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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房产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4-12 11:40
单位名称 洛南县房产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群众提供房管和房改服务。房地产行业管理;履行住房制度改革职能;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
住所 洛南县阳光庭园16号楼一单元
法定代表人 陈佩伟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洛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6.34万元 231.6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1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1年开展的工作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住建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局各股室密切配合下,我中心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汇报如下(一)住房保障工作一是加大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力度。全年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1492户次,3174人次,发放补贴745074元。二是做好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一卡通”专项治理自查工作。按照省市县惠民补贴“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精神,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查出有11户既享受了公租房实物配租又领取公租房租赁补贴,收回资金37980元。同时,又进行了“回头看”,按照相关规定取消30户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资格,并在2021年第四季度停发补贴。三是完成对阳光庭园、头雁新城、栖凤湾公租房保障对象户的资格审核工作,累计复核2750户,发现存在问题33户,其中:保障家庭成员内有高档轿车11户,已购买商品房或享受移民搬迁房18户,违规转租4户,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完成阳光庭园、头雁新城、栖凤湾2750户公租房合同续签工作。五是积极提升阳光庭园保障房小区、头雁新城廉租房小区的基础配套、安全消防、物业服务等硬件设施,做好“和谐社区·幸福家园”提升工作。六是做好公租房租金收缴工作。共收缴租金386.7万。七是积极配合省审计厅驻洛审计组对我县保障房工作的专项审计。八是对阳光庭园小区公租房存在的屋面、外墙、飘窗漏水及室内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维修,累计实施维修131户次,维修费用累计44.54万元。(二)物业管理工作一是积极宣传新修订的《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了物业管理制度,完成了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考核、管理工作;二是规范大修基金缴存使用程序,及时解决了业主房屋漏水、电梯维修及消防设施维修改造等突出问题,化解社会矛盾,避免上访事件的出现与发生;三是加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物业保修金归集收缴力度,截至2021年底按标准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073.7万余元,收缴物业保修金1207.4万余元;四是加强考核监管督查,完善了《洛南县物业企业考核办法》,创新考核督查模式,坚持专项检查与全面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抽查4次,继续完成并规范了24家物业服务企业的《陕西省物业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录入工作,推进全县物业管理日趋规范化;五是规范业委会组建及运行工作。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洛南县住宅小区规范化建设资料汇编》,协助指导城关、四皓街道办辖区内居民小区业委会组建和换届工作,并规范其正常运行;六是积极开展物业管理活动。继续开展和谐小区创建活动,完善《洛南县和谐小区创建工作方案》,推动物业服务管理提档升级,积极指导协助阳光庭园、华阳新城、亚美、鑫泰景和园等小区创建省市示范小区;七是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开展物业领域和停车管理收费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县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全县物业服务行为秩序和停车管理;八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工作。以“12345”便民服务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及西部网等平台及媒体反馈物业企业的违规行为为重点,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相继解决处理各类纠纷矛盾270余起,化解天曼苑、吉祥小区物业维修,亚美、印象、华阳新城等小区公摊水电费执行标准问题等矛盾纠纷,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群众的满意率;九是按照县政府“三拆一提升”总体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物业小区环境卫生大提升工作,彻底解决了部分物业小区存在的乱搭乱建、乱改乱用、乱停乱放、乱种乱养、乱贴乱挂、失管失监等突出问题,使全县物业小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实现了环境美、秩序好、群众满意的整治目标。十是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和督促物业小区按照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好物业小区人员车辆管控、重点人员排查处置、防疫政策宣传和信息上报等工作,保障了物业小区住户的居住安全。(三)驻村扶贫工作一是全面完成“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突出问题。对所包扶城关街办七岔口村327户农户安全饮水、安全住房、稳定增收等进行了全面排查,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切实做到不漏一项、不落一户,目前全村“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均不存在问题。二是积极推进产业、就业兴村,积极推动红仁核桃基地建设,支持丰源养猪合作社、鑫祥连翘合作社有效运营,鼓励村民外出务工,增加群众收入,巩固脱贫成果。三是投资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先后投资5万余元,对该村水毁道路、日常饮水设施进行了加固维修改造,保证群众安全通行和安全饮水。四是派驻年富力强的工作人员作为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员,开展乡村振兴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五是开展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工作。对收入不稳定且有返贫风险的脱贫监测户和有致贫风险的边缘户进行摸排,加大对脱贫监测户的帮扶力度,确保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返贫。六是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截止目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户厕改造130座,实施各类改造提升项目2个,围绕村级环境卫生治理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5次,投入资金3万元,拆除闲置房屋6座,推动农村人居环境较大提升。二、取得经济效益1.全年完成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发证4件,审批住宅建筑面积26.83万平方米2128套,非住宅1.86万平方米248套,实现了信息化管理与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工作并轨。全年办理存量房交易170宗20615平方米,出具产权确认书170份(存量房销售均价2055元/m2);完成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1467件,销售总面积19.19万平方米,商品房均价4800元/m2;完成抵押权注销登记175宗;办理房地产查封15宗;办理保障性住房配租档案信息查询288户。2.依托商洛市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系统,房屋交易各环节实现了信息化管理,房地产信息查询工作方便快捷,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统一性。三、存在问题一是县城主城区公租房房源已全部配租,目前已无房源配租,前来申请公租房城镇中低家庭、进城务工、外来务工等住房困难家庭不断增加,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短期内无法解决。二是公租房保障对象户保障资格年度核查及动态管理难度较大,县公安、自然资源、财政、人社、税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信息不能联动共享,对于超出保障标准的承租户掌握不及时,管控难度大。三是涉物服务管理工作相关部门工作有效衔接不到位,不能形成共管合力,街办属地、基层社区对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机制不健全不顺畅,辖区内物业矛盾纠纷突出,处于无人调处状态。各相关职能部门未能积极发挥在物业服务管理中的作用,导致物业服务管理成效不显著,社会满意度低。四是物业管理企业服务意识不够强,部分业主要求及服务期望值较高,引发矛盾较多。部分业主委员会管理运行不规范,难以发挥其应有作用,部分业委会成员流动后不能及时组织换届,服务监督职能缺失。五是因工程质量、延期交房、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方面以及开发企业不能及时履行自身职责等深层次建设遗留存在问题,投诉上访现象发生率较高。四、下年度工作打算(一)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1.继续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严把准入关口,做到应保尽保。2.加强公租房保障对象后续管理工作,完善住户档案信息,做好对阳光庭园、头雁新城、栖凤湾保障房小区公租房保障对象以及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的年度审核工作。3.做好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确权登记。4.做好保障房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公租房后续管理,坚决杜绝漠视群众利益现象的出现与发生。5、推进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服务工作,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6、做好公租房管理平台及公租房申请“掌上办”“网上办”推广、宣传运营工作。(二)物业管理工作。1.推进物业依法管理,制定《洛南县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强化物业过程管理,全力推进物业管理迈入法制化轨道。2.完善物业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物业管理十项制度》,不断规范物业企业管理行为。3.规范维住宅大修基金使用,规范质保金和维修基金收缴使用工作。4.完善物业管理信用考核体系建设,完善我县物业管理的信用考核体系,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物业服务,净化物业市场。5.开展“示范小区”创建工作,开展物业管理“业务能力提升”、“规范达标创建”、“特色亮点展示”、“优质服务竞赛”、“矛盾纠纷清零”五项活动。6.积极进行矛盾排查调处,对小区矛盾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整理,制定方案、限时办结,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加大物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确保物业小区和谐稳定。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