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秦都区> 咸阳市秦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咸阳市秦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 2022-04-14 15:05
单位名称 咸阳市秦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规章;开设相关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住所 咸阳市秦都区市民服务中心8楼818室
法定代表人 王勃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8.77万元 26.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2021年我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及时、公正地解决了一些劳动争议案子,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一、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1.面对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我处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安全有序的开展仲裁工作,发扬领导包抓、党员带头、人人尽责的做好疫情期间的仲裁工作。2.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员动员安排人员积极参加区上三轮核酸检测活动;组织多名同志轮流坚守在社区,防止疫情蔓延。3.严格落实措施,对我院全体人员出行情况及是否与西安等疫情地区相关人员接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上报,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购买消杀物资,加强接待大厅、办公室、楼道的消毒清洁工作,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风险。二、积极参与各项工作1.在今年的创文工作中,我院人员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深入到包抓路段,社区。认真扎实的与社区干部对接,及时沟通联系,及时回馈并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力保完成创文工作的目标任务。2.我院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积极参与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数于次,我院人员服从安排,深入一线,用自己的专业技能为区委、区政府工作服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在队伍建设方面1.建立了调解仲裁建议制度等一批新制度,将之前建立的裁审衔接制度、仲裁员职责、案件合议审理制度、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等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制作新的看板,使制度上墙,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纳入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轨道。2.今年我院全面使用新的仲裁文书,借此大力完善了仲裁办案程序,将一些以前未启用的程序逐步启用,特别是大力改进了庭审程序,使仲裁庭审更加规范高效,使各项仲裁程序更加完善严谨,使仲裁服务更加全面周到。我院在今年有效进行了细化分工,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了档案管理工作,制作新的档案封面,由专人管理档案,按照上级的指示和要求,规范条理地对案卷进行归档整理。完善了仲裁院的办公职能,设置专人管理全院的接待、办文、信息、上下协调等工作,使每位仲裁工作人员各司其职,提升了仲裁工作的效率。3.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仲裁员业务水平我院今年积极推进仲裁员职业化建设4.在专业化上下功夫,新增工作人员全部参加了省人社厅举办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培训班,提升了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加强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采取以老带新的有效途径,让新进的工作人员不断充实业务知识和办案经验,也促进了老仲裁员知识结构的更新和完善,切实提高每位仲裁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能力。按照上级要求,我院也进行了仲裁员证的申领工作,让仲裁员持有合法的任职证件,规范仲裁员的行为。四、2021取得的工作效益1.截止2021年12底,接待来访群众800多人次,共受理案件312件(含不予受理25件、2020年未结案55件)2.完成2020年未结案55件;3.不予受理案件25件,依法开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4.主要涉案种类: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劳动报酬等,其涉案金额近百余万元。五、目前我院存在的问题是:1.由于社会经济发展较快,开展仲裁调解宣传工作,增强了企业对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法律法规知识掌握程度,提高了劳动者对自身权益依法维护的意识。2.案件受理数较去年有所上升,少的局面。3.由于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社会保险案件呈现上升趋势,主动维权的案件增多。五、整改措施(一)规范案件处理1.是规范案件处理流程,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完善案件的登记、受理、处理、信息汇总统计,在市原有的表格的基础上增加数据分析,用于案件的分析和梳理。制定本科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受理、处理工作规范,确保一般案件45天结案,复杂案件不超过60天结案2.是搭建信息沟通平台。我们参加了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群网,省市县仲裁委的联系、交流办案心得,提高办案质量。(二)采取各项措施,促进案件调解提高案件调解的成功率,追求案结事了的结果是仲裁部门一直追求的目标。1.是领导重视,确定目标。2.是庭前熟悉,摸清情况。仲裁员在拿到新的案件后,先和书记员熟悉案情,梳理脉络,摸清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开庭前有针对性地寻找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容易接受的调解突破点,增加调解成功的可能性。3.是真诚待人,促成理解。对于申被双方矛盾较为激烈的情况,仲裁员成倍地增加调解的时间,用自身真诚的态度对待双方当事人,寻求取得当事人同意合作的机会。4.是宣传法律,加强引导。很多当事人不愿意调解,原因在于不了解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人云亦云,特别是聘用黑代理的当事人,较难接受调解。仲裁员通过不厌其烦的法律法规宣传,对于具有主观恶意的当事人严肃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引导双方往调解的道路上走。5.是巧妙借力,推进调解。适时寻求其他部门的帮助,例如当事人律师,当事人信任的人,或者相关科室的同志的引导,借助他人的力量完成调解。健全工作制度,提高服务水平我们制定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办案规范制度,这些制度均落实到个人,确保我们在处理人事劳动争议案件工作中能平稳有序运作。在企业和职工中积极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和法治习惯。六、下一步工作计划1.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的业务指导工作。定期对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培训。2.大力推进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以优化辖区营商环境为目的,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疏导、调解机制。3.加强预防+调解的业务培训。不定期为工业园入驻企业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就典型案例、疑难问题、调节技巧等方面进行交流、研讨,稳步提升企业工作人员源头化解劳动纠纷业务能力,及时化解劳动争议。4.多元联调工作机制。发挥人社、工会、司法等部门调解资源优势,引带企业诚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引导职工理性依法维权。5.加大宣传力度。印制宣传册,利用秦都区仲裁院微信公众号、全国“互联网+调解”等服务平台,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保障。2021年我院在区局的领导和全院同志共同努力下,能够在有效防控疫情的情况下,积极的开展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2022年我院将继续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团结一致,拼搏向上,使我院仲裁工作再上新台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