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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救助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2-04-19 09:34
单位名称 镇巴县救助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临时性救助管理。
住所 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柳树河坝34号
法定代表人 张海
开办资金 7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镇巴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23.65万元 323.49万元
网上名称 镇巴县救助管理站.公益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县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工作,主要做了如下工作: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抓重点,促落实,优化救助服务质量。强化救助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寻求突破口。一是加强疫情常态化防范,强化机构内部管理。落实24小时服务接待制和首接负责制,严格实行值班巡查制度,开展寻亲服务,延伸救助服务范围,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二是积极开展街头巡查救助。安排专门车辆,全站工作人员不分节假日轮流值班开展街头巡查救助;三是多措并举,深化开展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开展了“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协调。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规范了救助流程;五是强化站内照料服务,切实解决监管和寻亲盲区及资源闲置问题。畅通长期滞留人员安置渠道,对站内长期滞留人员开展户口登记、寻亲等工,安置率达100%,救助质量显著提升。(二)抓改革,促转型,救助范围更宽泛。一是推动成立了镇巴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完善了配套设施。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途径,成功转介2名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未成年人,协助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走访工作,有效的保护了辖区内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规范老年人活动中心的运行和管理,聘用了专职人员负责活动人员登记、设备维护、打扫卫生、医疗护理等工作,全面提高日间照料中心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了社区养老新模式。抓乡村振兴,惠及民生,乡村振兴效果取得初步成效。县救助站派驻第一书记长期驻村,定期组织帮扶干部下乡到户驻村帮扶,逐户调查摸底,切实解决贫困户后续发展问题。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筹集棉被、棉衣、粮油、化肥等共7万余元的物资对全村所有农户进行了慰问帮扶,有效完成乡村振兴工作任务。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全年救助222人次,为流动到我县的困难群众解决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和返乡等方面的临时性救助,妥善安置了无家可归的流浪人员,切实发挥了社会兜底保障作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安置一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立了全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照料机制,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学习得到有效保障。日间照料中心有序运行,开启了新的社区养老模式,城区老年人有了较好的活动场所。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机构运转经费紧缺,影响工作开展。2、工作人员少,疫情防控常态化又要坚持24小时值班的矛盾突出。3、流浪乞讨生活无着的救助范围的扩大及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等工作的开展,在单位现有力量下,工作难度和压力大。(二)改进措施:1、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汇报,加强多部门的沟通协作,争取帮助支持,逐步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等问题。2、加大对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力度,促使其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全身心投入到救助管理服务工作中,确保救助工作全覆盖。四、2022年工作思路(一)继续加强救助管理工作,提高救助服务质量,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加强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培训。(二)按照上级关于乡村振兴后续帮扶要求,继续做好对包扶村的帮扶工作。(三)积极探索创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模式,切实解决我县困境儿童多、情况复杂的实际问题。(四)加强城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为老年人免费提供服务,继续做好站内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