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1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今年以来,我中心紧紧围绕财政工作指导思想和全年目标任务,坚持服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及脱贫攻坚大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史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切实为民服务,结合工作实际,直面各种问题矛盾,创新工作思路,健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履职,稳步推进我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各项工作。经过全体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全年总计完成勉县城东片区雨污管网及道路建设工程、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各类预算评审项目62个,送审投资金额37,094万元,审定投资额35,112万元,净审减投资额1,982万元。切实履行了财政项目预算管理职能,从整体上促进财政投资项目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一是充分调动评审中心人员的能动性,坚持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的一贯作风,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了上半年任务的完成。二是加强评审项目动态监管,评审过程中经常深入工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对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提供技术咨询,对项目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对特殊项目进行现场对价、对量,确保项目评审的真实性、客观性。三是加强与建设单位、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项目管理规范。如经常与发改、采购、监察等部门及项目单位就相关项目问题进行沟通,保证项目资金管理、程序管理的合规性。四是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形象。在日常工作中,要求工作人员认清我县财政投资评审现阶段形势,加强廉政教育,摆正自身位置,统一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强化服务理念,做到热情服务,耐心解释,加强交流,不骄不躁,文明办公,树立热情、高效、敬业、清廉的机关形象。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今年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呈现项目数量多、规模大的特点,特别是预算评审时间要求非常紧。工程建设不规范的情况依然存在“三超”(超概算、超标准、超规模)工程;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方面存在不足;部分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财政投资评审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与预算、政府采购、会计集中核算及计划、建设、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业务联系密切,需要各部门的协助配合,以便形成合力,促进政府管理效能提高,提高财政投资评审结论的运用效果和效力。2、改进措施我们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健全制度,保证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规范运行。根据县纪委、县局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内部控制,严格机关内部管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相关过程管理、质量控制、档案管理、报告内容等相关制度,确保财政投资评审业务运行规范合理人员分工,落实工作纪律考核,进一步提高工作执行力,构建学习型、效能型机关。面对数量多、规模小、预算多、评审时间要求紧形势,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评审工作效率,确保项目建设进度。一是充分调动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人员的能动性,坚持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的一贯作风,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了上半年任务的完成。二是加强评审项目动态监管,评审过程中经常深入工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对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提供技术咨询,对项目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对大部分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对价、对量,确保项目评审的真实性、客观性。三是加强与建设单位、项目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项目管理规范。如经常与发改、采购、监察等部门及项目单位就相关项目问题进行沟通,保证项目资金管理、程序遵循的合规性。四是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形象。在日常工作中,要求工作人员加强廉政教育,摆正自身位置,统一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强化服务理念,做到热情服务,耐心解释,加强交流,不骄不躁,文明办公,树立热情、高效、敬业、清廉的机关形象。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2年,我们将克服人员、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等条件,面对工作任务繁重、业务杂散、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不规范等各种困难,开拓、创新、务实、担当,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加强学习培训,强化队伍建设。按照县委、局党组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要求尽量学懂弄通做实,知行合一、指导实践,增强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整体素质,推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二)积极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财政改革方向,加强内部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机关运行顺畅,业务运作规范。(三)精心组织,妥善安排,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实现“公正、公平、独立”评审,确保完成全年评审工作任务。(四)继续搞好脱贫攻坚工作,在组织好相关扶贫项目评审的同时,与县委统战部共同做好新铺镇板庙村帮扶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脱贫巩固措施,确保脱贫成效稳固。(五)协助县局相关科室搞好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批业务和专项资金检查业务。(六)加强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联系及内部职能科室间的衔接配合,提升财政投资评审结论综合效力,共同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