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咸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提供服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保障性住房政策;承担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城区租赁型保障房保障对象的审核、配租、配售及年度复核和退出工作;租金收缴和租赁补贴发放;城区租赁型保障房和保障对象的档案管理;城区租赁型保障房小区的维修和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等。 | |
住所 | 咸阳市秦皇路8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伟 | |
开办资金 | 41.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差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9.1万元 | 49.9万元 | |
网上名称 | 咸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开展业务情况(一)租赁型保障房申请及分配入住情况截止2021年年底,我市租赁型保障房申请82117户,其中市本级申请45491户,各县市区申请36626户。公租房申请63111户,廉租房申请19006户。市本级公租房已公示二十六批,申请34286户,经审核后,符合申请条件32319户,审核未通过及退出保障1967户;廉租房已公示四十九批,申请11205户,经审核后,符合申请条件9924户,审核未通过及退出保障1277户。市本级已交付使用公租房小区14个,房屋套数共计25483套,分配入住19212套(户),保障人数约4.80万人,各县市区累计分配入住26308套(户),保障人数约6.58万人,廉租房低保、低收入家庭已应保尽保,有效解决了我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文苑公寓和幸福家园现已交工,两小区交付房源为6886套,我中心对已审核通过的保障对象正在有序分配。(二)陕西省公租房综合服务平台上线工作省保障性住房中心于8月18日召开了陕西省公租房综合服务平台上线工作培训会,会议结束后保障中心按照会议要求对上线工作进行了部署,并与大数据局对公租房申请信息联查联审工作进行对接,于10月1日上线陕西省公租房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我市公租房申请网上办、掌上办。目前我市秦都区、渭城区、彬州市、武功县、旬邑县、淳化县开通公租房“掌上办”业务。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凭一部手机便可进行公租房申请业务掌上办理,实现群众申请公租房“最多跑一次”“足不出户、掌上办理”,进一步提高申请通过率,减少群众等候时间,提高公租房使用率。(三)调整收入标准,拓宽申请范围现行的公租房收入标准为单身3360元/月,人均2800元/月。此标准为2018年12月出台,鉴于咸阳市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和养老金退休费的增长,保障中心根据相关政策将公租房准入标准进行调整,于2021年6月28日出台新文件,2021年9月1日执行新文件标准。让党的好政策能惠及到更多的住房困难群众。(四)规范公租房维修管理模式为科学高效的做好公租房维修管理工作,我们积极探索,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咸阳市租赁型保障房维修管理办法(暂行)》,并向市财政局征求了意见,正在会签阶段。目前涉及公租房维修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防水、暖气工程和电梯维修层面上。今年我们通过委托、招标等方式已签订合同维修项目13个,计划使用维修资金220万元。按照省上要求,已完成10个公租房小区外墙立面整修工作,使用资金107.4万元。截止目前,各保障房小区已报修项目14个,我们委托运营公司正在各小区核实并确定施工方案,积极组织维修。通过我们今年的努力,及时有效地解决了部分房屋维修问题,方便了承租家庭安全使用,切实做到了急民苦、解民困、担民忧。(五)加快公租房资产确权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计建设公租房项目174个,72762套。全市已确权公租房项目32个,7728套,其中23个项目确权在本级保障性住房中心,7个项目确权在本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个确权在企业。二、主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全市低收入家庭提供了住房需求,真正做到到了为群众、为人民服务,努力提高保障房小区的软、硬件条件,使群众住的舒服,住的满意,确保把有限的保障房资源分配给最需要的家庭。三、存在问题保障对象在申请时,个人收入无法准确核实,中低收入者收入状况缺乏检测手段。保障对象的信息涉及住房保障、民政、公安、银行等多个职能部门和单位,缺乏共享系统查询平台,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对家庭成员的异地住房、证券及其他固定资产无法实现全覆盖核查。家庭收入基本依靠社区、街道办等基层渠道提供的信息,个人收入核定难,跟踪管理难以监管。在公租房承租过程中有些承租户不符合保障条件或严重违规行为但确实又存在住房困难,在不愿意配合退出的情况下,强制租户退出基本无法实施。虽然国家有关于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但是在退出机制上,并未形成切实有效的法律条文,这也是导致了保障性对象无法形成退出的重要原因之一。对于那些已经不符合条件却依然享受保障房的家庭来说,政府缺乏相应的强制手段,就很难执行。市本级公租房项目确权困难。按照省上要求,本级政府投资的公租房项目资产划在本级保障中心名下,但由于历史原因,市保障中心成立较晚,市本级建设的项目土地均在各承建单位名下,国土部门提出划拨土地不能办理过户手续,需要政府收回重新划拨,而且市本级项目大部分项目未竣工备案手续。四、整改措施(一)做好租赁型保障房分配工作。严格履行“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对两区上报申请资料按时进行公示,把好“准入核查”关,对即将交付使用的公租房小区和退出的空置房源,提前做好实物配租工作的前期审核和资料整理工作,进行预分配,实现无缝对接,缩短分配周期,提高入住率,确保把有限的保障房资源分配给最需要的家庭。(二)做好全市保障房“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对达到创建标准的保障房小区,进行检查验收。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指导,确保完成“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任务目标。(三)继续做好公租房小区后续运营管理工作。积极推行公租房政府购买服务,进行政府统一招标,加强与物业公司的沟通协调,提高物业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积极性和参与度。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做好租赁型保障房申请资料的审核工作,将对已公示的公租房、廉租房进行审核,严格按照规定,对不符合的申请资料予以退回。严格履行“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对两区上报申请资料按时进行公示,把好“准入核查”关。2、继续做好公租房小区后续管理工作,加快对入住满三年的公租房小区复审工作,因家庭收入、住房等发生变化而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将实行柔性推出机制,大力排查小区承租户违规使用、转租、转借、空置、欠租等存在问题,对发现涉嫌违规拒不整改的承租户取消保障资格,计入不良记录、收回房屋。确保公租房的成果真正惠及我市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3、对交付使用的文苑公寓和幸福家园公租房小区,通过短信发送的方式通知轮候保障对象,做好实物配租资料整理工作,缩短分配周期,提高入住率,确保把有限的保障房资源分配给最需要的家庭。4、我们将继续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总结经验,积极创新,深入实践,硬化考核指标,加强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公租房运营管理专业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