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粮食稽查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提供稽查保障。依法监督检查粮食收储、运输和政策性购销活动,督查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市级储备粮计划的执行及管理和安全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 |
住所 | 西安市凤城八路市政府2号楼8曾2-864房间 | |
法定代表人 | 王小微 | |
开办资金 | 6.4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56万元 | 4.06万元 | |
网上名称 | 西安市粮食稽查队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10月14日领用新的法人证书。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我队围绕委党组中心工作全力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双随机,一公开”以及“互联网+监管”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任务。一、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一)加强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开展了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对各区县发改委落实粮食流通统计机构、编制和经费落实情况、指导粮食企业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情况、统计数据报送情况、指导粮食企业通过网络直报统计报表情况、开展粮食统计业务培训情况、开展粮食统计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对区(县)统计填报企业的粮食经营台账、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参加业务培训、统计报表网络直报统计数据质量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区(县)发改委和统计填报企业基本能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要求落实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工作职责,未出现拒报、虚报统计数据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开展了夏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从6月初至8月底,市、区县两级对全市夏粮收购网点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市夏粮收购市场秩序规范,收购主体能够执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一规定两守则”和新颁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收储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备案,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一手钱,一手粮”,未发生“打白条”等坑农害农的现象。按照省粮储局安排部署开展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秋粮收购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开展了2021年度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今年的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非常重要,尤其是油脂检查是十年来的第一次。我市不仅要完成省上的抽查工作,还要完成全市的普查工作,任务非常繁重。为此,我们配合督查处,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培训了检查人员,成立了四个工作小组,确保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由稽查队负责人带领抽调的业务骨干赴汉中市、杨凌区开展省上指定交叉检查;参加市级普查组,对全市市、区(县)级储备粮油以及被检查库点商品粮(油)的数量、质量、轮换管理、粮食购销政策执行、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普查,力求全面掌握现状,消除风险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打下良好基础。截止到6月17日普查工作结束,普查组先后对鄠邑、临潼、灞桥、周至、雁塔、高陵、新城、莲湖、阎良、未央以及高新区、国际港务区承储库点进行了全面普查。通过普查全面摸清了我市粮食储备管理状况,为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打下了良好基础。普查工作结束后,召开了全市政策性粮油库存市级普查发现问题整改推进会,确保普查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开展“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按照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陕西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西安市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召开全市“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暨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动员部署会议,对专项执法行动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广泛开展学习《条例》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将专项执法行动与夏粮收购监督检查、粮油库存检查问题整改等重点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全市粮食流通领域全面落实严格依法治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政策执行、严格库存监管、严格追责问责的“五个严格”要求,确保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五是参与开展粮食行业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队全体人员高度重视,在委党组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们及时贯彻各级专项整治工作,结合专项整治深入推进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区县粮食执法监管能力情况调研,对市辖区内的省、市、区县级储备库点进行了31个工作日的全面大排查检查。(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季度我队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检查计划,并按时录入到“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同时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动态监管。截止目前,在“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中,应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对企业进行抽查检查,现场填写随机抽查检查表和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被检查企业负责人、执法检查人员当场核对无误后确认签字,检查过程均有照片留痕可追溯,且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夏粮收购期间,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临潼区、周至县、高陵区、长安区、阎良区等区企业开展了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对企业执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检验制度执行、收购政策宣传、入库粮食储存安全和安全生产情况,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三)强化提升互联网+监管工作一是根据工作实际和职能,对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录入的监管事项清单进行了认领;二是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接省局,组织力量,结合实际,增加对市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监管;三是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事项列出清单。二、存在的问题履行强化粮食执法监管、依法行政的力量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2022年工作要点一是举办一期粮食行业行政执法培训,提高我市粮食执法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和效能。二是建立部门联合抽查检查长效机制。积极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检查,提高执法督查力量。应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增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维护良好的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三是根据执法督查工作规程,结实西安市工作实际,开展不少于五次的粮食市场专项检查工作。1.开展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数据支撑。2.开展粮食库存专项检查工作,确保市级储备粮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3.开展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规范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维护售粮农民利益。4.开展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确保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粮食收购市场秩序规范。5.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把好入库质量关,前移风险防控,守死出库质量关,杜绝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加工。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1、绩效情况:无2、受奖惩情况:无3、涉及诉讼情况:无4、社会投诉情况: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