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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4-18 08:47
单位名称 眉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职工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和服务。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申报、征缴和医疗费用的审核、待遇支付等工作。
住所 眉县首善镇平阳街西段
法定代表人 吴军科
开办资金 2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眉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4.4万元 47.8万元
网上名称 眉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1.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2.2021年5月6日办理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由周玉科变更为吴军科。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民生决定民心,医保作为最大的民生,我们质效并举,倾情为民。1.持之以恒,扩面提质。一是扎实做好医保征缴工作。2021年全县城乡居民参保26.4万人,征缴基金22038万元,职工参保19.5万人征缴基金5859.04万元。二是本着“把握精神,吃透政策”的原则,认真审核全县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3.69万人次,门诊统筹21.2万人次,累计支出基金12329.16万元;审核城镇职工住院基本医疗2715人次,审核定点药店刷卡25.8人次,累计支出基金3370.73万元。三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拨付疫苗款290.73万元。四是抓好医疗救助民生实事,救助城乡困难群众5743人次414.63万元,资助困难群众参保3789人次49.33万元,激活电子医保凭证82465人。真正让参保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2.多措并举,广泛宣传。一是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全方位、多角度、点对点的开展宣传,不断提升医保政策知晓率,组织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政策培训4次,受理群众咨询2万余人次,收集群众反映问题35余条,组织大规模以上宣传5次,发放宣传彩页10000余份。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全员撰写工作动态信息,大力宣传医保工作,传播医保精神,在宝鸡医保刊登3篇。3.稽核监督,常抓不懈。一是通过定期抽取病历核查、回访患者等方式,组织对两定点机构专项检查三次,稽核定点医药机构22家,追回基金20.97万元,实现了对“两定点”监督常态化。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稳妥解决处理各类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截止目前,共接收处理投诉举报8人次,处理“12345”工单18人次,处理信访件1个,答复政协提案2个。(二)深耕医保基金监管,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担当决定作为,严管就是厚爱,我们坚持基金监管抓关键、重日常、全覆盖。一是规范和完善基金财务制度及内控管理制度,规范基金管理和操作流程,有效防范操作风险。二是全面落实“双随机”监管制度,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前三季度共下发基金超支预警三次共计29份,约谈机构39家,暂停医保结算机构2家,处理违法违规医药机构39家,处理金额24.31万元。三是强化协议管理,坚持抽查审核住院医疗费用,电话回访参保人员,从严从速处理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形成严管重处高压态势,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三)精耕医保经办队伍建设,提高医保经办服务质量。思路决定出路,着力破除医保经办“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思维定势。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有效的杜绝了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树立了良好的医保形象。二是建立机构经办人员跟班学习制度和每周工作学习交流例会制度。抽调22名医院医保工作人员跟班参与医保经办、工作交流,政策学习,问题研讨等活动。三是践行医保为民服务宗旨,落实一窗受理,一次办好要求,以材料最少、流程最简、时限最短、服务最优为目标,持续抓好经办服务,提升经办效能。对经办服务事项全面实施流程再造、精简优化。制作摆放“最多跑一次”办事指示牌11面,印发政策宣传册2万多册,受理业务近万人次,好评率99%以上。(四)实耕乡村振兴,确保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实干决定成效,我们坚持砥砺初心,真抓实干,奋辑笃行。一是按照“应参尽参、应保尽保”的原则,扎实做好贫困人口参保工作,实现贫困人口参保全覆盖。二是加强贫困人口特殊标识数据的筛查力度,共筛查修改数据165条。三是扎实开展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服务,确保贫困人口待遇落实无偏差。前三季度共为贫困人口报销住院费用4507人次2038.07万元。四是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安排各镇卫生院按照”月排查、月确诊“机制,下沉经办力量,入户宣传门特慢病、“两病”保障政策,做好新旧政策解释,并对摸排的门特慢病、“两病”人员集中办理登记备案,做到应纳尽纳,及时高效享受待遇。截止目前,累计保障脱贫人口7538人;报销8307人次,报销金额193.81万元。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1共完成城乡居民参保缴费263956人,征收基金22038万元,收集参保佐证资料1700余份;职工征缴19419人5859.04万元。城乡居民累计支出基金12329.16万元;城镇职工累计支出基金3370.73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1.业务学习不经常。2.宣传力度有待加强。3.稽核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改进措施:1、我们将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站位,坚守初心和使命,不断强化素质和能力建设,积极适应新时代医疗保障工作的新要求。2.将坚持问题导向,以科学思维分析问题,持续深入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堵漏点。坚持“实”字当头、“干”字为先,在“干”中树信心,在“干”中求转变,在“干”中谋突破,在“干”中促发展。四、2022年工作计划1.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和经办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水平,推动医保经办工作再上台阶。2.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全员参保,做到应保尽保。3.继续加强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不断探索电子医保凭证激活新举措,扩大电子医保凭证使用覆盖面。同时,将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情况,纳入年度协议定点管理和年度考核。4.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基金总额控制办法,加强医疗机构城乡居民、职工住院总额预付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医保基金平稳运行。5.不断巩固医保扶贫成果,围绕做好医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对标政策标准,贯彻省市工作要求,紧盯医保扶贫目标,坚持“四个不摘”原则,严格落实“后评估”期内医保扶贫政策,确保贫困群众病有所医。6.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狠抓学习教育,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政治觉悟、业务素质和经办能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格标准镇,扎实工作,全面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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