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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秦都区价格认证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4-14 16:48
单位名称 咸阳市秦都区价格认证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国家机关提供价格认定服务。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价格有争议的涉案财物进行价格确认;对行政区价格争议进行调解处理。
住所 咸阳市秦都区咸通北路2号
法定代表人 权卫江
开办资金 14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秦都区发改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81万元 2.11万元
网上名称 咸阳市秦都区价格认证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区价格认证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区局的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价格认证法规及相关规则,工作严谨务实,态度热情积极,做到行动有方向,工作有目标,较好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价格认定中心紧贴发展改革工作大局,紧扣价格认定“行政确认+公共服务”工作主线,着重在服务高质量发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毁财、盗抢、诈骗等各类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方面科学认定,规避和防范化解工作风险,累计完成各类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107件,标的金额280余万元,无一例复核和错案发生,为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定罪量刑提供客观、科学、权威的价格依据,为维护司法公正作出了积极贡献。二、2021年在2020年设置价格争议调解站点4个的基础上又新增4个站点,为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的广泛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平台基础。三、受局机关委托,做好价格管理中的事务性工作。开展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成本监审4件,涉及金额千万元,为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智力支撑。四、做好人员继续再教育工作。2021年除组织价格认定工作人员线上业务培训外,安排价格认定机构负责人赴西安进行培训1人次,另派两名业务骨干先后赴榆林、西安进行业务培训,使得同志们的业务技能得到大幅提升。五、按国家发改委工作要求,对存量案件数字化录入存档,这项工作对价格认定工作大数据化起到了奠定夯实基础的重要作用,我中心2021年完成存量案件录入500余件,在全省录入存量案件名次喜人。六、增量案件电子数据平台的完成。我中心增量案件按国家要求在国家的电子数据平台上逐步完成,并设有专门的数据平台管理员,对办案人员的数据平台权限和流程进行不定期维护。七、存在的问题:干部职工结构老龄化严重,电脑水平急有待提高,平时虽然看起来人多,工作时人手显得明显不足。八、整改措施:在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运用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全员能熟练操作运用,使增量案件办理常态化;整合全中心业务骨干力量,建立业务人员结对学习机制,结合价格认定工作实际及价格认定工作手册案例选编中的具体案例,开展案件分析提升办案水平。九、下一步工作计划: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严格纪律要求。为保障司法、纪检监察、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加强价格争议调解站点建设,力争2022年新增站点10个左右,让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在2022年再上新的台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