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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非税收入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4-18 14:53
单位名称 靖边县非税收入事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预算外资金的监督、检查管理。对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集中统一管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及相关票证的发放。
住所 靖边县党政第二办公区2号楼2201室
法定代表人 鲍雄
开办资金 75.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靖边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2.91万元 13.89万元
网上名称 靖边县非税收入事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主要业务活动1.财政票据管理方面:一是加强财政票据的发放与注销管理工作,突出手工台账与电脑台账同时进行的管理方式,坚决执行财政票据“适量供应、交旧领新、以票管费、票款同清”的管理办法。二是对中心以前年度核销的旧票据,进行了详细的分类、整理和装册,进一步规范了票据管理。三是推进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根据榆林市财政局榆政财库发[2021]19号文件《榆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非税执收单位新旧系统切换有关工作的通知》,认真做好新旧系统衔接和培训工作,确保相关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新系统操作流程和要求。2.非税收入收缴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省市非税收入相关文件精神,完善非税收入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确保各项非税收入足额、及时入库,确保各项减费降费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使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二是及时掌握非税收入收缴改革动态,与省市收费项目库形成“一张网”,实时更新,并结合我县非税收入现状,努力探索革新,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更加信息化;三是将各乡镇非税收入收缴窗口与“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对接,实现了各乡镇非税收入网络化管理,简化了手续传递,方便了群众办事,使非税收入收缴更加便利化;四是根据中省市县相关要求,做好非税收入有关调研、宣传、减费降费政策落实、营商环境提升、破难查漏等工作。五是做好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新旧系统衔接工作,确保非税收入收缴工作有序开展,及时跟进。3.稽查工作开展情况:本年度受疫情影响,中心稽查工作开展有限。一是根据业务需要对我县部分单位的非税收入进行了规范指导。二是根据《陕西省<罚没登记证>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进行了《罚没登记证》换领审核工作。三是于6月下旬和11月中旬,开展为期二个月的非税收入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非税收入执收,确保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解入库。二.取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二〇二一年,共征收非税收入148400.85万元,具体如下: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262.04万元,占收入额的3%。2.罚没收入6066.84万元,占收入额的4%。3.国有资源(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188.94万元,占收入额的2%。4.政府性基金收入84688.75万元,占收入额的57%,其中土地出让收入76900万元。5.专项收入12594.28万元,占收入额的8%,均为森林植被恢复费。6.其它收入37600万元,占收入额的25%,均为石油开发费。一是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关注度,切实让更多企业和个人及时知晓非税收入管理的各项政策,推动各项减费降费政策落地见效。10月18日,我中心以党建为引领,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在东环路“靖边县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大厅”,开展了主题为“加强非税管理,落实减费降费,服务实体经济”的宣传活动,将政策送到缴费人身边,取得了成效。二是进一步加强各乡镇非税收入收缴与“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对接,实现了网络化管理,简化了手续传递,方便了群众办事,使非税收入收缴更加便利化。三.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存在的问题:一是单位职工在集中学习政治理论过程中不够深入,致使在工作过程中主动性不强,不能很好的利用理论联系实际去工作,需要及时改进;二是单位部分职工在工作方式方法上不够灵活,死板、教条,工作创新能力不强,习惯于按部就班的工作需要改进。整改措施:通过党史学习教育以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单位职工进一步增强干部学习意识,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努力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中敢于担当,勇于创新改革。四.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为了把工作落到实处,中心要求各股(室)、“收缴大厅”年初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做到“有章可循、责任在身、目标明确”,为中心全年工作的开展,开好头、夯实基础。(一)“收缴大厅”工作及计划1.对全县非税收入进行集中收缴、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准确分解入库。2.完成非税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600万元。3.做好非税收入核算工作,精准编制非税收入年初预算,分析非税收入趋势。4.根据省市财政部门要求进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积极探索和推行非税收入票据和收缴一体化改革。5.贯彻落实中省市减费降费政策,切实减轻缴费人负担。对部分非税收入的费源进行摸排,确保做到应收尽收。6.规范和加强乡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7.完成单位领导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二)票据管理工作及计划1及时分析认真预测各执收执罚单位用票数量,提前做好票据领购及库存工作。2.严格执行票据“限量供应、交旧领新、以票管费、票款分离、年度控制、过期作废”“谁签字、谁负责”的管理办法,及时为各执收执罚单位提供所需票据。3.规范各执收执罚单位票据管理,设立票据专管员,并实行票据领用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票据管理台账,并严格票据领购证制度,凭证领购。明确责任,明确各类财政票据的使用范围,严禁出现票据混用、乱用、错用、借用等现象发生。4.做好票据电子化管理的有关应用及培训工作。5.完成单位领导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三)稽查工作及计划按照年度稽查工作安排,中心稽查工作决定于2022年3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具体计划如下:1.对上年度稽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回头看,整改是否到位、政策是否落实到位、非税收入是否收缴到位。2.对县公办学校、幼儿园收取的住宿费、保育费,和县公立医院、私营非盈利性医院的医疗票据使用情况及票据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稽查。3.对全县部分执收、执罚单位和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非税收入执收情况及群众举报,反响强烈的收费情况进行重点稽查。4.根据《陕西省<罚没登记证>管理办法》规定,做好罚没证的换发和年审工作。5.完成单位领导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四)其他工作及计划1.认真传达贯彻中省市县各项方针政策,做好对中心干部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安排。2.组织完成好县政府下达的专项目标责任书中有关工作事项。3.完成单位领导和上级部门下达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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