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中共杨陵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普及法律知识和依法治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拟订普法教育和法制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普法依法工作的考核、检查、验收;普法依法治区相关工作。 | |
住所 | 杨凌示范区杨陵区康乐路24号 | |
法定代表人 | 赵崇武 | |
开办资金 | 15.2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杨陵区司法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0.77万元 | 8.03万元 | |
网上名称 | 中共杨陵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益 | 从业人数 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2021年,中共杨陵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委区政府指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了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是制定下发了《2021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1年利用节点时间开展普法宣传重点》,明确了各单位普法宣传工作任务,夯实了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季度及年终考核,层层夯实普法工作责任。二是积极参与“3.8妇女维权周”“三官一律”等活动,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5.12”应急宣传周、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维护法律尊严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各单位围绕重点时段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20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10万多人次。三是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开展“为民办实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深化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开展好“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法治进校园”常态化、规范化,4月15日,在我国第6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当天,杨陵区司法局携手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以“喜迎建党百年构建平安校园”为主题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杨陵司法局法律工作者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法学系教师共同组成咨询团,通过设立宣传点、散发宣传彩页、设置宣传展板等形式,向来往的群众和学生进行相关知识宣传,解答大学生日常生活中金融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同时,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南报告厅开展专题法治报告会,就当今校园中网络乱象、金融诈骗、电信诈骗、校园贷等损害学生权益的现象,为广大师生讲解“套路贷”“校园贷”及常见的犯罪手法和步骤,引导广大师生及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套路贷”“校园贷”存在的风险和社会危害,树立遵法守法的意识和观念。除线下宣传教育外,利用“法治杨凌”微信平台和西北农利科技大学校园新媒体平台“西农团委”、“平安西农”等微信公众号和各院系学生微信群推送宣传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及防诈骗的普法信息30余条,通过网上接受到普法宣传教育的学生达到8万余人次。(二)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利用法宣在线学法平台,组织全区两级公职人员共计1300余人参加“国家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切实提高全区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三)开展“法治讲座进企业”活动为深入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及法治素质,3月份,杨陵区司法局联合区工信局组织开展“法治讲座进企业”活动,区内限上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60余人参加了活动。讲座就解决中小企业劳资、合同纠纷的路径及方法等,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为广大企业员工上了一堂生动深刻、指导性强的法治培训课,为企业依法合法经营注入了动力。5月21日,组织开展了“法律服务进百企助力产业大发展”活动,邀请陕西省律协专业律师团队为全区规上百余家企业进行法治体检,针对企业需求开展法治讲座,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四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村(社区)活动各镇(街道)司法所利用各村(社区)法律服务站开展法律服务,定期坐班,开展普法宣传、以案释法、法律咨询服务等,普及高空抛物、物业管理、婚姻家庭等日常生产生活中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指导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纠纷调处工作,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法律素养、引导其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遇到问题依法维权。上半年以来,共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活动50场次,化解矛盾纠纷40余起。五是继续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积极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申请创建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联合区民政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年内完成了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个。六是深入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活动。组织全区村(社区)开展“学法用法守法示范户”培育工作。通过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村民小组推荐等方式,申报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152户,通过建立学法用法示范户微信群、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法治讲座等方式,对标培育,年底对培育对象进行了评审公示,最终确定学法用法示范户151户。七是利用新媒体进行普法宣传教育。除线下普法宣传教育外,利用微信平台及微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利用“法治杨凌”微信平台、微博,针对法治宣传进校园,为高校学生“量身定做”普法内容,从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切入,利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鲜活的事迹,告知学生们要远离“套路贷”“校园贷”,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进一步培养高校学生的法治思维。针对村(社区)群众,编发有关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内容,就换届选举、高空抛物、婚姻家庭等方面开展普法宣传,通过村(社区)普法宣传工作群向群众推送,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2021年,“法治杨凌”微信平台共推送普法宣传内容80期233条,共向村(社区)普法宣传工作群推送普法宣传内容4300条/次。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得到了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三、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1、认识不到位,工作发展不平衡。一是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一致,仍然存在“一头热,一头冷”的现象,抓普法工作“县里热,乡村冷,主管部门热,协作部门冷”。二是“法律六进”整体推进力度不够。2、农民普法教育难度大,工作成效难以显现。农民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也是薄弱环节,一是大多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妇小”,普法教育组织难、形式单一、参入率低,效果不明显。二是农村面广且缺乏相对熟悉法律的人员,开展普法教育力量单薄。三是农村普法缺少必要的财力投入,常规工作落实难度大、不到位。3、创新不够,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措施、方法等多数还是老一套,变化不大、措施不灵、方式不活、针对性不强、吸引力不大。不少地方和单位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缺乏创新的意识,普法宣传工作没有深度和氛围。没能将普法教育与具体的法治实践活动,与本地、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具体工作融汇贯通、统筹推进、统筹落实,落入“为了普法而普法”俗套。4、组织协调职能发挥不够,未能真正形成合力。普法办事机构统筹协调较难,各部门共同参与积极性不够高,各自为阵、唱独角戏的现象仍然存在。科学调动和优化配置各种社会资源的机制不够完善,没有真正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局面。四、2022的工作思路及打算1.认真贯彻落实好省、示范区“八五”普法规划,加快我区“八五”普法规划出台进程,积极筹备召开全区“七五”普法总结暨“八五”普法启动大会。2.继续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坚持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定期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努力提升全民法律知识素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与法治意识。3.深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引导和推动各镇办、各部门在抓好内部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做好面向重点普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大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在全区范围内推动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并形成完整工作机制。4.拓展普法宣传新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平台,加强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对未成年人、农民工、流动人群等的普法宣传工作实效。5.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扎实做好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进驻村(社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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