专业社工、成长导师和青少年普法、禁毒、防艾等专业志愿者队伍建设。规范星级青春驿站建设。(三)深化实施青年志愿服务行动。推进全体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发挥团员在注册志愿者中的骨干作用。广泛开展“暖冬行动”、“爱心助学”等活动。组建专业心理咨询志愿者队伍,针对重点和特殊青少年、学校团员青年,持续开展以心理矫正、心理咨询为特色的“阳光照耀心灵”项目。(四)深化实施青少年关爱行动。继续开展“情暖童心”等主题活动,重点关注和帮扶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青年随迁子女、城乡贫困家庭青少年、残疾青少年等困难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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