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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宗教院校指导中心
陕西省宗教院校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4-14 10:26
单位名称
陕西省宗教院校指导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宗教院校提供指导服务,引导宗教院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在教学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解决其教学中的困难和问题;开展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
住所
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大院前大楼11楼
法定代表人
杨威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3万元
34.53万元
网上名称
陕西省宗教院校指导中心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照流程对法人代表、开办资金及举办单位进行变更,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度,我中心在省民宗委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工作,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依法加强对宗教院校的管理服务1.指导院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是为各院校购买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帮助解决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二是前往各院校进行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各院校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三是指导各院校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中秋、国庆、圣诞节和元旦等重大节日安全防范工作。2.切实加强宗教院校思想政治教育一是举办第七届全省宗教院校专职教师爱国主义教育培训班。二是指导各院校做好公共课考核,审核其上报的公共课教学总结。三是指导各院校认真学习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四是为各院校购买《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和《中国共产党简史》。五是指导各院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庆祝建党一百周年活动。3.加强宗教院校建设一是谋划推进全省宗教院校网络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宗教院校管理,引导宗教院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二是印发了《关于对全省宗教院校进行考核的通知》,对各院校上报的考核资料进行汇总审核。三是审核各院校招生相关材料并做出批复。四是组织召开各院校财务负责人会议,指导各院校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委托第三方对法门寺佛学院、陕西天主教神哲学院和陕西圣经学校进行财务审计。五是组织召开全省宗教院校负责人季度学习交流会。六是指导陕西道教学院做好首期招生工作。七是在教师节对各院校专职教师进行走访慰问。八是为各宗教院校的新生办理学生证和火车票优惠卡。二、不断完善中心自身建设一是向陕西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报送中心2020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完成2020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年审工作。二是完成2020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及考核结果备案。三是完成了中心2021年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基数核定工作。四是完成中心一名工作人员的岗位调整及一名调入人员的增人、增资及社保转入工作。(二)加强党的建设按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经过一年培养教育,经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将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组织中心全体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认真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等。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落实《陕西省宗教院校指导中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省民宗委机关举办的各类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廉政教育,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积极参与作风纪律教育,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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