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在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和节能监察中心的精心指导和支持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思想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抓好节能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节能监察中心主任任副组长,节能监察中心全体干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上下联动,推动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协调、统筹、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等。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全力以赴做好节能监察各项工作。(二)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对照市上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及时印发了《2021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麟节能发〔2021〕1号),从建筑、交通运输、公共区域、水资源节约等多个方面,明确各镇、各职能部门工作任务、职责,督促规上企业定期、不定期检查水、电、油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从源头上杜绝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和不安全事故的发生。配合县机关事务所督促公共机构定期检查电源、电脑、照明灯、打印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使用情况,确保节能监察各项工作从细微处着手,有效推动落实。通过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明确时限,本年度,各镇、各部门、各企业均较好的完成了全年节能目标任务。(三)完善节能制度,强化沟通交流一是在谋划“十四五”高质量发展项目和招商引资中首先考虑能耗双控硬性约束,对“两高”企业分类管理,对产能过剩项目、淘汰落后产能项目一律不做节能审查,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严把能耗关口。二是督促陕西郭家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大华伟业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能源麟北发电有限公司,做好陕西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工作,加强了能耗在线监测预警,强化了能源日常监控及能耗“双控”工作,为开展能源审计、能效对标、节能改造等提供支撑服务,有效督促企业进行节能改造,提质增效降耗。三是积极对接完成了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能耗“双控”近5年考核及相关资料收集、报送工作,助力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成功。四是陪同省、市发改委对2020年省级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麟游环诺清洁能源热力有限公司麟游县县城“煤改电”供热项目、陕西正元麟电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超细复合矿物掺合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开展绩效评估,为今后工业节能项目绩效评估工作打下基础。五是按程序召开了2021年竞争性光伏项目投资企业征集、洽谈会议,完成了初步方案送审上报,积极赴省进市对接争取光伏发电指标,扩宽了新能源项目建设思路。(四)突出节能监察,强抓能源保供按照能源保供工作要求,我局及时成立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派驻9名煤电保供监督员驻矿。在煤炭保供方面,坚持每月统计上报煤炭产量及季度瓦斯报表,截止目前,统计煤炭产量1087.93万吨。按照能源保供工作要求,及时成立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应急局、市场监管局于10月24日派驻9名煤电保供监督员驻矿,坚持每日上报煤炭产量、供应量、供应价格数据。协助煤矿签订电煤保供长期协议,省内签订199.8万吨,省外签订45万吨。及时落实了煤炭指导价格,确保了今冬明春电煤、暖煤稳价供应。在电力稳定保供方面,督促麟北电厂着眼大局,做到应发尽发,确保电煤库存不低于国家最低要求的7天标准。截止目前,统计发电量25.13亿度。及时印发了《麟游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电,加强对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部门、重点企业电力保障。严格落实“不限民用、不拉闸、不关阀”的要求,做到有序供电。在天然气稳定保供方面,会同住建局督促中燃公司麟游分公司积极拓展气源渠道,科学制定保供方案,按照民用→公共福利→商业→工业→汽车加气的顺序依次保障供气,完成天然气日常调度工作,确保全县用户安全、平稳用气。(五)营造浓厚氛围,推动社会节能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节能降碳,绿色发展”这一主题,于8月23日至8月29日联合县机关事务所组织县发改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教体局、卫健局等部门,面向公共机构、广大群众、规上企业等,充分利用新媒体、电子屏幕、条幅、展板等平台和载体,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知识,大力宣传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方针政策,主要宣传农村清洁能源替代政策、普及节能知识、提升全民节能意识,引导广大群众例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督促企业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用油,降低综合能源消费量。动员企业勇担社会责任,少用或不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等,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节能意识。(六)开展节能监察,严控企业能耗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公布陕西省重点用能单位名单(2021版)的通知》要求,对陕西郭家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陕西能源麟北发电有限公司、陕西大华伟业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家重点用能企业,全面开展督促检查工作。通过企业自查自纠,节能监察工作人员现场督察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要求及时整改,严控企业能耗,实现了单位GDP能耗降低率达到3%的考核目标。(七)强化监督检查,降低大气污染按照关于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制定《麟游县散煤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强化散煤和生物质管控,全力推进清洁取暖散煤替代工作。以县城禁燃区为重点管控区域,禁燃区内严格禁止散煤使用及生物质直接燃烧,禁燃区外稳妥推进洁净煤及生物质成型燃料使用;依法取缔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依法严厉查处禁燃区内使用燃煤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的行为,基本实现了禁燃区散煤销售、使用及生物质直接燃烧“清零”,大幅减少了细颗粒物污染排放,完成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约束性指标。二、主要成绩为规范我县节能减排工作,建立健全节能监察监测服务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节能监察办法》等要求,组织6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考试,5人按时取得执法证件,为今后执法监察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结合能源保供驻矿监督工作,对郭家河煤矿、园子沟煤矿、招贤煤矿、崔木煤矿、麟北发电厂、西气东输耗能及安全工作进行多次检查,特别是督促西气东输二线甘陕管理处麟游段,按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应急演练活动,有效保障了天然气长输管线安全供气。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节能监察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开展频次不够高;二是个别列入高耗能企业不精准;三是节能环保项目资金投入不足,项目实施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节能监察联合执法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不定期开展抽查。二是继续对接上级,根据企业实际产能和能耗监测结果,精准确定重点用能企业。三是及时向企业推送各级环保项目政策,在以奖代补的政策激励下,激发企业自主节能意识,提升环保项目资金投入。四、下一步工作计划我们将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严格按照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大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力度,建立相关部门互动、一体推进的节能监察新机制,统筹推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的节能监察工作。(一)制定实施细则,完善奖惩机制。完善节能监察工作目标责任制,紧扣年度目标任务,按时序进度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进一步分解节能目标,对重点用能企业列入年度的节能减排改造项目逐一督查。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对节能不重视、措施实施不到位的企业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充分调动各单位工作积极性。(二)强抓工业节能,稳步推动落实。进一步加快规上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发展能耗低、产值高的新技术等高科技新兴产业,做大做强主导产业;督促相关高耗能企业及时落实国家淘汰目录产品和设备,新上一批国家重点支持的节能改造项目,高度重视循环经济推广工作,狠抓节能效果,全面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工作;推进建筑节能,根据建筑节能竣工验收核验程序,严把竣工建筑节能验收关,加强建筑节能经济调控力度。(三)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和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建立健全用能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持续提升新基建能效水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落地建设,继续推进风电、光伏等领域的能源发展工作,强化对市场主体的能源审查,为新能源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快推进光伏等新能源项目落地步伐,力争早日建成投用,推动能源转型升级。(四)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民节能。对绿色低碳、节能减排工作的宣传力度只增不减,把开展节能法规培训、规上企业能耗监测常态化,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节能降耗意识。落实节能降耗减排责任,促进企业节约能源,减少消耗,形成节约、环保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营造节能降耗的良好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