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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 2022-04-14 09:32
单位名称 西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领域综合执法。市本级及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住所 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100号
法定代表人 张西锋
开办资金 144.9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42.65万元 297.02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从业人数  5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涉及变更事项,没有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具体业务活动1.持续推进文化综合执法改革。召开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会议,明确文化综合执法改革年度目标、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具体指导下,支队完成整体搬迁,实现合署办公,这是扎实加强文化建设,推动文旅执法深度融合发展的一件大事。认真落实综合执法改革专项督查要求,细化支队内设大队职责及人员分工,制定支队“小三定”方案。积极探索支队与派出大队、区县执法大队、开发区执法机构之间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分工负责、相互支持、规范高效、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2.不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三项制度”和“平台”应用工作,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支队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工作指引》和《实施细则》,大力推行“双随机”执法检查。认真梳理市支队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执法事项清单,明确执法事项180余项,全面推行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工作“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示、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法制审核依法规范明确,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工作,建立领导包抓责任制,每月通报“平台”应用开展情况,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平台”应用水平。3.切实履职尽责,扎实抓好文旅市场行政执法工作。全年出动执法人员8780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7386家次,查缴非法出版物3200余册,查办案件185件,严厉打击了文化旅游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文化市场:认真开展“清浊行动”,对涉嫌违规经营的15个大众舞厅、7个网吧逐一排查,依法查处。建立每周支队巡查重点市场、每月与市公安局联合检查机制,抓紧书画市场监管。持续净化和规范演出市场,查办12件违法违规案件,“XX营业性演出含有禁止内容案”被省文旅厅评为“2021年度全省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旅游市场:认真开展“清浊行动”,联合市交通局、市场监管局等开展联合执法8次,网络巡查旅游网站470家、公众号18个,办理上级督办的案件线索14件,查办“XX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及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案”等案8件。召开规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专项整治会议。抓好旅游投诉处理工作,督导区县开展投诉调解,对反复出现、投诉集中的问题,每季度汇总后通报区县主管部门和企业,督促旅游企业提升服务质量。截止目前,受理办结有效投诉516件,共计退款赔偿28.62万元。广播电视和网络领域:深入推进“2021净网、剑网”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网络表演、网络游戏、网络文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办理3起短视频平台用户侵犯视听作品著作权案,其中“李某侵犯他人视听作品著作权案”为全国首例短视频著作权行政处罚案。认真开展“清浊行动”,查处5起利用微信公众号运营含有宣扬血腥暴力、危害社会公德等禁止内容的漫画产品案,对“XX有限公司违规经营含有禁止内容的网络文化产品案”进行顶格处罚,该案被文旅部列为2021年全国第一批网络文化市场典型案件。开展境外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电视节目信号接入专项整治,查处利用“流媒体”服务器传播电视节目案和擅自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案。全年累计网络巡查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280余家,行政处罚16家。出版和电影领域:开展“扫黄打非—正道、新风2021”专项行动、元旦春节期间新闻出版(版权)电影市场专项检查、中小学教科书发行工作专项检查等系列行动,以书刊批发市场、校园周边、印刷企业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配合省市“扫黄打非”办开展专项行动6次,承办转办案件10多件,做到案案有结果,件件有回复。开展“十四运”标志、会徽、会歌、吉祥物等官方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检查。累计检查出版物经营单位、印刷企业、电影发行放映场所等762家次,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3200余册,依法办理“XX涉嫌使用盗版教材案”等案16件,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1件,有效规范出版物市场良好秩序。4.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扎实完成十四运督查、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节日期间市场检查等工作。一是圆满完成十四运环境提升改造督查。自2020年12月30起,由支队领导带队,每周完成一次东、西大街提升改造检查,拟制整改通知、报告174份,及时协调碑林区、新城区等涉及单位累计整改各类问题478个。二是扎实开展文化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督查。制定专项督查方案,成立6个督查组,对13个区县和高新区、港务区进行全面督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15人次,累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604家。三是认真开展节日期间文旅市场督查。实行支队领导带班、处级领导带队赴区县检查机制,春节、国庆节等假日期间市、区两级共出动执法人员2800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单位3184家次,处置疫情防控隐患244个、安全生产隐患129个、旅游投诉24件,确保我市文化旅游市场有序开放、安全运行。5.狠抓执法业务培训,大力提升综合执法能力。一是扎实推进“全员培训、全过程训练”计划,制定专项培训方案,组织6期全市执法业务培训暨交叉检查、1期以案施训,开展与长沙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培训,内容涵盖文化、旅游、广电、出版四大执法领域,精心备课、严密组织、注重实战,参训人数330人次,有力提升全市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抽调执法骨干赴延安市、榆林市、渭南市、西咸新区等地开展执法培训,共计培训人员200余人。三是承办文旅游部第二批旅游市场集中办案活动,高标准完成旅游市场以案施训,为天津、山西、辽宁、吉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陕西省培训执法骨干30人,有效提升旅游市场执法办案水平。四是督促执法人员落实在线学习任务,参加文旅部、省文旅厅等组织的文化旅游执法业务线上培训12次,完成全国广播电视网络法纪知识竞赛,提高了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6.扎实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召开支队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扎实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廉政谈话提醒,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持续改善工作和文化生活条件,关心同志们的现实困难,及时走访慰问病弱、退休干部职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支队同志们在思想上深度融合、凝聚共识,在工作中积极主动、敢于担当,在完成重大任务中展示了文化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二、社会效益2021年全年出动执法人员8780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7386家次,查缴非法出版物3200余册,查办案件185件,严厉打击了文化旅游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力推动了全市文化旅游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努力打造“追赶超越”文化铁军队伍,大力整治文化市场,不断净化文化环境,圆满完成了各项重大任务,有力推动了全市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三、存在的问题2021年,支队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和市文旅局的要求相比,与新的形势和任务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各类出版物认定鉴定难,还没有形成非法出版物的鉴定(认定)工作机制。二是非法出版物在我市还没有彻底杜绝,个别地区还时有发现。三是城区个别宾馆、酒店、住宅小区仍存在非法安装境外电视信号接收设备、收看境外节目的现象,但在查处违规安装电视信号接收设备时没有强制权,无法扣押相关设备,存在执法尴尬。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丰富多样的实践活动,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2.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支队与派出大队、区县(开发区)执法大队“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3.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市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规范执法秩序,强化法制审核,开展经常性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各类经营单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为推动我市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4.继续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三项制度”、“平台”应用等重点工作。巩固成果,总结经验,保持在省市考核排名中位居前列的良好态势。5.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继续实施“全员培训、全过程培训”计划,分批、分类组织4期培训,持续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抓好以案施训和案卷评查活动,组织执法骨干赴外地考察学习,大力提升全市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6.开展执法业务督查考核。组织实施对区(县)执法大队、开发区文化执法部门执法业务的专项督查和综合考评,进一步加大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力度,努力提升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工作水平。7.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作风纪律教育,规范各项工作制度,强化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综合执法队伍。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西安市行政执法委托书》(编号:0692),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绩效:荣获2021年度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目标责任考核先进单位。受奖励情况:荣获“2020年度全省‘扫黄打非’先进集体”,支队党总支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诉讼投诉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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