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中市汉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宣传和贯彻执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制定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规划;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进行培训指导和检查考核;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规范、筹集、管理和使用发放工作;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资料的审核、归档及参保人员资格审查、建立个人账户、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注销登记审批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待遇核定支付、报表统计、财务管理和档案管理;建立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 | |
住所 | 汉中市汉台区风景路劳动保障大厦 | |
法定代表人 | 蒙汉俊 | |
开办资金 | 18.8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汉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2.51万元 | 45.8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汉台区城乡居保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3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度,我中心在区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全力做好城乡居民参保及待遇发放工作。一是稳步推进社保缴费平台升级。以人社、税务互学联建为引领,积极配合税务部门进行了税务征收平台升级后的缴费测试工作。2021年7月,我们在圆满完成2933人次测试任务的基础上,多次配合税务部门到镇村督促指导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截至21年12月,保费征缴11.02万人次,成功缴费3260.39万元。二是全力做好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发放工作。截至21年年底为全区6.29万人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共计6478.45万元、丧葬补助金150.44万元。三是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为6788人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生活补贴664.49万元。四是严格落实特殊群体养老保险待遇,为25107名“八大员”、“178号文件”、“铁路建设民兵“等工龄补贴享受人员发放683.2万元。五是持续推进养老待遇上社保卡,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金6.18万人,待遇上卡率98.25%。(二)全力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一是积极开展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征收工作。通过发放缴费通知,及时收缴2021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3729.58万元,转入退役军人职业年金261.28万元。二是继续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跨统筹范围转移接续工作。2021年共办理跨统筹范围养老保险人员转入366笔,跨统筹养老保险人员转出10笔。三是及时足额落实社保待遇。我中心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及时召开会议,落实工作任务,为全区271家机关事业参保单位,6300名退休人员及时进行了养老待遇调整,人均增资178.58元,合计月增资112.51万元,补发1-5月调待562.54万元。累计发放调待资金675.05万元。截至上半年,为全区符合政策的6300名退休人员全部足额发放到位。(三)全力做好失业工伤保险工作。2021年1月1日,汉台区失业工伤保险业务连编带人共5人划入我中心。面对人员少,经费紧缺,工作任务重的问题,中心凝聚全力开展各项工作。一是做好失业保险核定。核定征缴计划8340笔,涉及824家单位26.82万人次,征缴保费1121.93万元。稳岗返还已核定110家,其中20家企业(涉及785人,累计返还6.21万元)已报送市经办中心审核。稳岗返还321户企业,占全市稳岗返还总量的30%,稳居全市第一技能提升补贴核定152人次,补贴合计19.55万元。失业金核定1562人次,合计308.07万元。疫情期间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涉及547人次,合计78.04万元;农民工临时生活补贴涉及4人次,合计2280元。一次性生育补助费涉及2人,合计发放9990元。追缴冒领失业金,涉及7人,累计追回4.33万元。二是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318人30.5万元,失业金1562人次308.07万元,发放疫情期间阶段性失业补助金547人次78.04万元。三是做好工伤保险参保及时落实待遇发放。征缴工伤保险1022家37935人,征缴保费957万元。发放工伤保险待遇199人次750万元,支付工伤医疗费113人次94万元,支付伤残待遇58人次107万元,支付工亡待遇24人次549万元。10月1日起,全市工伤保险系统上线测试,手工征缴业务已经停办,目前我们正在在认真进行参保业务流程的测试,并积极将系统存在的各类问题反馈市级部门。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2021年以来,我中心主要是按照年初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全力做好四项保险工作,完善稽核内控,确保基金安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和待遇落实。2021年全区已参保人数达到19万人,参保率达到99%。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时足额发放全区1至12月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共计6.97万人次、合计4.09亿元。全力做好失业工伤保险工作。征缴失业保险824家单位26.82万人次,征缴保费1121.93万元。征缴工伤保险1022家3.79万人,征缴保费957万元。三、目前存在的问题。(一)信息化建设需要再加强经办能力有待再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通过税务、人社信息平台开展工作,但网上缴费依然存在着数据传递不及时,少数人不能正常缴费,无法立即显示缴费到账信息等问题,这些都不便于参保群众自主缴费,需要上级部门给予更多地技术支持。建议整合人社APP应用,优化掌上服务平台功能,将劳动就业、养老保障、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人社工作聚焦在一个操作平台上,以便于基层推广,更便于广大城乡居民下载使用。