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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2-04-18 11:09
单位名称 麟游县环境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麟游县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环境质量监测;专项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监测人员培训;环境监测技术交流。
住所 麟游县市民中心6楼
法定代表人 魏林龙
开办资金 5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麟游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0万元 50万元
网上名称 麟游县环境监测站.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我单位在市局的正确领导和市监测站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市局关于印发《2021年宝鸡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宝市环发〔2021〕35号)的要求,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继续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我县城区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2个点位,乡镇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6个点位,共向县级四大班子和县级相关部门发布空气环境月报12期向。8处自动站站房的防水、防雷、网络、供电及警示牌满足规范要求;数据比对、传输和异常值的处理都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空气自动站相关的比对、校准、维护记录等运维档案完整、详实。(二)降尘监测:我县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设点、采样,每月按时向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送样。(三)地表水水质手工监测: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每月对我县两天河、漆水河出境断面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合格。(四)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我县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设河流进出境断面各1个,土壤监测点3个,环境空气监测点1个,按时向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报送检测报告。(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我县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设监测点5处,并按时向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报送检测报告。(六)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我局通过招标,由三方检测公司每季度对我县永安河水库水源地进行监测,并按时向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报送检测报告及县政府网站进行网上信息公开。(七)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联合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全县煤矿、电厂、县城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6户排污单位手工监测和自动监测等自行监测数据质量进行了抽检,有力的保障了我县排污单位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八)按照全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安排,我县环境监测站4名技术人员参加了考核,共9项次通过考核,技术力量得到了有力加强,监测业务已有序开展。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我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2天,较去年同期增加12天,空气质量指数2.89,较去年同期下降11.9%。pm2.5平均浓度为23 mg/m3,同比下降25.8%,pm10平均浓度为50mg/m3,同比下降7.4%。(二)加大漆水河、两天河流域综合治理。对煤矿、电厂、污水处理厂等6户重点涉水企业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1-12月份,漆水河、两天河出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Ш类水质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我站监测仪器已基本到位,但硬件设施还未到位,监测站业务还未开展,监测业务靠三方检测公司完成,在检测时效性方面无法保证,特别是应对突发性污染事件方面的应急能力的不足。(二)改进措施:积极争取监测站标准化建设项目,配套相关硬件设施;积极参加市局及市站组织的技术培训,提高人员业务能力,待项目争取到位,设施配套后,积极申请资质能力验证,开展业务。四、2022年工作计划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除了完成市局和市监测中心站下达的监测任务外,将对前面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改进和提高。积极对接市局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以达标建设为重点,同时兼顾各项软硬件工作的落实和开展。我站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不断学习,在实践中不断思考,在思考中不断求实,探索。为尽早把我县环境监测站建设成优质量的三级站而努力奋斗。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