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安康市>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 2022-04-21 16:19
单位名称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安全生产监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参与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督查/隐患整改落实督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承办和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投诉
住所 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市政府行政中心五楼
法定代表人 郎妮娜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万元 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安康市应急管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科学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年初,按照中省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了《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了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执法范围、执法内容和执法频次等,在征求各业务科室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务会议研究审定后,报请市政府批复予以印发执行。5月8日通过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了6户企业,制定印发了《2021年度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方案》。6月底,支队积极督促各双随机执法组开展执法活动,并积极参与,指导、配合4组完成执法工作,截止目前已6个执法组已全部完成执法和整改复查工作,有4个执法组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严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在全市开展了“两会”和企业复工复产期间暗查暗访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了《安康市2021年企业复产复工期间安全防范暗查暗访执法工作方案》,对全市各县区及相关部门、所有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企业复产复工期间安全防范暗查暗访执法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检查重点,细化了责任分工,夯实了工作责任,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并按照方案,积极完成了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二是开展了安康市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了针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以下简称1号令)施行以来法定安全评价项目和现有安全评价报告开展了全面排查工作,目前,第一阶段自查任务已经完成,我市仅一户安全评价机构,经排查,未发现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三是严格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全年市本级立案查处11起,其中移送公安部门实施“行刑衔接”1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8份,罚款13万元。通过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极大增强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有效规范了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在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四是按照省厅交叉执法工作要求,完成了前往商洛的交叉执法任务,配合完成了榆林来安的交叉执法任务。五是配合省厅执法局完成了国网安康供电分公司的举报投诉事项。(三)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扎实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清理整治“回头看”。一是按照省安委会通报指出我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成立了市局“回头看”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印发“工作建议落实”和“问题整改”两个清单,围绕“两个清单”落实工作任务,定期向省厅报送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现已全面完成问题整改销号。二是依据《陕西省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暂行办法》(陕安委〔2020〕28号)规定,于2021年8月9日向市政府提请成立了评估组,扎实开展了事故评估工作,并制定了《汉阴城关镇中坝村平涧一级道路“7.27”生产安全车辆伤害事故评估报告》,进一步夯实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三是组织开展了全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组织对全市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发生的一般事故调查组织情况、事故批复结案情况、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全面起底,“回头”复查。督促有关县区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评估工作情况逐案自查整改。(四)强化行政执法制度机制建设,扎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成立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委员会和重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我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监督和审核,今年共召开集体讨论六次,法制审核二次。二是规范行政执法检查程序,5月8日召开的市局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上,组织学习了《监督检查计划》和我局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执法过程中,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要求。三是聘请法律顾问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从市委党校聘请一名法律专家作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应急管理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案件讨论、重大事件评估及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全年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执法活动13次。四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定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开展了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上年度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采取局机关重大执法事项审查小组与法律专家共同对标评查的方式进行了逐案评查。(五)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法改革,不断增强全市执法队伍建设。按照省厅和市委编办的要求,围绕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执法职能、职能划转、人员划转、装备经费及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持续开展摸底调研,形成改革基础性资料和调研报告,6月初代拟了《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分别报市委、市政府审定,此项工作目前由市政府按程序报请市委党务会议审定。为积极推动全市执法改革,迅速联合相关部门转发省厅七部门《关于市县两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整合和人员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导各县区开展执法改革工作,配合市编办完成一次实地调研座谈。按照市委编办的要求,积极草拟了我市《机构整合组建方案》。通过多方汇报争取,省、市两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复设立了市级副县级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10个副科级县区大队,目前市县两级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已全部完成挂牌,建成了市县统一的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机构。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依法执法,提升精准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处罚措施,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执法,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有效遏制了全市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降低了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我市经济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2021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企业1251家,发现违法行为168起,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67份,立案查处涉及违法企业91家,立案查处违法行为97起,其中移送公安部门实施“行刑衔接”1起,罚款165.06万元,停产停业整顿2家,暂扣证照4家,警告及通报批评11家,没收违法或非法所得6.44万元,有效规范了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在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对2021年下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报送情况下发通报。安康市报送合格案例19件,合格率为100%,报送数量全省位居第二,报送合格率排名全省前四。《通报》中对安康市行刑相衔接案例积极作为,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沟通协调依法移送进行了点名表扬。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对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应急管理执法培训工作有所滞后;二是执法机构改革后,人员划转、制度完善等方面有所欠缺;三是应急管理执法监管专业化水平亟待提高。(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全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二是积极主动沟通衔接,做好人员划转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执法改革后职能增加,要主动衔接做好制度重新修订工作;三是提升执法数量和质量,着力解决法治思考不浓厚、法治思维不牢固,商量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加强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力度。一方面是认真组织市级执法专项培训,聘请专职教师对新《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实务等方面开展全市执法人员培训。另一方面是依托省厅建立的四个执法培训机构,精心组织市县两级执法人员参加执法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升全市应急管理执法人员本领,为打造执法铁军奠定基础。(二)持续开展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按照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分级分类执法要求,科学认真编写好年度执法计划,强化重点,细化工作责任,落实好年度执法工作任务,持续开展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活动;积极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及时更新“两库一清单”,结合近年来执法对象检查情况,对未实施过行政执法检查的企业,纳入重点执法范围,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执法”工作;按照中省专项执法工作要求,加强与相关业务科室和县区应急管理执法队伍的协作配合,不断强化专项执法工作力度,通过严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夯实安全基础,提升整体安全水平。(三)积极探索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新思路。针对新划入的职能职责与安全生产执法如何共同推动,要从制度、人员调配和工作部署等方面着手,统筹协调,积极探索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力争新机构、新职能为执法工作带来新动力,全面做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四)积极做好举办单位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