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绥德县> 绥德县环境监测站

绥德县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2-04-22 16:42
单位名称 绥德县环境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监测服务。
住所 绥德县滨河路5号
法定代表人 郝月椿
开办资金 4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绥德县环境保护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5.1万元 65.4万元
网上名称 绥德县环境监测站.公益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局在省、市环保部门的正确领导和业务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县环保目标任务书,以全县经济发展大局,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目标,坚持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宗旨,及时掌握绥德县所辖地区环境质量状况和预测变化趋势,切实履行好环境监测技术支持、技术监督、技术服务的职能;以环境监测现代化建设为抓手,强化能力建设、内部管理、思想进步。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2021年工作(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制定学习计划,集中学习了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省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会议精神,全年集中学习27次,党员干部学习笔记达20000字,其余干部学习笔记达10000字,撰写心得体会2篇,安排干部职工外出参加环境执法、监测等业务培训40人次。(二)推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成恒大小学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并投入运行。参加了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的地表水中化学需氧量实验室能力考核,并获得满意结果。目前监测站持证上岗人员共计11人,初步具备1大类17项(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监测能力。(三)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村镇集日和6.5世界环境日开展环保宣传活动,累计发放环保宣传手册4000余册,宣传单6000多张,制作环境保护宣传展板20余块,街道悬挂横幅20余条。利用政府广场、文化广场、千狮桥LED大屏,连续循环播放环保宣传海报、宣传片、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传播生态环保理念。二、存在主要问题(一)环境质量形势仍然严峻。县城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位于陕北26个县区后五位次,无定河辛店国考断面水质不能持续稳定达标。(二)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不足。环境执法、监测人员短缺,监测站尚未取得监测资质认证,环境执法、监测能力亟待提升。(四)环境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群众对环保工作认识不够到位,没有真正将生态环保理念落实到工作生活实践当中,环境保护还没有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三、2022年工作重点2022年,我站将继续加大环境监测人员业务培训,启动监测站实验室监测资质认证申报工作。同时强化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运用电视、网站、报刊、“两微一端”等多种媒介,利用村镇集日和6.5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县干部群众生态环保意识,营造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