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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林草资源稽查大队(靖边县封山禁牧工作队)
靖边县林草资源稽查大队(靖边县封山禁牧工作队)
发布时间:
2022-04-19 14:46
单位名称
靖边县林草资源稽查大队(靖边县封山禁牧工作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保护林草资源服务。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天然林管护;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封山禁牧宣传和业务指导。
住所
靖边县北大街83号林业局二楼228
法定代表人
王建军
开办资金
112.4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靖边县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9.46万元
237.16万元
网上名称
靖边县林草资源稽查大队(靖边县封山禁牧工作队).公益
从业人数 4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领导下,在林业局的安排部署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业务情况:(一)、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指标。我县“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合理年伐量建议指标为35708.2立方米。采伐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于2019年10月职能划转到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我大队受林业局委托对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采伐后更新验收,合理控制了我县森林采伐数量,有效完成了本年度森林采伐限额任务。(二)、稳步推进林草资源监管工作。按照林业局要求我大队对下发的林业行政审批事项批复文件进行一一核对地块,核实是否超范围使用林地面积,是否改变林地用途,审批项目地块是否移位等事项。发现违法使用林地情况,立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对2013-2020年度县林业局审(核)批的低产林改造项目批复文件进行监督检查,实地查看有没有按照作业设计的要求实施,对26项未按低产林改造项目作业设计要求实施的企业或个人进行依法查处,并责令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恢复植被。(三)、严厉打击各类林草违法案件。截至目前我大队共查处各类涉林草违法案件271起,其中涉林草行政案件194起(擅自用火案1起,毁坏草地案3起,挖沙案14起,毁坏林地案件156起),依法处罚194人,收缴罚没款296万余元;移送公安局涉林草刑事案件77起。二、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单位近年来重点进行造林绿化工作,森林资源持续增长,为生态系统的恢复重建奠定了基础。监测结果显示森林面积增长,林分质量提高、森林的生态功能不断加强,从“质”和“量”两方面为生态系统的恢复和建设奠定了物质基础。生活、生存环境不断得到改善,沙尘天气减少。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一)执法力量薄弱。我大队现有人员43人,现有事业编制人数12,具有林业行政执法资格证26人。执法用车经常需要维修,耽误执法工作。2020年10月,森林公安队伍转隶至公安局,我大队承担了全县林草资源的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全县需管护的林草资源面积大,且区域分散,由原来森林公安和我大队两股力量近200人的管护队伍骤然降为仅有我大队43人的队伍,执法人员力量薄弱,难以很好地管护全县森林资源不被破坏。(二)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大多数农民对《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林业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认识不到位,致使各种毁坏破坏、乱建别墅等破坏林地及放牧毁林现象时有发生。近年来,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一些农民擅自毁林开垦种地、破坏林草资源。四、2022工作计划2022年,林草资源监管工作要紧紧围绕林业局党组工作的总体思路,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以林草资源监管机制和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林草资源监管工作为中心,以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为主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林草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大林草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毁坏破坏林草资源违法行为,维护好林草资源的正常管理秩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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