上级技术部门尽快开通税务退费渠道,避免采取线下手工操作,以便于缓解群众上访和投诉压力,进一步维护好参保缴费群体的切身利益。进一步加快工伤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待遇审核及数据统计功能、实现工伤保险缴费核定网络申报,工伤待遇社银平台发放,彻底解决人工报盘问题。建议税务系统参照企业养老为参保单位开启失业保险客户端,由单位进行增减员等业务操作。(二)加强沟通,明确政策,职业年金虚账记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启动较晚,2014年10月至2018年之间安置到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军人,大部分均将养老保险关系误转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心,补助资金按照计划分配到企业的标准进行计算。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接实行纠错调整机制,出现转移错误、补助标准计算错误等情况的,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查明原因、纠正处理。由安置单位向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将相应补助资金退回原部队单位,原部队单位据实计算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补助金额,重新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但是由于部分部队已移交或撤销,办理后续退回及重新转移事宜操作困难,导致转移接续工作进展缓慢。由于我区财政全额供款单位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为虚账运转,按照目前的运营模式,财政每年将承担高额职业年金虚账利息,随着个人账户的逐年积累,利息负担将会越来越大,如果职业年金全部实账运转,统一归集至省中心投资运营,财政将不再承担利息。短期看实账运转财政压力较大,但是长远看,却会给财政节省高额利息支出。截止目前,我区由于职业年金虚账记实资金财政拨付不到位,仅发放了2018年12月之前退休中人的职业年金待遇,后期退休中人的职业年金待遇至今未能发放。建议市级统一要求,全市所有参保单位职业年金全部实账运转,既减轻了财政支出,又保证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三)基金管理待遇发放及时推进。城乡居保金融管控平台每月待遇发放都会遇到系统报错,工程师处理系统问题时间长,少则3天以上,多则一个星期。严重影响待遇发放进程,收到群众多次投诉,请省社保局高度重视此类问题,进一步对系统加以修改完善,提高工程师的工作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四)整合业务系统内拨付预警数据。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系统内拨付预警数据按照一人一条显示,在复核、拨付、预推送、正式推送环节造成大量重复环节和步骤,增加了无谓的工作量,建议将所有拨付数据整合为同一条拨付通知,复核查验环节、拨付通知环节、推送环节只需操作一次。四、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经办管理服务改革,着力提升经办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抓好业务经办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有效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贴心、更满意的优质服务。二是加强沟通,明确政策,职业年金虚账记实。建议市级统一要求,全市所有参保单位职业年金全部实账运转,既减轻了财政支出,又保证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三是强化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进一步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加大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基金的监督管理,规范经办程序,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一是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衔接配合,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继续督促各镇(办)做好参保续费和新增扩面工作,确保全区参保率达到99%以上。二是扎实做好各项业务经办工作,结合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人社快办行动,积极探索网上办理参保关系转移和参保登记等业务,确保经办规范、管理科学、服务到位。(二)继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各项工作。一是继续深入开展跨统筹范围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加大力度完成有企业工作经历、退役军人等人员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二是积极请示、加强沟通,在政策明确后,做好四个房管所从企业养老经办中心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整体转移工作。三是继续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养老保险征收,同时做实职业年金征收工作。继续加快推进剩余9名退休人员的待遇核定工作,确保在职转退休工作进度和退休“中人”利益。(三)认真开展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引导用人单位积极参参保,按期续保。加强工伤预防,增强参保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力争从源头上降低事故发生。认真开展工伤事故调查,做好工伤待遇赔付实地复核,提高工伤赔付效率,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严格掌握好各项政策,做好工伤保险基金足额征缴,及时落实各项工伤待遇。(四)加强政策宣传,着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一是通过微信、QQ、政府网站、社保服务窗口、手机平台等渠道全力营造参保氛围,充分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助力乡村振兴,确保完成全年参保任务。二是以规范经办管理服务为重点,着力提升经办管理工作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抓好业务经办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为城乡居民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贴心、更满意的优质服务。三是继续做好城居、机关、工伤、失业四项保险的风险警示教育工作,确保基金安全。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2021年3月被市档案局评为“2017年至2020年度档案先进集体”。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