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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
陕西省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4-13 15:31
单位名称
陕西省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纳入财政专户的社会保险基金提供保障服务。负责纳入财政专户的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会计核算、资金拨付、报表编制等日常管理工作;参与研究拟定有关财政专户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住所
西安市四府街41号
法定代表人
韩磊
开办资金
31.8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陕西省财政厅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2万元
23.5万元
网上名称
陕西省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中心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能够及时按照要求进行变更登记。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1年,社保中心按照厅党组的安排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精准把握厅党组“五型财政”建设理念,把“争创出”工作要求落实到每项工作任务中,以更加积极进取的态度,不断推动社保资金管理工作有所突破、协调发展。一是扎实做好社保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以提高社保资金拨付效率、提升财政专户会计核算水平为重点,扎实做好社保资金财政专户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社保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全力保障了省财政民生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二是积极开展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按照省政府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签订的5年期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合同规定,积极有序推进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通过前期对各市(区)委托资金精准测算确定,年初及时下发了《关于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归集任务的通知》(陕财办社﹝2021〕21号),紧盯各市(区)按时上划委托资金,并按期将委托资金划转至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指定账户用于投资运营。5月底,在企业职工养老首笔委托资金即将到期之前,根据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际结余情况,我们会同省人社厅研究商定处置意向并报请省政府同意,到期资金继续委托投资运营并适当加大委托规模。三是着力提升全省社保基金预决算编报水平。为做好全省社保基金预决算编报工作,中心严格按照数据真实、填报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社保基金预决算编制流程,强化基础数据审核力度,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激励制度,着力提升社保基金预决算编报质量。年初以来,在各级财政社保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会同省级有关部门顺利完成了全省2020年社保基金决算和2021年社保基金预算汇审编制工作,以及2021年1-3季度社保基金预算执行季报和1-5月份预算执行月报编制任务并按期报送财政部。10月中旬,中心3名同志参加了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培训班,会上,财政部社保司通报表彰了2020-2021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先进省份,我省首次荣获二等奖。四是有序推进我省社会保障资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按照财政部《关于推广社会保障资金信息管理系统一期项目的通知》(财社〔2018〕114号)要求,在系统四大标准功能上线运行的基础上,与省人社厅实现了社保数据的互通互联、实时共享。3月23日,丁厅长在听取了中心全面工作汇报后,围绕社保系统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明确指示:要将社保信息系统与财政云系统对接。按照厅长要求,中心迅速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对接,召集用友公司项目负责人、软件工程师反复研究论证实施计划,并积极与信息处、云推广办共同协商技术方案,在深入论证和反复协商的基础上,6月底,《陕西社保与一体化融合方案》已初步成型,正在将按计划全力推进相关工作。五是认真做好省直单位职工养老金个人账户管理和省级差额事业单位去世退休人员抚恤金审核拨付工作。按照养老金和抚恤金管理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继续为省直单位有关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提供数据查询和证明开具等服务工作,认真及时地处理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有关遗留问题。同时,严谨细致做好省级单位去世退休人员抚恤金审核拨付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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