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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4-19 08:09
单位名称 靖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我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服务。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拟定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协助行政主管部门论证、征求、评估征收与补偿方案;依法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住所 靖边县党政第二办公区二号楼8楼
法定代表人 郝永胜
开办资金 4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靖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0.26万元 27.68万元
网上名称 靖边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5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中心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我事务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和住建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以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重点工作任务,秉承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遵循“依法征收、和谐征收、阳光征收”的原则,以统筹城市建设发展,维护国家、集体、群众利益为目标,公平、和谐有序的推进房屋征收工作,现将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如下:一、主要业务活动征收与补偿任务全面完成以下工作:1.在建项目(1)完成了芦河棚户区458户房屋拆迁清运工作,累计拆除建筑面积67044m2,清运建筑垃圾71000方;(2)完成了芦河棚户区遗留征收户208户,征收建筑面积39552.76m2,征收土地面积214.3363亩,累计兑付补偿款25278.3923万元;(3)完成了长城南路一期的拆迁工作,累计征收4户,征收建筑面积760m2,兑付各类补偿款1054356元。(4)继续推进政府北广场棚户区改造工作,累计征收2户,征收建筑面积240m2,征收土地面积0.9亩,兑付各类补偿款45.7923万元;并同时推动了7户改造户安置地的建设工作。(5)完成了红柳路、龙升路排水工程67户2年土地的续租工作,累计兑付各类补偿款54.1484万元;(6)完成了延长中路、东二环排水工程的征地拆迁工作,累计征收24户,征收土地16.26亩,累计兑付补偿款29.2812万元;(7)继续完成西新区遗留征收拆迁工作;(8)继续完成民生路遗留征地拆迁安置工作。2.前期项目(1)完成了红柳路南段、人民西路、天赐路北段、龙山路西段、西环路、北大街向北延伸段、寨山三岔路口等市政道路改造建设前期调查摸底工作。(2)完成了林荫路北段棚户区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完成了南起统万路、西至民和巷(老博爱医院巷)、北至龙山路、东至尚德街,总占地面积240.2亩(不包括统万路、龙山路沿街商业门面),涉及棚改户398户,零星空闲地19.6亩,总建筑面积8.58万平方米的前期入户调查摸底工作。二、取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一年来累计征收238户,征收建筑面积40552.76m2,征收土地面积231.4963亩;累计拆除棚户区房屋458户,拆除建筑面积67044m2,清运建筑垃圾71000方;完成土地续租67户,推动改造户安置地建设7户,累计兑付各类补偿款25513.0498万元。我中心各项工作圆满收官,尤其是芦河水环境治理棚户区(城中村)、长城路南段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取得了一系列成绩,为我县征收与补偿事业的“十四五”发展开好了局、起好了步。三、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一是征收补偿工作存在的历年遗留问题,解决难度大、情况复杂、社会敏感度高,迫使征收工作负重前行,如履薄冰。二是县政府要平衡各征收项目的征收补偿政策,特别是同时进行的征收工作,如果补偿政策有高有低,势必会引发广大征收户的不满情绪,使征收工作无法进行。三是各配合单位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切不能流于形式、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四是部分工作人员对征收政策缺乏深入了解,工作方法较为单一,处理事情方法粗略简单,工作作风有待提高。四、下一步工作计划2022年是落实“十四五”蓝图的重要一年,我中心还有很多重要的任务和目标需要完成和实现,一是切实做好各项安全排查工作;二是抓紧抓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切实增强防控意识;三是履职尽责,科学安排好上级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