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渭南市> 陕西省三门峡库区大荔河务局

陕西省三门峡库区大荔河务局

发布时间: 2022-04-18 15:09
单位名称 陕西省三门峡库区大荔河务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 水行政执法和河道管理。防洪排涝,河道整治等。
住所 大荔县南关路4号
法定代表人 蒲锐
开办资金 14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陕西省江河水库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5.82万元 130.8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在省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 (一)抓早动快,扎实做好防汛工作。重点完成了防汛准备工作的重点和关键环节。全力迎战渭河自1935年有实测资料以来同期最大洪水,先后第一时间对陈村工程开展了3次抢险,控制了险情发展,保证了工程安全。此外,主动为地方政府防汛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为洛河防汛抢险提供技术参谋指导,取得了2021年防汛抗洪的全面胜利,被大荔县委县政府授予抗洪救灾先进单位。(二)稳扎稳打,推进工程管理与维修养护良性发展。我们以“五化”建设和标准化工程创建为契机,重点开展了行道林栽植补植、标准化堤防创建等工作,推进工程管理良性发展。(三)持续发力,全力做好涉河事务管理。加强了对南高迁跨洛河大桥、20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渭河洛河天然气管道穿越项目、官池园区穿堤管道等涉河项目报批手续的督办以及汛期的日常监管,维护了河道安全。全力完成河湖明察暗访工作,先后三次派出专门工作组,开展了西安、咸阳、汉中、商洛四市辖区内河湖“清四乱”明察暗访工作,并第一时间上报影像资料及工作报告。(四)持之以恒,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党建方面,以巩固完善“五星级支部”建设、党史学习教育、党员承诺积分制、学习强国”APP、等为载体,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以文明常态化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建党100周年,坚持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不断巩固“全国水利文明单位”以及“省级文明单位”成果。顺利通过省水利厅及县文明办对我中心2021年精神创建常态化工作实地检查考核测评。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面对渭河发生自1935年有实测资料以来同期最大洪水,1号、2号、3号编号洪水连续来袭的严峻汛情,先后第一时间对陈村工程开展了3次抢险,有效控制了险情发展,保证了人民群众利益和工程度汛安全。此外,主动为地方政府防汛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取得了2021年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全面胜利,被大荔县委县政府授予抗洪救灾先进单位。同时按照大荔县委县政府安排,对口帮扶赵渡镇新建村灾后重建,购买水泵2组、筹集资金2万元,并落实3名职工驻村开展救助。此外,选派马斐同志赴淳化县寺村扶贫点作为第一书记代表省江河中心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并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支持乡村振兴道路绿化资金1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存在问题:一是工程水毁问题。受今年洪水影响,大荔辖区陈村、仓西、等4处工程24座坝15段坝裆水毁严重、修复资金巨大。建议省中心尽快立项解决,确保来年安全度汛;二是抢险费问题。近两年我中心投入工程抢险费用累计127.6万元,解决渠道不畅,给后续工程抢险带来一定阻力。改进措施:已上报省中心并进行现场查勘,争取尽快组织列项汛前实施,从根本上解决,确保沿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来年度汛安全。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扎实开展防汛抢险工作。二是规范工程与养护管理。围绕省中心各项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强化涉河事务管理。努力形成与地方密切协作、运行顺畅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四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五是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稳定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