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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秦都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咸阳市秦都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4-14 16:20
单位名称
咸阳市秦都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落实医疗保险各项政策,保障职工切身利益。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及灵活就业人员的核定、管理和使用。承担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的确定、医保服务协议签订和日常管理工作。全区离休干部医疗费的审核报销。
住所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秦皇路与文林路十字东南角咸阳市秦都区市民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钟伟
开办资金
23.8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秦都区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56万元
15.28万元
网上名称
咸阳市秦都区医疗保障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参保工作2021年,全区城镇职工参保单位合计1745户,参保职工人数62476人,城镇职工征缴基金2.96亿元;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合计197960人。二、农村参保居民续保代缴工作区政府筹资3068.2万元,为全区109578名农村居民(原新农合)代缴2021年度医保个人承担部分。生育保险工作2021年,生育保险累计为340名职工支付生育保险待遇537.28万元。现金报销审核支付工作2021年共审核职工医疗病历229人次,支付统筹基金163万元;审核居民医疗病历848人次,支付统筹基金442万元。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检查工作2021年,我中心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活动,对辖区204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查出违规情况160家,约谈整改132家,通报批评28家,追回资金8.86万元,其中医保基金1.41万元,违约金7.45万元。门诊特殊病审核鉴定工作我中心联合中附院、中医二附院、咸阳第一人民医院和咸阳中心医院,抽调医疗专家对辖区申请门诊特殊病申请的人员进行了审核鉴定,共审核批准门诊慢性病待遇享受1111人(其中职工502人、居民609人)。健康扶贫工作2021年,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贫困人员门诊统筹由秦都大病医疗补助270人次,共259万元。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工作我中心抽调医疗专家和业务骨干组成评估考核小组,对我区申请办理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资料审核及实地考核并上报市医保中心,共审核通过定点医疗机构15家,定点零售药店35家。九、目前单位存在的问题是:1、在日常工作中上,创造性还不够,需要创新并形成自己的特色。2、各科室业务之间系统性、连贯性的配合还需要继续完善。对工作人员的日常业务学习教育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研究更好的工作方法,探索有效的工作途径,认真整改落实,使我单位工作再上新台阶。十、整改措施我中心作为服务群众的窗口性单位,标准化建设不容忽视。我们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虚心学习借鉴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一是统一标志标识,合理划分区域,并完善相应基本服务设施,保持办公区域干净、整洁、有序,各种资料及时整理、归集、保存;二是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用制度管理、用制度约束,决不让群众多跑路。三是加强形象建设,强化教育管理,规范服务用语,规范行为举止,确保告知内容准确,避免业务办理差错。十一、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继续加强医疗保险扩面参保工作。我们将定期深入社区、校园,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及现场讲解报销政策等方式,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惠民政策,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保的积极性。二是继续加大稽核力度,形成监督检查两定机构长效机制。抽调业务工作能力强的人员组成监督检查工作组,对两定机构进行定期监督检查。不断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三是继续做好党建工作。坚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医保中心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让每名干部都接受更严格的管理约束。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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