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洛川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文化市场服务。文化领域的执法监督。 | |
住所 | 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中心街北段体育场院内 | |
法定代表人 | 樊建东 | |
开办资金 | 1.9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洛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7万元 | 32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以来,我大队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局机关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主要业务活动情况1、加强宣传培训。一是大队执法人员参加市支队组织的旅游执法培训。二是组织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人员召开各类培训9次,其中法律法规培训3次,消防安全3次,“扫黄打非”工作1次,“平安市场”建设工作推进会1次,“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1次。三是开展“3.15”宣传,发放宣传200余页。四是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五是开展“清浊行动”宣传工作,张贴海报80余份,入户宣传20余家。六是开展环境保护日宣传,悬挂横幅1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七是开展平安市场宣传2次,悬挂横幅2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2、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按照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我大队继续加强对文旅市场疫情常态化管理,要求各经营单位继续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3、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一是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检查出动人员100余人次,检查36家次,保障了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稳定,营造一个祥和的文化和旅游市场氛围。二是开展清明假日检查工作,共检查经营单位19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3人次。三是开展“五一”节假日专项检查工作,“五一”期间共检查各类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34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02人次。四是开展“端午”期间市场检查,共检查各类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单位29家次,出动检查人员65人次。五是开展高、中考期间检查,共检查经营单位13家次,出动检查人员52人次。六是开展“清浊行动”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20余家次。对涉嫌擅自停用技术监管措施的1家网吧进行了调查。七是开展“开学季”出版物市场检查工作,查处出版物市场违规经营案件7起。八是开展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文旅市场执法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80余家次。4、深入开展了文化和旅游市场常规执法检查工作。截止目前共出动人员400余人次,检查200余家次,查处案件26起,已全部办结。5、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一是加强对校园周边各文化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清查“口袋书”等,为青少年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二是开展了开学前校园周边专项治理工作,查处出版物经营案件7起。6、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扫黄打非·护苗”宣传工作,发放宣传海报100余份,发放“护苗”书签500余张;二是开展“扫黄打非·固边”、“扫黄打非·秋风”、“扫黄打非·清源”、“扫黄打非·正道”等专项检查工作,期间出动人员80余人次,检查20家次,收缴非法出版物200余册(盘)。7、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工作。一是对旅游经营单位进行排查,旅行社经营单位共5家(其中2家暂停营业),同时对在营的3家旅行社相关资质、旅游相关资料进行检查。二是建立旅行社“一户一档”资料;三是多次开展对景区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工作,对景区的10处安全隐患情况现场或限期进行整改。8、开展全县文物巡查工作。今年以来,对全县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3次巡查工作。9、开展平安文化和旅游市场建设。一是与各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40余份;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三是加强对各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10、开展了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集中行动。与公安局环食药大队联合对洛川县万国时代影城进行检查。11、开展防汛工作。一是制定了文旅经营单位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并下发各文旅经营单位。二是多次深入景区进行防汛指导工作。重点针对涉水景区黄连河景区和相思湖景区,在汛期期间多次现场督导做好防汛工作,严防安全隐患事故的放生。12、开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清理整治工作。2021年以来县文化市场综合大队,通过入户摸排、发放通告、户外巡查等方式对全县非法使用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第一季度、第四季度通过摸排走访,先后两次对城区周边民房屋顶的小型卫星电视接收器进行了查处,收缴地面卫星接收设施10套。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先后对11家电器销售场所进行了摸排走访,发现2个场所存在销售小型卫星电视接收器现象。执法人员耐心详细地向销售场所负责人讲解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29号令)明确告知,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内贸易、广播电视和电子工业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销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电器销售场所负责人配合执法人员将摆放的小型卫星电视接收器收起来并承诺以后不在出售,执法人员随后又多次进行随机巡查,未发现非法销售行为。二、取得的主要效益1、通过法律法规知识、消防安全等培训,增强各经营户的守法安全意识,保障我县文化市场的健康、繁荣、有序发展。2、深入我县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全面地了解文化市场的发展状态,规范经营管理,使全县文化市场经营行为向着更为规范、成熟、健康的方向发展。存在问题:大市场、小队伍矛盾突出。因机构改革,我队除了原有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外,又增加了文物、旅游市场的管理职责,连同广电管理职责在内,执法范围量大面宽。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仅有7名执法队员,人员配备明显不足,监管比例严重失调。整改措施积极协调县组织人事部门,调动两名执法人员,加强文化执法队伍力量,目前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扫黄打非”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净化文化和旅游市场。2、进一步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管,收集整理旅行社组织旅行者旅游团队相关资料,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3、继续加强对景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工作,确保不出现旅游安全事故,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旅游环境。4、继续加大对网吧技术监管措施使用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网吧擅自停用技术监管措施的行为。5、开展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严厉打击对学生身心健康有害的出版物以及小型电子游戏机。6、积极与公安、市场监管局、消防等部门沟通,开展文化市场联合执法行动,努力净化我县文化市场,创造一个健康有序的文化环境。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