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台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汉台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提供保障服务。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居民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进行核对,出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调研、绩效评估、培训和宣传;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数据库及核对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社会救助热线电话管理服务;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和低保信访举报调查核实。 | |
住所 | 汉台区东新街社区服务中心9楼 | |
法定代表人 | 刘杰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补助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汉台区民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7.49万元 | 62.1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工作开展情况1、规范城乡低保,按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救助资金。我区严把申报条件,严肃审批程序,严格施保标准,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求助,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公平施保。截止2021年12月,城乡低保共计6496户11483人(农村低保覆盖率为3.38%),新增386户679人,注销672户1027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6231.34万元(含低保金、取暖费)。其中农村低保注销254户374人,新增266户479人,现享受农村低保3648户6984人,全年发放低保金3181.76万元;城市低保注销418户653人,新增120户200人,现享受2848户4499人,全年发放低保金3049.58万元。2、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巩固和深化三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按照市民政局《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方案》要求,一是全面梳理了三年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查看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整改工作是否取得实效,坚决避免虚假整改、纸面整改和问题反弹回潮。二是组织开展对城乡低保对象中实施备案的人员逐一排查,及时清理纠正优亲厚友等违规纳入低保问题。三是开展低保对象信息与殡葬信息比对,对出现异常信息的立即核实,对已死亡低保对象按规定及时注销,停发低保金。3、扎实开展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一是转发了汉中市民政局《汉中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及时和区医疗保障局、区残联、区总工会等部门对接,常态化的对有通过大病救助、合疗报销资金过大、重度残疾人家庭和困难职工家庭等对象进行摸排认定,截止目前,全区现已认定低收入家庭913户2402人,其中城市低保边缘家庭338户809人,农村低保边缘家庭575户1593人,并已全部录入至社会救助系统中。4、以省、市“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回头看专项行动为重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扎实开展动态监测帮扶和问题排查,重点摸排了不在兜底保障范围内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疫情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户逐人进行排查,及时发现、有效整改存在问题,压紧压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切实消除政策落实漏点、帮扶措施薄弱点、返贫致贫风险点,夯实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坚决避免因“脱保”、“漏保”等造成的规模性返贫,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截止12月6日,我区建档立卡贫困户36131人,其中纳入兜底保障范围2401户5029人;三类人员中边缘易致贫对象470人,纳入低保118户232人;脱贫不稳定对象380人,纳入低保94户222人;突发严重困难对象203人,纳入低保89户169人,合计纳入低保301户623人,占三类人员总数的51.2%。同时对不符合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三类人员建立台账,密切关注其生活情况。5、根据省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以及省纪委监委、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和区纪委监委部署要求,为确保民政政策落实到位,惠民资金发放准确,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领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汉民函〔2021〕104号)相关要求,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情况、资金使用发放情况进行了自查。我单位发放的民生类社保资金,执行市级标准,按月和区财政联合签文,规范按照信息采集、审核、及时、足额将救助资金拨入“一卡通”资金发放平台(汉台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惠民补贴资金发放专户)实施发放。二、取得的社会效益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主动作为、发挥优势、多措并施,为扎实做好我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有力支撑,全面提升了我区低保工作质量和动态管理水平。截止2021年12月底,现享受农村低保3648户6984人,全年发放低保金3181.76万元;城市低保注销418户653人,新增120户200人,现享受2848户4499人,全年发放低保金3049.58万元。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农村低保家庭收入不易界定。农村居民收入日趋多元化,存在农产品自给部分难以货币化、务工收入的不稳定性等诸多因素,致使居民家庭收入难以准确统计。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2、工作力量仍然薄弱。低保办现有工作人员3人,负责全区城乡低保审批和资金发放、兜底保障、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低保办日常性事务,工作人员的不足,对城乡低保管理工作影响较大。四、改进措施1、加强民政政策宣传。强化基层干部政策培训,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及时面向镇办民政分管领导、民政办负责人,各村(社区)民政工作人员,以及驻村工作队开展不同层面的民政业务培训。让民政政策进村入户,着力提升民政救助政策知晓率。深入开展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核对办法,建立跨部门的信息核对平台,充分利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召开部门联系会议,做好相关衔接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审核甄别能力。下一步工作打算1、加强民政政策宣传。强化基层干部政策培训,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及时准确的将城乡低保政策传达至镇办民政分管领导、民政办负责人,各村(社区)民政工作人员,做好基层干部政策培训的同时,让民政政策进村入户,着力提升民政救助政策知晓率。2、深入开展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核对办法,建立跨部门的信息核对平台,充分利用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召开部门联系会议,做好相关衔接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审核甄别能力。3、对即将事权下放的镇办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做到“放得下、接得住”。4、财政“一卡通”系统资金发放和城乡低保资金发放的关联工作。做好城乡低保提标的资金核算、发放,以及社会救助系统中因提标导致的信息错误修正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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