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镇巴县文化广电文物旅游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依法对文化、广电、文物、旅游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宣传贯彻文化、广电、文物、旅游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对文化、广电、文物、旅游市场经营户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承担全县“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及主管局交办的其他业务工作。 | |
住所 | 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新街6号 | |
法定代表人 | 康英 | |
开办资金 | 1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拨款 | |
举办单位 | 镇巴县文化广电文物旅游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9.66万元 | 7.41万元 | |
网上名称 | 镇巴县文化广电文物旅游综合执法大队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党风廉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制定完善了《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施方案》,凡涉及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通过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健全了《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执法人员“六不准”》、《举报受理制度》等。(二)扫黑除恶:一是坚持文化旅游行业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主动承担在文化旅游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带队进行了专项线索排查,重点排查歌舞娱乐、网吧、影院、旅游景区、旅行社等企业涉“黄赌毒”、欺行霸市、扰乱行业秩序、充当保护伞等涉黑涉恶经营行为,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给予重拳打击。二是建立违规违法多发企业“黑名单”制度,加强监控管理和清查整治,有效发现线索、加大打击力度。2021年,局主要领导带队开展专项排查20余次,经摸排检查,截至目前未发现涉黑涉恶、涉黄涉毒线索。三是注重联动,形成震慑。强化与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等单位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建立联合作战、线索举报、案件移送等协作机制,坚决打击各类领域涉黑、涉恶势力和有害信息等行为。对各类线索准确研判、深挖源头,确保一个线索也不漏过、一个苗头都不放过,形成“扫黑除恶”工作的强大震慑力。2021年,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单位对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展联合执法5次。通过不定期排查,截至目前没有发现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的案件线索。(三)疫情防控:今年受疫情影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我县文化市场在8月4日—8月26日期间全部关停,8月27日后才有序开放经营。在年末时,疫情再次爆发,按照市文旅局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从12月15日起,关停镇巴县各类文化旅游娱乐场所,从严从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通过文旅行业传播扩散。要求各经营单位负责人、员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积极响应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网吧、KTV暂停营业。切实做好室内消毒、通风,疫情防控的常态化,各经营业主要切实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公共场所的环境消杀力度。是时刻保持与企业联系,互通情况、共同防控,克服疫情给经营带来的困难,同心同德赢得疫情防控和稳定经营双胜利。为切实提高一线防控能力,镇巴县文化和旅游局联系镇巴县移动公司,从1月18日起,陆续对全县网吧、娱乐场所和影院安装门磁感应系统,满足了疫情防控的要求,大大提升了防控效率和精确度。(四)日常检查:2021年以来,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我单位根据上级部门的总体防疫要求,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单位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采取分片划组、明查暗访、联合检查、错时检查等方式,对城区文化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对部分镇进行抽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2021查处违规经营单位1家(网吧),中、高考期间要求全县娱乐场所停止营业,执法人员每天进行现场巡查。暑假对申报了艺术考级的镇巴县城关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爱舞艺术培训中心两家考级承办单位进行了现场监督。成功处置了一起准备在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胡氏庄园遗址内进行葬坟的行为,通过人文关怀、理性执法、提前介入、有效的化解和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一起文物违法事件的发生。积极开展对5家旅行社网店,草坝景区、渔渡巴山玉溶洞两家3A级景区的日常检查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2条,规范了我县旅游市场秩序。组织开展了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销售非法出版物经营行为,坚决查办涉未成年人“黄”“非”案件及各类侵权盗版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广大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五)扎实开展相关法律宣传: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9中国旅游日”“6·26禁毒宣传日”等活动,强化“护苗”教育引导,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宣传工作。在广场向广大群众发放了绿书签,向群众传递“尊重知识、尊重创造、打击盗版、保护创新”绿色文化环境的心愿。(六)认真做好在岗培训和宣传报道在加强队伍建设,抓好岗位自学的同时,参加省、市局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5人次,全体执法人员还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上进行了业务知识学习。全年在平台上报宣传稿件30篇。召开全县网吧、KTV业主法律法规培训会。努力营造了守法经营、文明经营、安全经营、规范经营的文化经营市场。(七)安全生产:2021年以来,我队严格按照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以消防安全和疫情防控为重点,扎实开展督查检查。一是明确检查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力度。以保护未成年人及保障场所消防安全为重点,切实加强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及出版印刷企业等文化经营场所的监管。重点检查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出版物及印刷企业、电影院、文保点等场所。二是扩大监管时段,增加夜间巡查次数。针对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时段的特殊性,同时防范日常检查的漏洞,灵活安排作息时间,多次开展夜间错时执法。检查发现,大部分歌舞娱乐场所消防工作规范有序,能落实专人负责,仅个别歌舞娱乐场所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为消防通道堆放杂物、应急灯故障等,对2家存在问题的场所责令其限期整改。三是联合监管力量,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我局积极协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时加强了对场所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场所安全教育,要求各场所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并与之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八)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许可效能。今年以来,我队全面深入开展《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工作,通过行政许对我局行政执法职权范围、依据、责任、追究等措施作了具体的规定。制订了责任追究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办事公开制度、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做到依法办事,保障了文化市场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一年来,未发生滥用职权、越权许可和超时限许可,利用行政许可索拿卡要、损害公众利益,没有在行政许可过程中乱收费、擅自设定许可条件、提高准入门槛等违法乱纪现象。行政许可水平不断提高,行政许可效能不断增强,行政许可行为越来越规范,人民人群众的满意度越来越高。二、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今年以来,我县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文化市场点多、面广、线长,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效果离市场执法监管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存在小队伍大市场的问题。目前大队实有工作人员6人,执法人员不够,执法力量薄弱,特别是农村文化市场的监管有时无法顾及。二是存在执法保障不到位的问题。目前大队无执法用车,无法保障市场检查的需要。三、明年工作思路(一)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程序,明确岗位职责,明确内部分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修订目标考核细则,以制度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二)继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大文化市场管控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继续做好文化市场的专项整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维护市场的健康有序。(三)坚持做好文物旅游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专项行动为抓手,以防控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为重点,扎实推进旅游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实现安全、质量、秩序、效益的统一。(四)按照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执法人员的思想、业务和作风建设,强化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文化市场动态监测网络和管理信息网络,实现文化、文物、旅游市场管理电子化、网络化,缓解当前执法力量不足的现状,明确镇、社区的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县、镇、村(社区)监管网络,增强监管力量,保障文化市场健康发展。(五)大力开展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开展 “ 3・15”消费者权益日、“ 3・18”文化市场宣传日、“4・ 26”知识产权日、“ 5・19”旅游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重点从文化市场监管、安全生产、“扫黄打非”等方面对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群众团体的作用,加大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物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及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的宣传普及,抓好对文化经营业主的法律培训,使执法者明确自己的职责,做到规范、文明、公正、廉洁执法。经营者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做到自我约束、守法经营,广大干部群众充分理解支持文化市场执法工作,为文化、文物、旅游市场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队将进一步加大对涉旅行业、文化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落实各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管理制度及安全措施。不定期的开展联合执法,对行业乱象进行清理整治和明查暗访,实行常态化管控。对经营户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经营业主的知法意识、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坚决纠正“重经营轻管理,只承诺不履责”的行为现象,对情节严重的违规企业将从严处理,达到查处打击一个、震慑一批的整治效果,确保我县文化、旅游、文物行业的安全、持续、健康、规范发展,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舒适、文明、放心的消费环境。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