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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村镇监察队
三原县村镇监察队
发布时间:
2022-04-14 16:33
单位名称
三原县村镇监察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提升村镇人民生活质量水平服务。村镇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的综合整治工作;查处违章违规建设物或设施、广告牌匾等工作。
住所
三原县人民银行大街
法定代表人
刘育民
开办资金
0.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三原县城乡市容环境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4万元
0.85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3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工作开展情况(一)依法行政,加强队伍建设今年来,村镇监察队以《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活动为契机,严格落实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十条禁令”,强化法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城市管理执法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廉洁务实的城管队伍。今年来,共组织全体执法队员进行依法行政工作培训1次,组织副中队长以上人员法律培训2次。同时对一线执法队员补配执法记录仪10部,对讲机2部,肩灯14个,二轮电瓶执法车1辆,四轮电瓶执法车2辆。为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规范执法奠定了坚实基础。强化服务意识,倡导“721”城市管理工作法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一是对街道流动摊贩、跨店经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通过实行一次温馨提示、二次教育警告、三次发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方式督促各经营户规范有序经营。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城市形象为进一步落实“城市管理应用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一是与各商铺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300份,明确商铺义务与责任,要求其禁止占道经营、超门头经营等行为,并对现存问题进行有效规范引导。二是对所管辖区内街道、小巷安装指路牌13块。三是为进一步解决机动车占用人行通道、非机动车占用盲道乱停乱放问题,我队先后多次联合县交警大队针对机动车占用人行通道乱停乱放、利用锥形桶占用公共停车位资源现象进行联合执法。同时对步行街、政府街、南北大街符合条件的人行通道安装隔离墩、施划非机动车停放点,有效杜绝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人行通道乱停乱放、占用盲道问题。今年来,共计取缔各类店外占道经营、加工制作摊点200余处;规范沿街叫卖、乱摆摊点100余人次;引导教育100余人次;拆除门店横幅20余条;取缔活动广告30余块;清理橱窗乱贴广告标语100余处;清理乱堆放杂物20余处。通过对城区内各基础设施的升等改造、花篮摆放、非机动车的规范引导,城市秩序及面貌焕然一新,有效提升了城市对外形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赞扬和好评。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今年来,为给广大学子营造一个安静、整洁、有序的学习环境。三原县村镇监察队采取定时定点和车辆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流动摊贩、校园周边播放高音喇叭、路边发放小广告、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开展了不定时的集中整治。对屡教不改的依法予以暂扣其兜售工具,为我县莘莘学子的上放学人身安全保驾护航。加大规划监察执法,严查各类违法建设今年来,村镇监察队为有效规范城市规划管控区内的建设管理工作,对规划管控区域内的各类建设项目进行提前介入,严控严查,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治理标准,并逐项建立了工作台账。同时,严肃查处各类临建、未批先建、未按规划审批要求建设的违法建设行为,共查处违法建设4处,通过责令停工、处罚、拆除等措施,有效遏制了违法建设,为我县城市整体规划保驾护航。存在的问题(一)城市精细化管理有待加强。(二)群众参与共同管理的积极性不高。(三)城市基础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四)党建工作创新能力有待加强。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计划我队将继续按照城市管理的工作部署,攻坚薄弱环节,推进科学管理,针对沿街叫卖、店外经营、违法建设等重点工作将继续保持高压工作态势,确保城市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聚焦重点难点工作,创新举措推进城市管理。加大整治力度,健全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四)发挥数字化平台作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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