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蓝田县救助管理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提供救助服务,弘扬人道精神。流浪儿童、乞讨人员的救助、保护、管理;异地流浪乞讨人员的转交接。 | |
住所 | 蓝田县县门街37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永桢 | |
开办资金 | 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蓝田县民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2万元 | 1.23万元 | |
网上名称 | 蓝田县救助管理站.公益 | 从业人数 1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救助管理站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要求,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全年工作平稳顺利开展。一、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1、持续做好滞留流浪人员及托养机构疫情防控工作2021年度,针对西安新冠肺炎疫情及全国各地持续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局领导和救助站长思想上始终绷紧弦,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内守外防,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内防扩散,严把消毒防护关,全站人员坚持戴口罩上岗,勤洗手测体温,对站内区域勤通风,铺设脚垫多次喷洒消毒,加强源头管控。二是外防输入,严把求助入站关。在大厅门口设置检查点1处,外来求助人员一律在检查点外测量体温、登记信息,扫描健康二维码和行程码,询问近期社会活动情况。凡疫区户籍、有疫区旅居史以及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人员不得入站;凡进站人员必须全面消毒、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接触过的笔、沙发、门把手等物品以及救助车辆、救助室等及时彻底消毒,严防病毒输入。三是做好滞留人员托养机构安全防控,严格遵守全封闭管理要求,每日定时测量体温2次,随时观察检测托养人员健康状况,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立即隔离观察,并上报。根据县情站况,变站内救助为站外救助,对县域求助人员,及时护送返家,毫不拖延。2、日常救助管理、寻亲发布、落户安置等工作平稳开展平日里,对自愿来站、护送来站、巡查发现等方式接受救助,具备行为能力的救助对象,县救助站及时提供基本食宿,通知其家属领回或护送返乡;对救助对象中的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快速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救治,治愈后再通知家人领回或护送返乡;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或行动不便的特殊对象,积极加强与相关救助站的联系,迅速组织返乡护送和接领服务;对于因聋哑、智障、心理障碍、精神异常等因素暂时无法获得户籍身份信息的流浪人员,救助站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做好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通过耐心解释、积极劝导,口头、书面交流、电话、网络、发布寻亲信息、张贴寻亲启事等一系列举措,多途径核实身份信息,积极开展寻亲服务。全年上半年实行安全托养救助人员18人次,最终核实身份信息16人次;同时我站积极联系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安村派出所、葛牌派出所,对9名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落户安置,并申请民政局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了特困人员供养,切实维护了流浪乞讨人员依法登记户口和享受社保等合法权益。3、认真开展巡查救助工作加大街面主动救助力度,疫情松懈期坚持每周一、三、五开展巡查救助,以车站广场、繁华街道、公园绿化带、背街小巷、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建筑拆迁工地、烂尾楼、废旧厂房、银行自助服务厅、便民服务厅等生活无着人员集中活动和易露宿区域为重点,开展全天候地毯式摸排。重点重点做好夜间和特殊气候条件下的巡查救助工作,积极劝说、引导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接受救助,努力做到“发现一个,救助一个”;对其中的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及时安排护送,对危重病人、疑似精神病人、疑似传染病人,遵循“先救治后救助”原则,分类救治,积极有效实施救助。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人员,为其提供御寒必备的物品、水、食物、药物和救助联系卡,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后续跟踪劝导,并留存好相关救助信息和资料,确保其生活有保障,生命无安全隐患之忧。4、救助“宣传日活动”开展有声有色6.19救助宣传日活动现场,县救助管理站在局机关大楼门前设置以救助政策、工作成果、救助标志等为主要内容的大型宣传展板8幅,通过设立政策咨询台、印发宣传资料、救助联系卡、现场答疑解惑、招募方言志愿者、分发避暑用品等方式进行救助宣传,现场向群众宣传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政策法规、救助办法、救助程序,动员市民了解、关爱、参与救助工作。当日,共向市民分发《致全县人民的公开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以及环保袋、面巾纸、矿泉水等宣传品200份,并专门设立了流浪乞讨人员寻亲区,发布寻亲信息10条,吸引到场群众近200余人。通过宣传,让社会上更多的人正确认识和对待流浪乞讨人员,呼吁更多的人关爱流浪者,让广大市民树立正确的人文关怀,共同参与社会救助管理工作。5、聘任特邀监督员,加强救助监督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根据市局救助工作部署,我站加强联系县公安局、城管执法局、蓝关街办、三里镇政府等单位,聘任特邀监督员9名,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监督工作。2021年度,在其监督之下,各项救助工作平稳顺利开展,圆满完成了救助任务。二、取得的主要效益2021年度,蓝田县救助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救助服务,创新工作方式,对在蓝田县域内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积极无偿救助,保障了其基本权益,救助管理工作平稳顺利开展,市容市貌进一步净化,通过实际行动进一步彰显了社会救助的“托底线、救急难”作用。2021年度,我站累计接待求助人员98人次,有效劝返13人次;本年度实际救助85人次(未成年人救助1人次),其中站内救助71人次,站外救助14人次;本省户籍48人,外省户籍16人,地址不详7人;护送返乡24人次,资助返乡21人次,亲属和机构接领15人次,落户安置9人次,站内滞留2人;其中机构托养18人次,发布寻亲信息18条,成功落实求助人员信息16人,全年累计上街巡查160余天,基本实现了街头和旅游景区无流浪人员的目标。三、存在的不足和问题1、因我县城市建设规划及资金配套等问题,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虽已竣工但仍不能正常投入使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救助管理工作业务开展。2、县域经济基础差,尽管救助业务经费充足,但是办公经费严重不足,导致基础设备设施缺位,直接影响救助工作的质量。3、各镇、街办、救助机构间配合不到位,一些救助业务不能开展。由于某些原因,部门间在相互配合做好救助管理工作中,还存在时间冗长,沟通效率低下现象。4、受助人员基本信息难以核实,尽管民政部、公安部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见》,但在核查其身份信息时,由于从受助人员自身获得信息有限,公安户籍查询困难重重,致使联系受助人员亲属、受助人员有效安置等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5、救助业务不断深化,救助对象数量不断增多,救助形态日益复杂化,迫切要求更多的人力、物力参与救助和使救助站投入使用。四、整改措施(1)、我们正在积极与省、市、县政府沟通,加大对我县救助工作的支持力度和资金投入,配备救助管理站所需设施设备,力争在2022年上半年完成对青羊路救助管理站新址装修项目,早日投入正常使用,救助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2)、加强同各镇、救助各职能部门的协调,更好地发挥部门职责和合力,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救助管理工作运行机制。(3)、在救助站新址正式使用前,严格执行民政部、公安部对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生活照料政策,实行委托代养,保障其生活权益。五、下一步工作安排1、加强站内管理,继续做好救助宣传、巡查护送、生活照料、身份查询等日常救助管理工作,建立特殊气候条件及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救助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帮助其解决临时生活困难,更好保障求助人员基本生活权益。2、加强对站内工作人员和基层街办、镇民政工作站人员的业务培训,讲解新时期救助管理工作的新政策、新动向,力争把救助工作做好、做细、做出成效。3、加强同各镇、救助各职能部门的协调,更好地发挥部门职责和合力,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救助管理工作运行机制。4、在新站启用前,对滞留流浪乞讨人员托养机构—蓝田县聚善堂老年公寓积极实施业务指导和严格监管,有效规避救助事故发生,不断提高救助管理水平。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