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柞水县野生动物和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管理野生动植物和天然林保护工程,促进生态环境改善。承担天然林保护工程检查与监督、验收与评估,信息网络建设与信息管理、监理与监测、试点示范与宣传;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涉及执业许可),疫病疫源监测,县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保护;指导、协调和管理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 | |
住所 | 柞水县县城中街 | |
法定代表人 | 胡安涛 | |
开办资金 | 210.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柞水县林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866.93万元 | 715.55万元 | |
网上名称 | 柞水县野生动物和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1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1年度,我单位在林业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认真执行本单位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在章程范围内开展各项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公益林建设全面完成了2021年度森林抚育财政补贴项目3万亩600万元,秦岭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封山育林1万亩100万元的外业调查、作业设计方案编制、招标、实施和初验工作。森林资源管护1、计划任务:上级下达我县天保工程区天然林管护面积166.69万亩,管护资金630.9万元。2、完成情况:我县集体林管护采用林农自管和集体专业化统管相结合的森林资源管护模式,紧紧围绕"山增绿、林增效、民增收"的工作目标,大力宣传农户自主经营自愿管护的群防群治观念,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明确权利和义务,使管护工作真正步入规范化管理,稳定了林区秩序,确保了我县天保工程的顺利实施。(1)扎实落实森林管护责任年初已从行政、业务两条线入手,分别由县、镇、村行政一条线及县、局、站业务一条线逐级签定森林资源管护目标责任书6218份,将管护责任层层落实到人,确保管护责任全覆盖。(2)强化基层护林人员管理水平。全县聘用护林人员1616人,其中护林站长95人,监管员433人,生态护林员1088人。积极督促各镇办、林场对生态护林员规范管理工作,制定护林员考核办法,对生态护林员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巡查,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对因工作不力或长期不在岗造成辖区有“五乱”等涉林案件发生的生态护林员,进行了扣发工资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3)重视护林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全年共组织生态护林员培训学习3018人次,培训内容包括生态护林站的管理、法律法规及森林火灾预防、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如何做好巡山管护和填写巡山日志、生态护林人员的考核办法等。使每一名护林人员都能了解、掌握林业法律法规及工作内容,提高了生态护林员的业务水平,增强了护林员业务水平及整体素质,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安全。(4)严格全县限额采伐管理工作。2021年下达采伐计划54475立方米(蓄积),其中国有森林1585m³、集体个人森林52890万m³,截止目前已完成13427.2立方米,其中:占限额采伐10521m³(森林抚育10199.6m³,个人采伐321.4m³),不占限额采伐2906.2m³,完成率24.6%,核发采伐许可证319份。(5)及时发放生态护林人员劳务补助。依据各镇办、凤凰林场对护林员的月考勤、考核结果(要求护林人员一月一考核),次月10号前必须发放上月护林劳务补助。(6)严厉打击林业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林区治安稳定。为了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林业局成立了林业执法大队,联合森林公安派出所负责县域内林地征占用监管及涉林案件办理,强化涉林案件查处力度,使森林资源保护始终处于高压态势,从而降低了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了林区社会治安稳定。(四)野生动植物保护本着认真履职,秉公执法的原则,在大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规政策的同时,不断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1、大力宣传,增强保护意识。通过定点摆摊发放宣传材料、流动宣传车进村入户、重点林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持续利用“世界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世界湿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广场、集市、农贸市场、旅游景点等地设立宣传点。今年来,累计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赠送宣传册5000余本,宣传雨伞1000余把,宣传围裙300余件,宣传手提袋600余个,并出动宣传车30余次,巡回各镇村。制作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违反犯罪的宣传片,在柞水县融媒体中心、爱柞水APP、融媒体视频号等平台播放宣传教育,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规和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增强群众保护意识,震慑了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2、追踪检查,强化执法力度。依法对农家乐、农贸市场、重要集市、景点等地进行检查,共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5余次。检查农家乐10余家,依法没收野生兰草1800余株,查处非法销售野生兰草行为6起,查处2起违法乱铺滥猎违法案件。先后多次联合市场监管局到各大水产品、超市等可能出现野生动物交易市场进行突击检查;到城区内各集市、酒店、广场、车站、超市等进行宣传、检查;联合森林公安到各大养殖场、重要交通路口宣传、巡查、摸排,一旦发现立即没收并进行从严处罚,对其来源进行追踪,进行检查检疫。3、完成野生动物救治、疫源疫病监测和人工繁育场所的监管工作。全力拯救病危受伤的野生动物,今年来共收容、救治、放生野生动物80余只;对全县4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的日常监管工作;实时监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工作,每天汇总情况并向市上报送疫源疫病监测日报表。开展野外巡护和救护工作,营造良好的野生动物栖息地,真正做到了保护为主管护为责。(五)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严格落实省、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年初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夯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6月底全面完成了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生态效益补偿兑现工作,共计兑现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46.36万亩,1886.6万元,涉及6497户贫困户22689个贫困人口,共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516.32万元。实现重点公益林覆盖区贫困户户均年增收794元,人均年增收228元,助推脱贫效果明显。同时积极落实公益林保险。将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我县五个镇39个村217个组116万亩生态公益林全部纳入政策性森林保险范围,每亩保险金额550元,争取中央财政50%、省财政27.5%、地市财政12.5%、林农只承担10%,每亩保费0.1元由县我局统筹解决,有效降低了贫困林区林业经营风险,提高了辖区内4732户贫困户,33.12万亩的生态公益林收益。(六)资金使用2021年上级下达我县的资金计划总计为3438.01万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4072.82万元(含森林管护费630.9万元,社会保险补助费68.44万元,森林抚育项目600万元,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886.6万元,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386.88万元);天保工程国债资金封山育林500万元。目前到位资金4082.7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各项资金均按照相关规定和工程进度、资金使用计划全面实施。(七)天保工程档案管理为了提高天保工程档案管理水平,确保天保工程二期顺利实施,我们把加强档案管理作为保障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措施,天保中心和各镇(场)天保站都建立了专门的档案室,配备了专职天保档案管理员,明确责任,专人整理,分类归档,分级管理。二、取得的主要效益:2021年上级下达我县天保工程资金计划为4072.82万元,目前已全面到位。各项资金均按照相关规定和工程进度、资金使用计划全面实施,确保了我县天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根据国家精准扶贫“生态脱贫”一批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全县共设立95个村级生态护林站,聘用护林员1616人(其中生态护林员1088人),全年支付管护劳务费总计900余万元。既为我县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又为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积极贡献。三、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主要是公益林建设方面。随着天保、退耕等重点工程的实施,森林植被明显好转,荒山荒坡几近没有。目前天保公益林人工造林地块只能啃硬骨头,加之野生动物的破坏和天灾,人工造林的保存率不高,补植费用加大,各林场贴资金实施人工造林。四、整改措施:建议国家加大对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的投资标准,确保公益林建设成效。下一步工作计划:(一)继续做好全县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确保我县林区治安稳定,保证天保工程顺利开展。(二)做好生态护林人员聘用和管理。对全县1616名生态护林人员进行巡查指导,采用动态管理,做到“为者聘,不为辞”,坚持长抓护林员的培训工作。(三)做好2022年度公益林建设任务施工和监管。(四)做好以前年度森林抚育项目的后期管理工作和2022年度森林抚育项目设计方案编制及具体实施工作。(五)做好2022年度中、省下达的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现工作。(六)做好我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七)做好天保工程年度档案管理和中心日常工作。柞水县野生动物和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2021年12月28日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